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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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統 ,在「 總統制 」的國家?中央政府的行政部門位階第二高的長官,僅次於 總統 ,?協助總統處理國政,也是總統的執政?伴及顧問和代表總統出席重要場合。副總統也是「備位元首」,當作? 國家元首 的總統在任期當中死亡、因犯罪被解除職務或是不能視事時,副總統繼位之。有些國家的副總統基本上沒有任何職權,但可經總統授權行使若干權力,權限內容由各國憲法明定之。在「 半總統制 」國家中,副總統一職不是必要設的職位,例如在 俄羅斯聯邦 ,如果總統出缺一般由 總理 代理職務,直至選出新總統。

各國副總統 [ ?? ]

  美國 [ ?? ]

美國 是全世界第一個施行的總統制的政體,從1789年至今一直維持,?且一開始就考量到了做? 國家領導人 的總統有可能會發生不能視事的情形,故從第一任總統 喬治·華盛頓 時便有一位副總統 約翰·亞當斯 同時在位,其任期與總統的完全一樣,因此可以說, 美?副?? 的歷史就與 美??? 的歷史一樣長。美國副總統兼任 參議院 議長。

副總統職務 [ ?? ]

  • 協助總統處理國政、總統的顧問和代表總統出席重要場合、 ?家安全委?? 法定成員
  • 兼任參議院議長,??參議院的?作,副??以此身?主持(或委托某位???主持)??院相???。大多?情?下,副??不?在??院中投票,除非需要打破票?持平。副?????主持 ???席??

副總統選?方式 [ ?? ]

初期由於美國沒有政黨,因此會選出 美國選?人團 第二高票的候選人成?副總統,因此1797年出現 約翰·亞當斯 的對手 傑弗遜 出任副總統。此後總統和副總統分開選出。而現今的美國副總統是與總統一起搭?參選,經由選?人團投票最高分別成?總統當選人及副總統當選人。

副總統繼任的情況 [ ?? ]

繼任的新總統的任期長短不一,就補足該名不能視事的前總統的任期直到該任期結束。正副總統同時出缺時,根據《 美國憲法 》規定,如此情況下由法律規定某個政府官員?繼位者,換言之,《美國憲法》的制定者不認?副總統以後的暫時繼位者問題到達需要憲法規定的層次。1792年 美國國會 通過法律〈總統繼位法〉,條文明定:該情況下由 參議院臨時院長 ?第三順位、 ?議院議長 ?第四順位繼位之,該法?沒有再考慮到第四順位以後的情形。1886年美國國會通過〈總統繼位法〉第二版本,條文明定該情況下由內閣各部長依該部設立時間的長短?順序,依序是: 國務卿 財政部長 、陸軍部長、 司法部長 、郵政部長、海軍部長、 內政部長 。1947年美國國會依 杜魯門 總統的建議修改條文,這個最新的版本延用至今,其 順序 ?:?議院議長、參議院臨時議長、國務卿、財政部長、 國防部長 等後面依照1886年版本的精神照內閣各部建立時間長短排序。這次決定意味繼任者會算作第(n+1)任總統。第一位因?〈總統繼位法〉而扶正的美國總統是 約翰·泰勒 總統,他是美國的第10任總統,1841年接任去世的第九任哈里遜總統未完的任期。

只有副總統一人出缺時,這是在個總統制國家中經常被現任副總統提出來做?玩笑話的題目。所有的政府首長當出缺時都會有繼任者,唯獨副總統一職沒有繼任。美國第一個死在任期中的副總統是 喬治·柯林頓 ,他是第四任總統 詹姆斯·麥迪遜 的副總統,他做到麥迪遜總統第一任期剩下11個月又14天時去世,此事引起了副總統是否要補提的廣泛討論。當時美國輿論認?副總統只有備位之功能,而且還有第三?第四順位者是常設存在的,故麥迪遜總統決定不予補提。此次事件奠定了現在多數總統制國家的法律?不?制規定副總統必須要補額的慣例。美國第一位扶正的泰勒總統接任的整整三年多間也沒有補提新的副總統人選。該種情況一直持續到1967年2月10日《 美國憲法第二十五條修正案 》被批准實施後。該修正案第二款規定,“凡當副總統職位出缺時,總統應提名一名副總統,經國會兩院都以過半數票批准後就職。”1973年10月10日, 理?德·尼克松 總統在副總統 斯皮羅·阿格紐 辭職後,首次應用美國憲法第二十五條修正案,提名 傑拉爾德·福特 ?副總統,經國會參?兩院投票批准同意後,於同年12月6日宣誓就職。1974年8月9日,尼克松因 水門事件 辭職,傑拉爾德·福特依法繼任美國總統。成?目前?止,美國歷史上唯一一位未經選?就接任副總統以及總統的人。同時,他與他任內提名?經國會投票批准的副總統 納爾遜·洛克菲勒 是目前?止,美國歷史上僅有的兩位沒有經過選?、而是被指認的總統和副總統。

  俄羅斯 [ ?? ]

俄羅斯聯邦副總統在是1991年蘇聯解體後設立的(1991年12月25日前? 俄羅斯蘇維埃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 副總統 );當在任的 俄羅斯總統 出缺(於任內死亡、 辭職 或者遭到 彈劾 ),將繼任成?新任的總統的第一繼任人選。此外,在俄羅斯總統成?無法履行總統職責的情況下,俄羅斯副總統將承擔總統職責。根據《 1978年俄羅斯憲法 》第121-2條,年滿35歲而不超過65歲、擁有選?權的俄羅斯公民可競選副總統。副總統不得同時在國家、公共機構以及在企業部門任職。俄?斯副?????同???,而且副??候?人由??候?人提名。副??在??的授?下?行任?。在??缺席或无法履??,副??也可代理???行政?。自 1993年俄羅斯憲政危機 後,俄?斯副??一職被廢除, 俄?斯?理 成?第2最高級別的官職,同時在俄?斯總統的失能或辭職的情況下,俄?斯總理將成? 代理總統

  中華民國 [ ?? ]

中華民國 1912年成立後便設 副總統 ,首任副總統是 黎元洪 ,歷 孫中山 袁世? 兩位大總統,1916年6月6日袁世凱死後,黎元洪繼任總統。1917年黎元洪去職後,由原副總統 馮國璋 繼任。

依據《 中華民國憲法 》規定,當 總統 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止;或者是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換言之,副總統只是備位元首,沒有政治實權,但總統可以賦予副總統部分職權。副總統是每四年由中華民國全體公民直接投票選?選出。

中華民國副總統曾一度廢除,後於1948年 行憲 後恢復。目前因總統逝世而依《中華民國憲法》繼任總統的有 嚴家? 李登輝 兩位。任內去世的有 陳誠 李宗仁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 後未履行職權,1954年遭 ?劾 ,是首位遭彈劾的副總統。

  大韓民國 [ ?? ]

??副?統(副統領,副統領)一?在 第一共和國 時代以副 大統領 的名??置。?初以??議員的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出,第1次憲法改正(1952年7月7日)后??由?民的普通、平等、秘密、 直接選? 的方式選出。但是 四月革命 後的第3次憲法改正后、 大韓民國副?? 一職被廢止。

?立過副??的?家 [ ?? ]

主??家 ?位元首(副??、副主席、副委??) ?家元首 政府首? 立法首?
  阿富汗 阿富汗副?? 阿富汗?? 阿富汗?理 阿富汗?? ??
  安哥拉 安哥拉副?? 安哥拉?? 安哥拉?? 安哥拉?? ??
  埃及 埃及副?? 埃及?? 埃及?理 埃及?? ??
  ?利?? ?利??副?? ?利???? ?利???? ?利??????
  博茨瓦? 博茨瓦?副?? 博茨瓦??? 博茨瓦??理 博茨瓦?????
  巴西 巴西副?? 巴西?? 巴西?? 巴西??院?? 巴西??院??
  ?果共和? ?果共和?副?? ?果共和??? ?果共和??理 ?果共和?????
  保加利? 保加利?副?? 保加利??? 保加利??理 保加利?????
  布隆迪 布隆迪副?? 布隆迪?? 布隆迪?理 布隆迪????
  哥?比? 哥?比?副?? 哥?比??? 哥?比??? 哥?比?????
  科摩? 科摩?副?? 科摩??? 科摩??? 科摩?????
  哥斯?黎加 哥斯?黎加副?? 哥斯?黎加?? 哥斯?黎加?? 哥斯?黎加????
  多米尼加 多米尼加共和?副?? 多米尼加共和??? 多米尼加?? 多米尼加????
  厄瓜多? 厄瓜多?副?? 厄瓜多??? 厄瓜多??? 厄瓜多?????
  薩爾瓦多 ??瓦多副?? ??瓦多?? ??瓦多?? ??瓦多????
  赤道??? 赤道???副?? 赤道????? 赤道????理 赤道???????
  ?比? ?比?副?? ?比??? ?比??? ?比?????
  加? 加?副?? 加??? 加??理 加?????
  危地?拉 危地?拉副?? 危地?拉?? 危地?拉?? 危地?拉????
  圭?那 圭?那副?? 圭?那?? 圭?那?理 圭?那?民????
  洪都拉斯 洪都拉斯副?? 洪都拉斯?? 洪都拉斯?? 洪都拉斯????
  印度 印度副總統 英? Vice President of India 印度總統 印度?理 印度?邦院?? 印度人民院??
  印度尼西亞 印度尼西?副?? 印度尼西??? 印尼?理 印尼人民?商???? 印尼地方理事???
  伊拉克 伊拉克副?? 伊拉克?? 伊拉克?理 伊拉克?邦?民????
  伊拉克??德斯坦 伊拉克??德斯坦副?? 伊拉克??德斯坦?? 伊拉克??德斯坦?理 伊拉克?邦??德斯坦?民????
  基里巴斯 基里巴斯副?? 基里巴斯總統 基里巴斯總統 基里巴斯????
  ?拉? ?拉?副?? ?拉??? ?拉??理 ?拉?????
  馬爾地夫 ??代夫副?? ??代夫?? ??代夫?? ??代夫????
  ??西? ??西?副最高元首 ??西?最高元首 ??西?首相 ??西??邦????
  模里西斯 毛里求斯副?? 毛里求斯?? 毛里求斯?理 毛里求斯????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 密克?尼西??邦副?? 密克?尼西??邦?? 密克?尼西??邦?? 密克?尼西??邦????
  ?米比? 納米比亞副總統 納米比亞總統 ?米比??理 ?米比?全?委??主席 ?米比??民????
  尼泊? 尼泊?副?? 尼泊??? 尼泊??理 尼泊??邦??院?? 尼泊??邦??院??
  尼加拉瓜 尼加拉瓜副?? 尼加拉瓜?? 尼加拉瓜?? 尼加拉瓜????
  奈及利亞 尼日利?副?? 尼日利??? 尼日利??? 尼日利??邦????
  帛琉 ??副?? ???? ???? ??????
  巴拿? 巴拿?副?? 巴拿??? 巴拿??? 巴拿?????
  巴拉圭 巴拉圭副?? 巴拉圭?? 巴拉圭?? 巴拉圭????
  秘魯 秘?副?? 秘??? 秘??理 秘?????
  塞拉利? 塞拉利?副?? 塞拉利??? 塞拉利??理 塞拉利?????
  賽普勒斯 塞浦路斯副?? 塞浦路斯?? 塞浦路斯?? 塞浦路斯??院??
  塞舌? 塞舌?副?? 塞舌??? 塞舌??理 塞舌?????
  南非 南非副?? 南非?? 南非?? 全?省?事?委??主席 南非?民????
  南蘇丹 南?丹副?? 南?丹?? 南?丹?? 南?丹共和?????
  ?里南 ?里南副?? ?里南?? ?里南?理 ?里南????
  瑞士 瑞士副?? 瑞士聯邦總統 瑞士聯邦委員會 瑞士?邦院主席 瑞士?民院主席
  ?利? ?利?副?? ?利??? ?利??理 ?利?????
  坦桑尼? 坦桑尼?副?? 坦桑尼??? 坦桑尼??理 坦桑尼?????
  土耳其 土耳其副?? 土耳其?? 土耳其?理 土耳其大?民????
  土?曼斯坦 土?曼斯坦副?? 土?曼斯坦?? 土?曼斯坦?? 土?曼斯坦?? ??
  臺灣 中華民國副?? 中華民國?? 行政院院長 立法院院長
  ?干? ?干?副?? ?干??? ?干??理 ?干?????
  阿?酋 阿拉伯?合酋??副?? 阿拉伯?合酋???? 阿拉伯?合酋???理 阿?酋????
  ?拉圭 ?拉圭副?? ?拉圭?? ?拉圭?? ?拉圭共和?????
  委內瑞拉 委?瑞拉副?? 委?瑞拉?? 委?瑞拉?? 委?瑞拉全?代表大???
  葉門 也?副?? 也??? 也??理 也?共和?????
  ?比亞 ?比?副?? ?比??? ?比??理 ?比?????
  辛巴威 津巴布?副?? 津巴布??? 津巴布??理 津巴布?????
  阿?及利? 阿爾及利亞副?? 阿?及利??? 阿?及利??理 阿?及利??民????
  索?里 索?里副?? 索?里?? 索?里?? 索?里?邦????
  索馬利蘭 索?里?副?? 索?里??? 索?里??? 索?里?共和?????
  德涅斯特河沿岸 德涅斯特河沿岸共和國副?? 德涅斯特河沿岸?? 德涅斯特河沿岸?理 德涅斯特河沿岸最高????
  阿布哈? 阿布哈?共和?副?? 阿布哈?總統 阿布哈??理 阿布哈?????
  巴勒斯坦 巴勒斯坦國副?? 巴勒斯坦??? 巴勒斯坦?理 巴勒斯坦立法委??主席
  利比亞 利比亞??委??副主席 利比???委??主席 利比??理 利比??民代表大?主席 利比??民??主席
  利比里? 利比里亞副?? 利比里??? 利比里??? 利比里?????
  科特迪瓦 科特迪瓦副?? 科特迪瓦?? 科特迪瓦?理 科特迪瓦????
  阿根廷 阿根廷副?? 阿根廷?? 阿根廷?? 阿根廷????
  緬甸 ?甸副?? ?甸?? ?甸?理 ?甸?邦院?? ?甸人民院??
  肯尼? 肯尼?副?? 肯尼??? 肯尼??理 肯尼??? ??
  菲律賓 菲律賓副總統 菲律??? 菲律??理 菲律??? ??( 菲律???院?? 菲律???院??
  ?丹 ?丹副?? ?丹?? ?丹?理 ?丹?? ??
  伊朗 伊朗副總統 伊朗?? 伊朗?? 伊斯??? ??
  阿塞拜疆 阿塞拜疆副?? 阿塞拜疆?? 阿塞拜疆?理 阿塞拜疆?民?? 主席
  美國 美?副?? 美??? 美??? 美???院?? 美???院???? 美國?議院議長
  俄羅斯 俄?斯副?? 俄?斯?? 俄?斯?理 俄?斯?邦委??主席 ?家杜?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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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 中??家副主席 中??家主席 中??理 全?人民代表大?常?委??委??
  越南 越南?家副主席 越南?家主席 越南?理 越南??主席
  老? 寮國國家副主席 寮國國家主席 老??理 老???主席
  古巴 古巴?家副主席 古巴?家主席 古巴?理 全?人民政?代表大? 常?委??主席
  朝? 朝??家副主席 朝??家主席 朝??理 最高人民??常任委??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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