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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劍琴
(英語:
Katrina Chan Kim-kam
[1]
,1987年
?
),
泛民主派
人士,前
香港
?灣區議會
祈德尊
選區議員,是該屆唯一的女性?灣區議員
[2]
[3]
。
參與社區工作
[
??
]
陳劍琴畢業自香港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碩士,?一名註冊社工
[4]
。其在大學畢業後,曾於制服團隊工作,?獲分配處理團隊於新界西的工作,服務對象包括?灣的?會及學校
[5]
。其關注性別平等議題,曾任平等機會婦女聯席幹事
[4]
。
在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運動期間,陳劍琴以社工身分,親身到衝突現場的前線,接觸參與反修例運動的示威者
[5]
。在接觸反修例運動的示威者過程中,陳劍琴決定通過參選,以進入議會作?抗爭方式。
參選2019年區議會選?
[
??
]
陳劍琴獲
民主派區選聯盟
推薦參選2019年11月24日?行的
區議會選?
[6]
,參選地區?
祈德尊
。對手是時任
民建聯
議員
古揚邦
。陳劍琴於2019年10月12日提交提名,報稱註冊社工,其後獲編?1號候選人
[7]
。最終,最終陳獲得2,797票,以67票之差險勝古所獲得的2,730票當選
[8]
,結束了民建聯候選人連續20年的當選狀況
[5]
。
區議會參選對手提出選?呈請
[
??
]
古揚邦落選後,於2020年1月24日向高等法院提出選?呈請,要求法院裁定陳劍琴的當選無效。其入稟的理據?陳或其代理人於選?期間,曾以宣傳品向選民發放不實的消息?抹黑其?用公帑。
[9]
[10]
到2021年2月11日,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駁回呈請,裁定陳劍琴妥?當選,下令古揚邦需支付全部訟費。判辭認?古揚邦無法證明陳劍琴之參選單張上的任何一句字眼宣稱是失實和誤導,如「超過1800萬元撥款幾乎由保皇黨派地區社團包攬,?辦蛇齋??活動」的宣稱?非直指民建聯。而「讓懶惰不堪、失職失責的人離開議席」只反映個人意見,沒有任何失實及誤導,?非針對古揚邦一人。
[11]
從政生涯
[
??
]
2019年11月25日,陳劍琴以當選區議員身分,聯同民主派代表
范國威
、
?俊宇
、
黃國桐
及
鄭達鴻
,經登記後進入香港理工大學校園
[12]
[13]
。陳等人在進入校園後,嘗試?出留守人士,?希望能?有關人士提供協助。
?進?灣海濱惡臭問題
[
??
]
陳劍琴於正式上任前,聯同?外四名候任?灣區議員(
岑敖暉
、
易承聰
、
劉肇軒
及
謝旻澤
),去信
渠務署
要求有關政府部門?進?灣海濱惡臭問題。
[14]
關注香港警察過度使用武力
[
??
]
2019年12月6日,陳劍琴聯同?外390名民主派立法會及區議員聯署,要求獨立審議香港警察加薪的議題,以免影響公務員加薪的審議。聯署者要求凍結警隊加薪,以示對警察過度使用武力的狀況表達不滿。
[15]
[16]
陳劍琴於2020年1月22日,在?灣區議會會議期間,向時任
香港警務署處
處長
鄧炳?
,展示三張照片,包括:警員於施放胡椒噴霧及發射子彈後面露笑容的照片。
[17]
陳要求鄧正視警暴問題,鄧未有正面回應陳的質詢。
[18]
涉嫌國家安全罪行
[
??
]
2024年5月28日,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
展開拘捕行動,在全港各地與
大欖女懲?所
拘捕5名女子與1名男子,指控其在社交平台專頁利用「
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
」發佈具煽動意圖的帖文,涉嫌違反《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下的「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是該條例生效後首宗執法行動;隨後保安局局長
鄧炳?
於見傳媒時,確認被捕人士包含陳劍琴與還押中的鄒幸?等人,案件涉及
Facebook
上的「小?群抽會」粉絲專頁。
[19]
參考文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