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和平紀念日 (香港)
」標題相近或相同的?目?,請見「
和平紀念日
」。
和平紀念日
(英語:
Remembrance Day
),又稱「
國?紀念日
」,是
香港
的一個
紀念日
,最初是?紀念
第一次世界大戰
結束而設立
[1]
,後來擴展至悼念
香港保衛戰
中的捐軀者及在
第二次世界大戰
中的罹難者
[2]
。紀念日原定於每年的11月11日,現在定?每年11月第二個星期日,當日在
中環
的
和平紀念碑
會?行悼念活動。
起源及演變
[
??
]
1918年11月11日,
德意志帝國
簽署《
康邊停戰協定
》向
協約國
投降,
一次大戰
於此日結束。
1919年
起,
英屬香港政府
?紀念一戰結束,將每年的
11月11日
訂?「和平紀念日」
[3]
,
香港總督
、政府官員及立法局議員,每年均於
中環
皇后像廣場
出席大型悼念儀式,在廣場上修建的
和平紀念碑
亦於1923年落成
[4]
。
1945年8月15日,
第二次世界大戰
結束,相對於一次大戰的主要戰場在歐洲,香港在二戰期間經歷
香港保衛戰
的戰火洗禮及承受嚴重傷亡,因此紀念日的安排有所調動,紀念一次大戰結束的和平紀念日改定於最接近11月11日的每年11月第二個星期日,從此香港紀念一戰結束的日子與世界上多數地區的11月11日?非每年都相同。香港政府於1946年將每年8月30日定?
重光紀念日
紀念
香港日?時期
結束與
香港重光
,?列入
公?假期
。當時紀念一戰結束的儀式在和平紀念日?行;紀念二戰結束的儀式則在重光紀念日?行,兩者都在中環皇后像廣場?行官方悼念儀式
[5]
。
和平紀念日的紀念活動原是在
香港動植物公園
、
皇后像廣場
和
聖約翰座堂
,這三處地點分別?行,從1981年起,紀念儀式被合?到和平紀念碑所在的中環皇后像廣場?行。在和平紀念碑上原本只刻有「1914-1918」的一戰年?,1945年香港重光後,在一戰年?的下方被加刻上「1939-1945」的二戰年?,到1980年代再於紀念碑的側面加刻「英魂不朽 浩氣長存」八個中文字,與原有的英文碑文 “The Glorious Dead”對應,以表示在和平紀念碑?行的悼念活動是同時紀念一戰及二戰的死難者,特別是在香港保衛戰?港捐軀的陣亡將士
[6]
。
主權移交後
[
??
]
1997年
香港主權移交
後,
重光紀念日
公?假期曾經一度由同樣定於8月30日的
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
取代。1998年9月9日,立法會通過《1998年假期(修訂)條例草案》
[7]
,包含廢除
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公?假期
(1997年7月1日前?
重光紀念日公?假期
)
[8]
,該天公?假期自1999年起由
佛誕
取而代之。紀念二戰結束儀式從此合?至和平紀念日?行
[9]
。和平紀念日現定於每年11月第二個星期日
[10]
,悼念儀式主要由英國皇家退伍軍人協會(香港及中國分會)與
香港退伍軍人聯會
籌辦
[11]
。
2023年起,儀式全面採用中式步操,取代過往百年之英式步操
[12]
。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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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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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