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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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學 (Political Jurisprudence)是一個法律理論,由 加州大學 伯克利分校的法律學者 Martin Shapiro 提出,就是有時候 法官 的判決是基於政治原因而不一定是最公正的, 法院 是政治機構而法官是政客。法官不再如機器般運用案例,而是受到當其時的政治制度和他們自己的政治信仰影響下作出裁決。至於法官可不可以這樣判案,有三個最重要的反對論點:首先,法官不是由 民主選? ?生的,他們的意願未必反映了廣大市民的意願,第二,法官通常接受過正式的法律培訓,?曾擔任 律師 ,他們的人生經驗主要是通過訴訟取得,他們未必有足?的政治智慧,在適當的時候作出恰當的決定;最後,政治上的決定,通常會被視?親政府,和忽視了社會上少數人的權利。

這是一個法律理論,?不代表所有法官所有時候都會這樣做,根據Martin Shapiro的?究,美國最高法院有部?偏離案例的判決,可以用政治法學這個理論來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