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官
(
拉丁語
:
consul
,縮寫?
cos.
)是
羅馬共和國
透過選??生的最高的職務,而在
羅馬帝國
是委任的職務。在
拉丁?
中,
consules
的意思是「那些走在一起的人」。
共和??代
[
??
]
執政官的職務,被認爲可以追溯至公元前509年共和國的建立。 但早期的歷史部分是
傳說
,且在第五世紀執政官的繼承不是連續的。執政官肩?宗?軍事雙重責任:對占卜的解讀是在指揮軍隊進入戰場之前必不可少的步驟。
在共和國中,當選執政官的最低年齡,就
貴族
而言,是四十歲,在公元前147年元老院曾通?特?的法律以使三十八?的小西庇阿成??政官。但在次年取消了??法律,恢?了年?限制。而就
平民
而言是四十二歲。
每年由
百人會議
選出兩位執政官,一起服務,均具有對?一位的裁斷的否決權。國家以執政官的名字做那一年的紀年:如公元前59年,因執政官是
尤利?斯·?撒
與
瑪爾庫斯·?爾普爾尼烏斯·比布路斯
而被羅馬人稱?:「?撒與比布路斯執政年」(雖然那年?撒主管執政官職位如此徹底,以致?被?稱爲「尤利?斯??撒的?政年」)。如果一位執政官在其任期?死亡(?非罕見,因?執政官常常?在戰?的前線),會選出?外一位,被稱?“補任執政官”(
consules suffecti
)。
傳統上執政官職務只由貴族擔任;直到公元前367年
李奇尼亞·塞克斯提亞法
規定每年必須有一位執政官由平民擔任。因此次年選出了第一位平民執政官,
魯奇烏斯·塞克斯提烏斯
。可是近代的歷史學家曾經質疑早期共和國時期(參看
階級衝突
)的平民解放(變成自由與平等)的傳統紀錄,注意到例如在塞克斯提烏斯之前的執政官約百分之三十具有平民的(而不是貴族的)名字。
在戰爭期間,對執政官來說主要的判斷標準是軍事技能與聲望,但是不論什?時候,?政官的委任??有政治色彩。隨著時間推移,執政官職務成爲羅馬人?仕(
晉升體系
)的正常終點。
帝??代
[
??
]
奧古斯都
建立
元首制
后,他改變了職務的本質,剝奪??大部分的權力。但執政官依然是崇高的榮譽和擔當其他職務的條件。許多執政官願意在一年任職期中途辭職,以便其他人可以作爲補任執政官完成他們的任期。那些在元月一日擔任執政官職務的人,稱?
正規執政官
,擁有以其名字作爲紀年的榮譽。結果是,約一半擔當
裁判官
職務的人,也能?到達執政官職務。有時這些補任執政官願意輪流地辭職,將會任命?外的人作補任執政官。這種情況在
康茂德
的統治時達到了極點,公元190年有二十五個人擔任過執政官的職務。
在帝國之下,皇帝經常地委任他們自己、被保護人或親戚?執政官,而無視年齡條件。例如,皇帝
?諾里烏斯
一降生就被授予了執政官的職務。
擔當執政官職務,顯然是一項尊榮,以致於背離的
高盧帝國
在其的存在期間(260年至274年)也有?自己的執政官。執政官的名單,就這個國家而言,是不完全的,來自銘刻與硬幣。
君士坦丁一世
的改革之一,是指定一名執政官到
羅馬
,?一名?政官到
君士坦丁堡
。
拜占庭帝?
[
??
]
在
狄奧多西一世
逝世后,皇帝獲得指派其中一位執政官的權利;雖然每位皇帝允許他的同僚,?了各種不同的理由去指派兩位執政官。后?在西羅馬帝國正式結束之後,許多年僅以一名執政官的名字命名。在
?士丁尼一世
在位?這項職務?于被取消,最后?位?政官,一位是534年的羅馬執政官
戴奇烏斯·保利努斯
(Decius Paulinus),?一位是541年君士坦丁堡的執政官
小弗拉維烏斯·貝西利烏斯
(Flavius Basilius Junior)。
?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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