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
由
中國共?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
選??生,任期?1987年至1992年。
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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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次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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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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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於1987年11月2日在北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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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會選??生了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根據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提名,通過了中央書記處書記和候補書記;決定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第一副主席、常務副主席。名單如下:
- 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
- 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趙紫陽、李鵬、喬石、胡?立、姚依林
-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趙紫陽
- 中央書記處書記、候補書記
- 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第一副主席、常務副主席
全會批准了中央顧問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生的主任、副主任和常務委員會委員人選。名單如下:
全會批准了中央紀律檢?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務委員會委員人選。名單如下:
二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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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於1988年3月15日至19日在北京?行,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代表中央政治局在中國共?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作的工作報告。
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經黨內外廣泛協商,擬向七屆全國人大推薦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名單和擬向七屆全國政協推薦的全國政協領導人員人選名單。
三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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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於1988年9月26日至30日在北京?行,全會原則通過了《關於價格、工資改革的初步方案》,建議國務院在今後五年或較長一些時間內,根據嚴格控制物價上漲的要求,?考慮各方面的實際可能,逐步地穩妥地組織實施。全會還原則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和改進企業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
四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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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1989年6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行,這是
六四事件
後中共所召開的中全會,全會審議?通過了李鵬代表中央政治局提出的關於趙紫陽在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動亂中所犯錯誤的報告,全會選?江澤民?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增選江澤民、宋平、李瑞環?中央政治局常委;決定增補李瑞環、丁關根?中央書記處書記;決定撤銷趙紫陽的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會委員和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第一副主席的職務。?外,胡?立、芮杏文、閻明復也在這次全會上被免職。全會遞補候補中央委員
格桑多傑
(藏族)?中央委員。
五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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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於1989年11月6日至9日在北京?行,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的決定》。全會討論?通過了關於同意鄧小平辭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務的決定,決定江澤民?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楊?昆?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第一副主席,
劉華?
?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楊白?
?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秘書長;決定增補
楊白?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全會遞補候補中央委員
賈志傑
?中央委員。
六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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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於1990年3月9日至12日在北京?行,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黨同人民群?聯繫的決定》。
七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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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於1990年12月25日至30日在北京?行,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的建議》。江澤民作了重要講話,李鵬就《建議》草案作了說明。
八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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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於1991年11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行,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決定》。全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中國共?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確定中共十四大於1992年第四季度在北京?行。全會遞補候補中央委員
馬玉海
(回族)?中央委員。
九中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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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於1992年10月5日至9日在北京?行,全會決定,1992年10月12日在北京召開中國共?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全會討論?通過了中央委員會向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討論?通過了《中國共?黨章程(修正案)》,一致決定將這兩個文件提請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全會同意中央政治局關於對趙紫陽在1989年政治動亂中所犯錯誤繼續審?情況的匯報,同意維持十三屆四中全會對趙紫陽所犯錯誤的結論?結束審?。全會遞補候補中央委員
丹增
(藏族)、
王越?
(黎族)、
克尤木·巴吾東
(維吾爾族)、
李振潛
?中央委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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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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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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