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百科 : 申?解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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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引用自 ?基百科:解除權限方針 當任何依據 權限申請方針 獲得權限的用戶有濫用權限的嫌疑,任何用戶均可以在本頁?報,由其他用???是否除?。?報時請附上相關證據,否則大家難以處理?報者的申請。

當管理員封禁任何一位依從 權限申請方針 獲得權限的用戶時,請同時提報,讓其他用戶覆核考慮是否?之除權。遇緊急情況時管理員可以??取消權限,但必須立?在本頁?告,讓其他管理員進行覆核。

決定投訴成立與否請考慮以下原則:

  1. 蓄意犯規:如果有證據相信對方是刻意、不懷好意或故意地違規,例如知道犯了不顯眼的事不會被人?報,所以不時犯錯,這樣也應該除權。
  2. 草率行事:如果用戶粗心大意多次誤用或亂用權限,或別人要求他回避(因涉利益衝突)時他還執意行事,雖然他未必是惡意,但可能證明他不?如何有效地運用手上的工具,也應該除權。
  3. 執於己見:因?權限應該用作執行社群共識或防止破壞等,而不是解決矛盾或衝突的工具,一意孤行、過於執著或不聽取人家意見的用戶,也應該除權。
  4. 沒有悔意:每個人也有犯錯的時候,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所以用戶的態度,是否?心改過,會否謹言?行,會否重犯等也是考慮除權的因素。

?于先前已生效的除?有??的用?也可以到本頁要求?行??。?外當超過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在本頁報告後如?明屬實便?時除權。又如果依從 權限申請方針 獲得權限的用戶希望辭去職務或放棄?得權限,也請於本頁提出申請。又或者 自行移除 回退?、巡??、大量信息?送、巡?豁免、大量帳戶建立、?案移動和IP封禁豁免的?限,如此做的用?在移除操作?束后的??月?不可再次申???限。管理??在?用?授??酌情考量?用?的?限?化情?, 游? 上述自行除???的用?可能?招致封禁。

任何用戶都可自由地於本頁申請中發表意見,管理員當應盡量考慮各用戶的意見。

管理員可就事情輕重作以下處理:

  • 駁回:理據不足,駁回申請;
  • 提醒:用權欠妥,易惹爭議,未違方針,則僅需提醒;
  • 警告:行?不當,有違方針,但有所考慮,則警告而暫不除權;
  • 停權:暫且除權;應按輕重訂下期限,期限一至,則恢復其權;
  • 撤權:撤??限,但可再申?;
  • 禁止申請:禁止申請權限,不過務須訂下期限。

提????制下??容?按需求??,置于相?提?部分最下方:

*{{User|提?的用?名}}
*:{{Status|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限:
*:理由:
*:~~~~

提示 :全域IP封禁例外不適用於繞過本地IP封禁,因此獲全域IP封禁例外權限者,無必要要求除權; 全域回退員 持權比本地回退權更多,但无 abusefilter-log-private 權限,不?除權; 全域管理員 不適用於中文維基百科。

?用?限 [ ?? ]

逾六?月?有任何??活? [ ?? ]

已封禁或除?用??? [ ?? ]

請辭或棄去無用權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