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百科 : 申?成?管理?/ATannedBurger/第2次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

現在的日期與時間是 2024年5月31日 10時02分( UTC 按此更新

投票進行中!
請?躍參與投票。

ATannedBurger [ ?? ]

在此投票 截止時間 2024年6月11日 (二) 23:59 (UTC)

  • 申請者: ATannedBurger ?? | 貢獻
  • 提問時間:2024年5月1日 (三) 00:00 (UTC)?2024年5月14日 (二) 23:59 (UTC)
  • 投票時間:2024年5月29日 (三) 00:00 (UTC)?2024年6月11日 (二) 23:59 (UTC)
意見 [ ?? ]
問題 [ ?? ]
提???已??束,?勿再增加??,唯可以??在意??作??。 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 2024年5月15日 (三) 04:44 (UTC) [ 回?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 請勿修改。 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三???的回答 [ ?? ]
  1. ?期望?忙??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 管理員 的介紹頁面。
    • 上次選後 看到的評語(特別是「需要更多經驗」的常見理由)其實有讓我想過我自己有甚?需要進步的:當時我有寫了幾篇條目(包括一條GA)、透過建立條目專題和評選時常?助其他維基人完善他們的條目?擔任中維調?助理處理傀儡問題。我當時有在想或許社群不是只想要乖乖打掃?默默無聞、毫無存在感的管理員,而是也要能?在需要管理員的時刻出面?協助維護社群的完整性和 5P 。不過也因?我近期在現實中亦參與了不少 模聯 活動,使我對與他人溝通和化解矛盾方面亦增添了不少興趣。若這次有幸選上管理員,我希望處理一些比較多基於溝通的事務,包括封禁申訴和ANM,當然,一些長期積壓如修訂版本刪除也是時候該?了(貌似和上次選管理時相比又增加了不少)。
  2. 在所有?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覺得特別喜歡的部??有的話,?什??
    • ?助新手是一部分,不過近期我倒是比較喜歡嘗試推行長年提案。在與 LuciferianThomas 合作推行ARBCOM的過程中,我亦意識到這些提案本身對中維社群是有?大好處。在與他人溝通和協調具體細節的時候,提出一個可被大多數(我自己是八二法則的信徒,當然可能有些人會認?80%對提案的認同可能有些過於苛刻)接受的提案能?在讓社群意識到ARBCOM需求的同時解決一些可能的隱患。的確,最後雖然因?一些分?使我?沒有繼續參與ARBCOM的創建討論,不過我還是要特別感謝當時與我有分?的 @ 0xDeadbeef 君願意對我的參選表示支持。?管之後或許會有用戶告訴我中維不能和模聯相提?論,但我仍認?討論出一個對現實有益的結果還是比大家困在一間會議室內寫幾張對現實世界沒什?影響的紙還要有趣許多。
  3. ?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認?其他用戶造成?的壓力??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會??處理?
    • 衝突倒是沒有,我自認?是相對還比較好說話的人,能用溝通解決的事情就沒必要衝突。有時候確實是會遇到溝通困難的情況,不過只要雙方有足?的時間和意願,我相信最後還是會有一個大家(包括社群)都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案。-- )dt 2024年4月8日 (一) 05:19 (UTC) [ 回? ]
落花有意12138的?? [ ?? ]
  1. ??“ 民主 ”在中文?基百科的作用都有什??
  2. ??期可能在何?不再活??
  3. ?的??保安措施都有什??
  4. 如果有人的?言??采用了比?重的措?,比如因?????某???是破?,?可能如何反??如果有人用?比?粗?,?可能如何反??

以上?? 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5月1日 (三) 09:19 (UTC) [ 回? ]

  1. 這裡可以分成兩個方向:
    1. 投票本身就是民主的一種表現方式。?管 中維不是民主的試驗場 ,我們不還是在管理員選?中準備投票??
    2. 民主本身的價??,比如說少數服從多數,這點在?多依?共識的討論中亦有體現。
  2. 可能等到?天中維沒有破壞的時候?。我相信這還有?長的一段路(笑
  3. 個人剛剛發現自己對2FA其實還蠻情有獨鍾:註冊的電郵用了2FA、VRT也用了2FA。個人用的是驗證應用(CISCO家的),安全性需求方面應該足?。
  4. 第一種情況的話我會解釋自己做出那筆編輯的思路,遇到比較粗魯的人也是。保持住自己的心態也是?重要的。--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1日 (三) 21:37 (UTC) [ 回? ]
HK5201314的?? [ ?? ]
  • ?認?有甚?外維方針指引??得中維引入?
  • 請問閣下有否留意上月於 Wikipedia talk:共? 的討論爭議,當中一方是管理員,?一方是回退員。如果閣下成功當選,請問如何以第三方管理員身分解決爭議?

以上-- ?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2024年5月1日 (三) 12:51 (UTC) [ 回? ]

抱?回覆的有點遲,昨天實在沒什?時間答完,回應見下:
  • 雖然不是方針,不過我認? en:Wikipedia:Don't spite your face 是個蠻有參考價?的論述。?使是一?能?助中維進步的提案,若在推行時遭受?大的阻力,倒不如不要?求社群接受。?管立竿見影?容易讓社群覺得中維正在變得更好,但把?步放慢也不一定是壞事。與其追求效率,倒不如追求最合理的作法。
  • 同理,上個月的討論也有出現類似的情況。有用戶(我不是?喜歡特別提及用戶的身分,比如是否?管理員)對一個提案提出了質疑,然後後續亦有不少多方討論,結果最後變成「我沒力氣???下去」這種情況。與其設立高標準?求社群,倒不如換個角度、換個更有邏輯的方式處理當前遇到的問題。
  • 一點個人想法:其實我覺得那篇討論本身不太算得上爭議,爭議的焦點主要是在參與討論的用戶上而非提案本身。重?一次討論後亦發現了不少?舊帳的行?,與其說在這個討論中會需要用到管理員身分處理爭議,倒不如說管理員應該在 一開始 就做出處理。--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2日 (四) 21:30 (UTC) [ 回? ]

第三條問題:
現時,中維沒有任何方針指引單獨論述交通條目,當中香港巴士及鐵路條目被指「愛好者網站」,有不少IP或新使用者添加車牌車次等原創?究,也有個別編輯者刪除或淡化附來源而具爭議的事項。試根據 黨鐵打手全面在維基刪除港鐵車站歷史和負面內容 - 分享自 LIHKG 討論區 的討論,

  1. 說明中維管理員在交通條目的角色是什?。
  2. 有人認?管理員針對?手山芋「不?」/「冷處理」,導致公?或投訴者認?維基百科偏?個別用戶,閣下對此指控有什?看法?
  3. 有人在討論區質疑該名編輯者可能違反 WP:利益衝突 ,作?管理員後選人,如何看待此事?
  4. #87 回覆 #90 回覆 請問閣下對此觀點有什?看法?

以上。-- ?好阻住我愛國 留言 2024年5月3日 (五) 14:53 (UTC) [ 回? ]

  1. 總的來說,我認?管理員在討論中的角色應偏向群聊管理員,?維護討論的品質(如注意有沒有人身攻擊、不文明行?等),而非以管理員的身分給出建議。這不是說管理員不能在討論中發表意見,而是管理員不應該在條目討論中主導整個討論的走向。交通條目方面的話,由於有不少LTA涉及交通主題,管理員亦需要注意編輯歷史以辨別LTA?回退不具建設性的編輯。在發生編輯戰的時候,管理員應當保護和回退到編輯戰?未發生前的版本?要求參與編輯戰的編輯進行討論。若有編輯不願意參與討論,那應當以擾亂論處。
  2. ?大多數的「不?」/「冷處理」?多時候都是心有餘力而不足(一天只有24小時,管理員一天的時間?不會比一般使用者多)。我也承認的確因?這樣而間接縱容了個別使用者,進而導致公?或投訴者會有這種指控。個人認?這方面確實是當前整個社群需要努力的地方,不僅是給當前管理員們的一個反思,也是讓社群意識到自己不足的機會。
    當然,我這邊也想引用前美國總統甘?迪的一段話:「不要問國家可以??做什?,?應該要問自己可以?國家做什?」,"Ask not what your country can do for you --ask what you can do for your country"。如果有人對維基百科有不滿,我們應當邀請他們加入社群來嘗試改變,而不要在別的地方怨維基百科?裡不好,結果甚?都沒有變。
  3. 這其實蠻呼應下面Thomas君的「 輕率魯莽指控他人行?不當 」。「 能解??愚蠢的,就不要解???意 」。我想若是公?或投訴者有興趣加入維基百科來改變的話,這會是?好的第一課。當然 假定善意 也?重要,不過在那種情?下,個人覺得後者在實踐上會有些困難。
最後一題稍後回覆。--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6日 (一) 07:21 (UTC) [ 回? ]
4. 這兩個回覆其實都夾雜著主觀評價和實際上客觀存在的問題。列出的問題是存在的,但衍伸出的主觀評價也有惡意推定的問題。我個人覺得#87比#90較具 建設性 :與其空泛的提出問題,#87提供了細節使編輯能更快?出可能有問題的段落。?,當然,這兩段回覆也有展現出外人對維基百科運作的不熟悉(比如「只要有媒體報道發生事,就應該寫」)。?管我對於他們提出的一些建議也非常認同(想法?好),但如果?全權讓他們來維護和改善那些條目,出於他們對維基百科的不完全理解,我其實會感到有些擔憂。--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6日 (一) 22:53 (UTC) [ 回? ]
兩個問題 [ ?? ]
  • 請談談?對棘手封禁的看法,以及?若當選是否會是願意做出棘手封禁的管理員?
  • 當?和其他維基人因?不和(編輯爭議以外的)而發生最糟?的衝突時,?會如何處理?

以上。-- ?? ?? 2024年5月2日 (四) 08:50 (UTC) [ 回? ]

  1. 個人認?「棘手封鎖」的?大多數成因皆?沒有經過有效的討論,若能讓用戶意識到自己的問題理論上就不會有「棘手封鎖」的問題。在有必要的狀況下個人?不會?避棘手封鎖,但我還是會提倡先釐?問題在?,認知到這個問題對維基社群是否有害,再來討論封禁。
  2. 我自己其實用過不少方式:從冷處理(見三個問題的回答)到用文明的方式罵人(也算是在同個討論?)。效果?,後者除了感覺?了自己出了口氣之外,沒什?好處(前者當然對討論本身也沒什?用)。我希望之後能盡量走在這兩個路線的中間,?用假定善意的方式分析整件事?認知到自己的立場,但也明白自己的立場未必是這個問題的最優解,然後在這個前提之上和他人進行溝通。
--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2日 (四) 22:14 (UTC) [ 回? ]
路西法人的提問 [ ?? ]

感謝自薦參選管理員。

  1. ?如何定義 文明方針 所列的「 輕率魯莽指控他人行?不當 」??認?目前社群當中此類不文明行?的發生頻率有多高? ?不必參考我所寫的論述,請按自己理解回應。
  2. 我注意到社群各方面的討論都屢屢出現缺乏實質有效論據及論證的發言;也有用戶因某些規定和指示不合意,認定這些規定和指示「不需遵守」,?在討論中拒?正視相關規定和指示背後至今仍然存在的意義和作用。?如何看待此類型的用戶發言,又能否提出該如何處理及避免此類窒?社群進步的行??
  3. 我一向形容本站多數管理人員是「聖母」性格,對於顯然應被驅逐的長期擾亂社群秩序者抱持過度仁慈的態度,往往讓這些擾亂者成功以片面之詞拉?支持者擾亂社群。?對此抱有什?看法?

以上。-- 西 2024年5月2日 (四) 10:23 (UTC) [ 回? ]

關於這點,個人的解讀其實較?嚴格。我在站外曾和一位編輯討論過這件事,以下是我的看法:
只要是超出了「陳述對方的觀點」,那就要開始去看推導出來的言論是否有任何邏輯上的問題。個人認?只要是涉及到主觀評價的言詞就必然會是輕率的指控,這不是說應該禁止所有編輯使用主觀言詞,而是希望所有用戶在對某件事做出評價的時候應當?重自己的言論(換句話說,對自己寫的東西負責)。事件重大的頻率大?一個月一到三次?,比較小的個人認?每天都在發生。
(剩餘2題稍後回覆)--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2日 (四) 21:49 (UTC) [ 回? ]
第二題我想了挺久,也觀摩了一下其他候選人??回這個問題。個人認?比較難的部分不是如何看待,而是如何處理的問題。雖然我在維基百科上鮮少遇到過不講道理的人(?正不講道理的超過大半都是LTA),但我對這類用戶的發言必然會用?一套標準去檢視他們的想法。論「如何處理」的話,?管我意識到可能有些用戶會依?短短幾句話就評斷一個用戶是否在講理,我還是會選擇以對話?優先,指出問題,然後再看他們對自己邏輯謬誤的反應?如何。若他們意識到自己的謬誤?承認錯誤,那?不是代表他們選擇不講理,只是他們沒有意識到自己沒有在講理。 WP:不要?害新手 ,我相信多點耐心總是好的。不過這邊也得補充:多點耐心?不是多點機會,對方的態度也是評量是否還能「被?化」的一個?重要的標準(態度好不好不適用於傀儡問題,因??使作?管理員也沒辦法接觸第一手CU資料。
過去幾個月來,我看到過太多因?缺乏耐心而導致社群分裂的情況,而我還不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裡看到繁簡分家(?,或任何形式的分家),所以在如何處理長期擾亂社群秩序者這點上我是和其他候選人抱持著較?不同的立場。多對話,少罵人;少點分?,多點common ground(原本要寫成共識,但共識在維基百科有?一層的意思,而我是想避免透過這層濾鏡來看待這個回答)總是好的。
第三題比較好答些: 不要期待破壞和擾亂的人會自發性的改變 ,這點我認?是在?多處理長期擾亂社群秩序者時沒有想到的。
以上--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5日 (日) 03:40 (UTC) [ 回? ]
稍微更正一下?何用了英文的註解--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6日 (一) 09:22 (UTC) [ 回? ]
August0422的?? [ ?? ]

1.?認?當使用者?生爭議時,應如何透過非封禁的方式處理?

2.?對於兩岸高風險頁面的核心方針?何? August0422 留言 2024年5月5日 (日) 09:09 (UTC) [ 回? ]

  1. 對話。透過對話才能??楚爭議發生的來龍去脈,?在釐?事實後開始做邏輯分析以確認雙方是否有?裡隱藏了不應該成立的邏輯謬誤或前提。
(第二題稍後回答)--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8日 (三) 03:03 (UTC) [ 回? ]
第二題中的「兩岸高風險頁面的核心方針」我理解? 此頁 中提到的內容。當前其實已有充分的?架與規範來認定?些編輯具有擾亂性質。如同 高風險主題編輯守則 中提到的:謹?行事,確保編輯具建設性;謹守維基百科的支柱及適用的方針指引,遵循編輯和行?規範;遵守社群及管理員對有關頁面訂立的編輯限制;避免擾亂維基百科或遊?規則。
當然,在情況未明朗的情況下還是應以溝通?優先,?在遇到方針沒有明確地解決辦法時參照 原始討論 以理解設立高風險主題的初衷。
以上。--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28日 (二) 16:36 (UTC) [ 回? ]
Aotfs2013的問題 [ ?? ]

請詳細評價 Sid的回答 ,如果有,請列出正面或負面的地方?詳述理由。?請?分享?是否會採取一樣的方法,如果不一樣,請詳述?的方法及理由。此外,?可以依照?的作法實際嘗試處理?。期待?的回答。?? Aotfs2013 留於 2024年5月7日 (二) 18:19 (UTC) [ 回? ]

按照 正常程序 [ 錨點失效 ] 應當在條目討論頁先發起合?討論?通知有大幅參與的編輯,但這點Belarus101似乎?沒有做到。
單就命名的問題,我認?Belarus101的操作沒有任何問題。?看其他類似條目如 朝鮮人民軍戰略軍 朝鮮人民軍陸軍 皆是直接使用 韓文漢字 ,符合 命名一致性
如果用名從主人的方式去解釋其實有個問題:我自己在搜尋引擎上是沒有?到完整的"朝鮮人民軍特殊作戰軍"?譯(除了不可?來源外)。如果要用那段方針進行論述的話必然會需要?證和提供來源。
在實踐上我認?Sid提到的 使用{{ Merged-to }}標記被合?條目的討論頁,{{ Merged-from }}標記合?條目的討論頁,編輯摘要順便說明相關情況,可以的話通知被合?條目的建立者,可以的話與之討論??合?。除此之外加入我所知曉的地區用詞轉換 是一個?好的建議。如果是我的話我大?也會採取這個方法。除此之外,我還會按照 Wikipedia:合??面 中的詳細版進行對應的操作。個人認?詳細版中已經列出了如何處理這個頁面的SOP。
實際處理的話,我剛剛已加入{{合?重新導向}}至被合?的朝鮮人民軍特種作戰軍一重新導向中。
合?頁面歷史的話,因編輯歷史中有不少時間上的重疊之處,所以我?不會考慮。--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8日 (三) 03:01 (UTC) [ 回? ]
@ ATannedBurger 謝謝?的回答,在此追問:
  1. 有人認??在討論頁添加{{ Merged-from }}無法解決Belarus101版本侵權的問題,請嘗試理解?什??以及?同意??若?同意,又應該??做?
  2. ?同意?外千村對此一問題的回答與?的出入??
?? Aotfs2013 留於 2024年5月9日 (四) 20:37 (UTC) [ 回? ]
我先回第二題,因?我看到了千村用了朝鮮中央社的來源所以又去多做了點?究:
我對他的回答大致上認同。我自己是偏向用方針去理解和解決問題(當然,這必須要做?多的討論考古以避免違背方針本意),但我也能理解?認同千村用常識試圖去解決這個問題。?管在這個問題上朝鮮通訊社對國內的特種部隊確實是使用了「 特殊作??方? 」一詞,但我覺得解題思路是不錯的。我自己作?一名司法克制者(用戶頁有提到)?不是?喜歡基於常識或直覺去推導出問題的答案,但我同時也承認這兩項工具對維基百科的進步至關重要。
(第一題稍後回覆)--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10日 (五) 00:51 (UTC) [ 回? ]
(第一題回覆)首先,先澄?一點:我在上述的實際操作中?沒有在對應討論頁添加{{ Merged-from }}。誠然使用{{ Merged-from }}合?條目非常重要,但我在實際操作中 ?不是加入那個模板的編輯
這題裡 房間中的大象 想必就是 WP:剪貼移動 。由於Belarus101君沒有在編輯摘要中提及「所有編輯該頁的使用者」進而衍伸出侵權問題,而這點我亦認同(?,管理員??能在未經討論的情況下反對社群先前的共識?,笑)。目前個人能想到的最佳補救措施?使用RRD刪除前面的侵權版本,?重新合?和在編輯摘要中加入「所有編輯該頁的使用者」。
?外補充一下第二題的回覆:我認?使用地區轉換詞是沒有必要的。?看Manchiu君提到的安理會文件第一頁右上方亦有提到朝鮮方提交的原文?英文,可假定中文版是後續?譯出來的。與其使用被?譯過的文件,個人更傾向使用朝鮮中央社提到的「特殊作??」。誠然在中文語境中使用特種部隊一詞較?常見,個人認?倒是可以在條目內文中闡述「特殊作??」?何較佳。--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10日 (五) 04:15 (UTC) [ 回? ]
gluo88的?? [ ?? ]
  1. ?于?方?的“合理??”。 由于?人?以排除主?性, ?方?的解?也?不同,??有客?的方法判?。 社群???曾提到:“究竟是什?是‘合理??’??正是社群?往?多??的核心。” 。 按自己?方?的解?所?行的管理操作引起社群多人??或反??,?下如何?理?
  2. ?于“棘手??”。 由于“棘手??”的??性和模糊性,?人?以排除主?性,所用的判?(“合理??”)?准也?不同,?方?的解?也?不同,??像形式??的命?那?,有客?的方法, 通??粹的?密??推理?做出判?和?服。比如,?家政治中,除了?制?家, 民主?家(特?是?美), 无?是??或??, 各派都是无?的道理,也都无法?服?方。 社群???曾提到: “?多?候‘勇于出手’?‘???行’?的只是一?之隔而已 ”。 有?管理?的某?管理操作被一部分人看作是‘勇于出手’, 但被?一部分人看作‘???行’。 ?理不好?引起重大??,甚至引起管理??/管理?等, 是否有不?管理??太大?力的?理方法? ?下如何?理“棘手??”?
  3. ?于 Wikipedia:共? 。 常看到??相?持不下,新的?言往往本?上只是?已有?点的重?,相互都无法?服?方。 由于任何?人的看法都具有主?性,所用的判?(“合理??”)?准也?不同, 可能无法?到理想情?(一致同意的共? )。比如,1. 上月於 Wikipedia talk:共? 的討論爭議; 2. Bigbullfrog1996案 , 已?出?非涉事管理?的?理被?管理事?回退, ?生了管理操作??。 方?提出 “共??采?多?人的意?,?和重要少?的意?作出适?妥?” 。 ?管容易客?判?“多?人的意?”,?下?其??似案件如何?理中, 如何引?社群客?判? ??足?充分否 和已?和 少?的意?作出适?妥? ?-- Gluo88 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17:10 (UTC) [ 回? ]
    1. 正是因??有可能會有方針解讀的不同,所以在進行詮釋的時候則更應該去做一些方針考古:當初設立的目的?何?是否有考慮過這種情況?若沒有考慮過這種情況,那有沒有類似的例子是曾被考慮到的?管理員的職責是執行(enforcement)方針,而非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去 ?加原方針沒有闡述的內容 。?然對方針的詮釋符合當初設立方針者/社群的初衷,那我想就不會有不合理詮釋的問題。
      當然,正是因?方針不會涵蓋到所有情況,所以當社群意識到這點?開始修訂方針的時候,管理員也必然需要重新去審視該方針的意涵。
    2. 首先,?然各方都已經認定是「棘手爭議」了,那處理該案的管理員必然壓力會十分巨大。我自己認?不論有甚?措施能減輕管理員處理的壓力,其結果大?也收效甚微。
      溝通和說明在處理這些爭議中至關重要:這包括對當事方和其他管理員進行充足的溝通,確保自己接下來可能會採取的行動得到充足的理解和共識。總結:先溝通(要注意溝通和討論有本質上的不同),再行動。
    (最後一題稍後回覆)--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11日 (六) 00:17 (UTC) [ 回? ]
    ??回答。-- Gluo88 留言 2024年5月13日 (一) 13:06 (UTC) [ 回? ]
    抱?最後一題的回覆有點遲,見下。
    我自己不是?喜歡「引導社群客觀判斷」這樣的想法,稍不注意就?容易聯想到 ?架社群 。應該這?說?,雖然我自己是一直提倡「各退一步,海闊天空」,但在實際層面上確實會遇到?提到的這個問題。這個時候凍結提案,甚至以無共識結案都是?好的辦法,但前提是雙方沒因?對方的「擾亂」態度而被負面情?沖昏了頭。若是直接用?硬的方式結案,我只認?會埋下日後仇視的種子。
    我認?最實際的作法是當一名「勸架者」(而這?不需要成?管理員),?試著讓討論回到事上,而非人,?釐?各方的顧慮,然後再重新出發。上方?提到的兩個討論都有一些共通點:討論最後都不是對事,而變成了互相的人格貶低。這種情況必須避免。我是建議也不需要去提醒管理員或任何長期參與討論的用戶保持文明或不要人身攻擊,因?(?...) 他們通常都知道他們自己在做甚? ,而去做這種提醒無非只是在情?方面火上?油。或許他們會開始注意到?嘗試克制自己的情?,但更多的反而會是像 這樣的 回答。--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13日 (一) 19:45 (UTC) [ 回? ]
    在下也?同?提到:"???候??提案,甚至以无共??案都是?好的?法", "若是直接用强硬的方式?案,我只???埋下日后仇?的?子。"
    ?是否同意至少“ 避免采用只有少?人支持的方案 。如果一?方案?有得到大多?人的?可,那??可能不是最佳??,因??可能无法代表大多?人的利益。” ?然, 可以不急于?案,????。如果?方?点仍然存在?大分?,可以?????置??,??收集信息和意?,以便在未??到更好的解?方案。-- Gluo88 留言 2024年5月13日 (一) 22:01 (UTC) [ 回? ]
    大致上是認同的,避免不等同於禁止。與其說「可能不是最佳選擇」,倒不如說 這一或多個提案當前還不適合社群採用
    個人其實挺喜歡?不執著於通過提案,而是把提案本身當作一個「收集資訊和意見」的過程。?管我認?支持這項觀點的用戶可能較?小?,但確實是一個發人深省的論述。--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13日 (一) 22:35 (UTC) [ 回? ]
    ??回答。-- Gluo88 留言 2024年5月13日 (一) 23:41 (UTC) [ 回? ]
Y. Sean的問題 [ ?? ]
  1. ?對中文維基百科最大的期許是什??可以透過什?樣的方式來(盡可能)達成這個期許?
  2. ?認??些中維現行的方針條文有缺陷,又應該如何修改?
  3. 簡單?述?在中維最喜歡的工作。? Y. Sean 2024年5月10日 (五) 12:29 (UTC) [ 回? ]
    1. 不?任何?一?人掉? 。透過對話、包容、理解、尊重來維持社群的完整性和多元性。一些比較practical(實際)的方式比如提升和完善導師功能和 建立條目專題 ,對 BITE 、文明和人身攻擊零容忍來達成這個期許。
    2. 會嚴重影響站務的缺陷是沒有,倒是?多細節的部?如量化GNG。英維當前使用的定義?「Significant coverage is more than a trivial mention, but it does not need to be the main topic of the source material」,?有效介紹比順帶提及深入,但?不需要作?來源的主題。個人認?比起當前「專門闡述」的用詞,界定何謂「專門闡述」(量化)是一個可以改進的地方以減少模糊空間。
    3. 討論和進步。不論是在AFC與新手討論和改進條目,或是在客棧討論來?助社群/中維進步都是我有興趣的工作。以前的我可能會形容自己?一位想多了解各種不同想法和思維的人,所以才會喜歡討論,但過去了這些年,我發覺其實我在中維做的一些事?不是只是出於自己「喜歡」,而是我認??助中維能變得更好和讓世界變得更好是等價的(?見三個問題的回答)。或許是因?這種。。。使命感?(笑),所以我才在中維繼續做著我「喜歡」的事。?管經常要面對一些壓力?大的討論和質疑(包括因現實生活裡的?事造成的影響),但我還是堅持下去了。
    --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14日 (二) 16:47 (UTC) [ 回? ]
Rice King的問題 [ ?? ]

?認?「對事不對人」和「對事又對人」有?些差別??是否覺得某些情況下「對事又對人」是必要的?-- Rice King 信箱 · 留名 邊緣人 2024年5月10日 (五) 15:44 (UTC) [ 回? ]

對事不對人應基於以下要點:
  1. ?舊帳。這不是說在已經決定執行封禁操作時不得去檢視該用戶的封禁歷史以決定封禁時長,而是說不應該因?某用戶的封禁歷史而去決定該用戶是否被封禁。
  2. 應因反對某位用戶對某事的意見進而對該用戶本身進行批判或貶損,不論是透過直說或暗示的方式。這也多少有保持文明的成分,當然後者(暗示)?容易就會觸發 訴諸動機 和假定惡意的問題就是了。
  3. 騷擾 反對自己某?或多?提案的用戶。個人覺得近期這類事件意外的多。
對事又對人基本上就是違反了以上某一或多個要點。在以管理員身分行事時,「對事又對人」在任何情況下是不能被允許的,因這?容易就導致管理員自己對某一或一些用戶?生偏見,進而影響判斷能力。若是作?一名普通用戶,確實在某些情況下「對事又對人」可以。。。把「試圖擾亂討論」的用戶「罵走」,而在這種情況下的話我覺得是見仁見智。若社群自己心裡已有結論,就不會導致上方有被問到「社群各方面的討論都屢屢出現缺乏實質有效論據及論證的發言」的問題了。--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12日 (日) 00:06 (UTC) [ 回? ]
Sanmosa的問題 [ ?? ]

這裏我就著上面 路西法人的提問 中提到的“缺乏實質有效論據及論證的發言”來問問題,畢竟社?討論的爭端實在是太多了,而這越發顯得“事實勝於雄辯”的重要性。我想知道的是?會如何判定一個留言是否具備“實質有效論據及論證”?這點?重要,因? WP:共?#什?是共? 有?明“共識應當考慮到所有正當合理的意見”。 San mo 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4日 (二) 10:02 (UTC) [ 回? ]

論證基本上可以分?三個部分:
  1. 前提
  2. 推理
  3. 結論
前提都應是事實,比如「共識是維基百科編者作出決議的第一途徑」( WP:共識 第一句話)。釐?事實是在檢視一個留言是否具備「實質有效論據及論證」的必須步驟,不然?有可能會在之後的過程誤把事實當作邏輯謬誤來看待。
檢視推理就是要注意有沒有邏輯謬誤,常見的謬誤有「共識是維基百科編者作出決議的 一途徑」。當然,?明顯我們都知道這是錯的。
推理的部分是我不論以前或之後會重點關照的地方。可能有時候會被覺得頭腦轉的不?快?,不過問問題?對是在檢視推理是否有出現?漏的重要方法。
結論,?基於前提和有效論證(推理)而得出的結果。
如果在以上三個步驟都沒有問題的話,那我會稱該留言?「實質有效論據及論證」。--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14日 (二) 13:34 (UTC) [ 回? ]
行,感謝回應。這答案我還是比較滿意的,至少我能確定大家要選的人是有能力判斷「實質有效論據及論證」是甚?的。 San mo 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4日 (二) 15:06 (UTC) [ 回? ]
Kenny023的問題 [ ?? ]
  1. 閣下?好,作?來自中國大陸的用戶會關心IPBE。而?目前是IPBE授予員。個人注意到 統計數據 顯示目前申請IPBE仍有大量積壓請求,?認?引起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什???何無法有效解決積壓的問題?
  2. 接上題。?對 因應積壓情況嚴重 ,有建議提出建立新的IPBE授予員類型的特殊IPBEG用戶組看法是?謝謝?的寶貴時間。-- Kenny023 留言 2024年5月14日 (二) 22:44 (UTC) [ 回? ]
    @ ATannedBurger 候?人仍需要完成回答此?。 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 2024年5月15日 (三) 04:45 (UTC) [ 回? ]
    我自己遇到的?大多數問題其實是申請者沒有按照 Wikipedia:通??子?件申?IP封禁豁免指南#第二步:撰??件 中提到的排版來撰寫郵件,這導致在處理的時候必須再去請求更多資訊進而延長處理時間。當然,授予員本身的時間也是有限的,?管我能在離峰期間(UTC+8早上和深夜)?忙處理請求,但終究在平均只有四、五位活躍審核員的情況下,想追上諸多用戶提交申請的速度還是有?長的一段路。
    我認?這是一個?有趣的想法,大致上是認同的。當然,細節肯定是會需要更多討論的地方(如「授權者應該檢?新帳號的編輯,直到使用者做出足?多多筆有貢獻性的編輯,期間如有破壞則提報」,這種長期的追?而導致的壓力使個人倒是不太看好),個人覺得不妨也可以考慮讓有NDA的用戶負責核?是否需要IPBE,確認需要後再交由IPBE助理創建帳號和授權。IPBE助理授權完成後通知授予員回覆郵件(或自行回覆,雖然不?楚後者會不會有NDA的問題)。簡單來說就是把原本要IPBE授予員做的溝通、判斷、行動三個步驟分?出來。由授予員負責溝通和判斷,而IPBE助理負責創建帳戶、授予IPBE和存?。
?外帶點私貨:我覺得當前如果能把IPBE的郵件請求做分類會是一個挺好的想法(比如分類成「等候申請人回覆」、「等待授權和創建帳戶」、「需要創建本地帳戶」等),這樣也方便做分流,之後若能導入類似上面提到的助理機制也能較好的與有簽NDA的IPBE授予員銜接。當然,前提是技術上可行且社群有興趣設立IPBE助理。一些如因不符合格式(第一題回覆中提到的問題)而自動通知申請人的自動回覆,或可供授予員使用的標準化制式回覆也可以?助授予員提高效率。--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15日 (三) 05:37 (UTC) [ 回? ]
@ Kenny023 --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15日 (三) 05:40 (UTC) [ 回? ]
後面兩點(「一些如因不符合格式(第一題回覆中提到的問題)而自動通知申請人的自動回覆,或可供授予員使用的標準化制式回覆也可以?助授予員提高效率」)也通知 @ Xiplus 君看看在現有的?架下可不可行。-- )dt 管理員競選中 2024年5月15日 (三) 05:43 (UTC) [ 回? ]
感謝?的回應。-- Kenny023 留言 2024年5月15日 (三) 14:06 (UTC) [ 回? ]

本討論已關閉, 請勿修改 。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