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7世?中期的?制品
長柄槍
(英語:
Pike
),或稱
大槍
,是一種非常長的
槍
,在歐洲於
中世?
早期至約1700年中被步兵用以攻擊步兵與反制騎兵攻擊,一般不能用來投擲。長3至6公尺,有著木質的槍桿與鐵或鋼製的槍頭,接近槍頭的柄會以金屬條加固?化。當雙方的軍隊都?帶長柄槍時,往往會引發增加長度的軍備競賽,最長的長柄槍達到6公尺,這種長度的武器需要?固的木材,如乾燥的
?樹
,長柄槍的頭端通常會比尾端稍細,這是?了防止槍頭下垂。?帶長柄槍的士兵也會?帶劍、錘一類的短武器,來應付近身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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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世?起,西?步兵?始采用?矛和斧槍(halberd)?主要武器、?成密集方?作?,??新???于防御,能?有效抵消重??兵??力的??,?合火??的?泛?用,最??致封建?士衰落。到17世紀?期,
刺刀
發明,長柄槍才逐漸被取代。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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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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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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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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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容
存?于2020-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