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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善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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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善後章程 》,又?《 酌定西藏善后章程十三? 》,是 ?朝 政府于1751年( 乾隆 十六年)?布的整? 西藏 政治?制的章程。

1747年(乾隆十二年),原西藏 多?郡王 頗羅? 病故,其次子 珠爾默特那木札勒 襲封郡王。珠爾默特那木札勒“素不信奉達賴喇?,心懷仇?” [1] ,表面上順從?朝派遣的 駐藏大臣 ,暗中聯絡蒙古 準?爾汗? ,伺機起兵反抗。1749年(乾隆十四年),珠爾默特那木札勒攻殺其長兄“阿里公”珠爾默特策布登,控制了 阿里 。1750年(乾隆十五年),駐藏大臣 傅? 拉布敦 誘殺珠爾默特那木札勒,隨後?其黨羽卓?爾(官名)羅卜藏札什所?。隨後,?朝廷派 四川總督 策楞 領兵入藏?壓。?了更好地治理西藏,以及削弱世俗貴族的??,根据乾隆帝的指示,策楞?定《西藏善後章程》十三條,?西藏的行政?制?行了一系列改革。章程?除了西藏郡王制,設立 ?廈 ,駐地在 拉薩 大昭寺 ,長官? ?倫 ,秉承 駐藏大臣 達賴喇? 旨意辦事。其同?規定?倫員額?四人,且必須于公所(?廈)辦理政事。“?舊例?隆會辦事件,原有?沙之公所衙門。自頗羅?後,各?隆竟不赴公所,俱於私宅辦事。……今?隆業已照例補放,自應遵照舊例,遇有應辦事件,俱赴公所會辦。” [2] 章程擴大了駐藏大臣的職權,?首次正式規定了達賴喇?的世俗權力,形成了駐藏大臣、達賴與 班禪 的僧官系統、?廈俗官系統三者制衡的狀態。駐 當雄 的達木 和碩特 八旗蒙古軍隊亦歸駐藏大臣統轄。1751年,?政府頒行策楞所奏的《西藏善后章程》。在?行?制改革的同?,?政府??定在西藏?年 ?兵 一千五百名,令提督大?率???,三年??一次,成?定例。

參考文獻 [ ?? ]

  1. ^ 《高宗實錄》三七七
  2. ^ 《藏事輯要》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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