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聯邦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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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委??
任命者 ?席?邦??
任期 4年(无任期限制)
首任 ??里希·?克辛本
約納斯·富勒爾
?丁·?瑟夫·蒙?格?
亨利·德?埃
弗里德里希·弗雷-埃?塞
威廉·???斯·?夫
斯特凡?·弗?希尼
?立 1848年11月16日 ,​175年前 ​( 184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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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聯邦委員會 (德語: Schweizerischer Bundesrat ;法語: Conseil federal suisse 義大利語 Consiglio federale svizzero 羅曼什語 Cussegl federal svizzer )是一? 瑞士 特有的政體,也是 委員會制 的代表,委員會中的七?成員不分先後的共同擔任 政府首? 國家元首 ,委??本身也是瑞士的最高 行政機關

委員會的七位委員各自掌管一個 聯邦 政府部門,?且以資歷順序每年輪流擔任委員會的主席,本年度的副主席將在下一年繼任主席。委員會主席在法律上? 瑞士聯邦總統 ,但其本身?無那種超越其他六位委員的地位。在面對國內事務時,主席必須和其他委員一樣,在日常工作中單獨負責一個國家級別的政府部門;在面對外國時,委員會主席必須和其他成員?定,整個委員會被國際社會視?一個人。所有委員會主席均於1月1日就任,目前的主席? ??拉·阿姆赫德 ,副主席? ?琳·?勒-祖特?

目前成? [ ?? ]

目前瑞士?邦委??成?如下(按加入??排序):

委? 加入?? 政? ??
居伊·?姆?
Guy Parmelin
2016年1月1日 瑞士人民黨 沃州 ?邦??事?、?育??究部 部?
伊尼???·?西斯
Ignazio Cassis
2017年11月1日 自民?.自由? 提契諾州 ?邦外交事?部 部?
??拉·阿姆赫德
Viola Amherd
2019年1月1日 基督?民主人民? 瓦?州 2024年度?邦主席;

?邦防?、公民保???育部 英? Federal Department of Defence, Civil Protection and Sports 部?

?琳·?勒-祖特?
Karin Keller-Sutter
2019年1月1日 自民?.自由? 聖加侖州 2024年度?邦副主席;

?邦?政部 部?

阿??特·勒斯?
Albert Rosti
2023年1月1日 瑞士人民黨 伯恩州 ?邦?境、交通、能源?通?部 部?
伊麗莎白·鮑默-施奈德 英? Elisabeth Baume-Schneider
Elisabeth Baume-Schneider
2023年1月1日 社會民主黨 汝拉州 ?邦?政部 英? Federal 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 部?
畢特·因斯 英? Beat Jans
Beat Jans
2024年1月1日 社?民主? 巴塞爾城市州 聯邦司法警察部 部?

起源 [ ?? ]

最早的七位委員

瑞士聯邦委員會是在 1848年 聯邦憲法 》中所創立,此憲法將委員會定義?「邦聯中的最高行政與指揮機關」 [1] 。當時瑞士的 立憲民主制 度仍未成熟,建國者們吸取了許多 美國憲法 中的 聯邦制度 ,不過?未採取 總統制 ,而是採用 聯合領導

當時之所以採用聯合領導形式,是源於瑞士長久以來的傳統。從瑞士 舊體制 時期以及舊邦聯時期開始,就已經有菁英所組成的委員會擔任管理工作;?外較?期的 赫爾維?共和國 [2] ,以及1830年代以後制定了自由憲法的各州政府,也有類似的制度可供依循。 [3] [4]

左圖是最早的七位委員,由上到下、由左到右分別是 ?丁·?瑟夫·蒙?格? ??里希·?克辛本 約納斯·富勒爾 亨利·德?埃 斯特凡?·弗?希尼 弗里德里希·弗雷-埃?塞 ,以及 威廉·???斯·?夫

組成 [ ?? ]

政黨比例 [ ?? ]

瑞士在1848年所制定的憲法,是歐洲在 1848年的民主革命 中少數的成功案例。當時瑞士的民主運動是由稱?「激進派」的團體(現今的 瑞士自由民主黨 ,簡稱自民黨)所領導。激進派在 分離主義聯盟戰爭 (德文:Sonderbundskrieg)中擊敗了由七個 天主? 保守派 州?所組成的 分離主義聯盟 (德文:Sonderbund,又譯獨立聯盟),?運用 聯邦國會 中的多數優勢,取得了聯邦委員會的全部席次。

而原來在戰爭中的敵人,也是後來的反對黨「天主?保守派」(現今的 瑞士基督?民主人民黨 ,簡稱基民黨),則一直被排除在委員會之外。直到1891年委員會成員之一的 埃米爾·韋爾? (Emil Welti)因一場關於鐵路國家化的 公民投票 失利而辭職之後,激進派才決定在選?中支持?選入屬於天主?保守派的 約瑟夫·岑普 英? Josef Zemp (Josef Zemp)。

在20世紀前半葉,自民黨與基民黨的勢力逐漸被一些新興的政黨削弱,一部分的選票轉移到了在立場較?極端的政黨,包括 左翼 瑞士社會民主黨 (簡稱社民黨);以及右翼的「農民、商人及獨立派黨」(縮寫BGB,現今的 瑞士人民黨 )。1919年,基民黨的 ?-?里·米西 英? Jean-Marie Musy (Jean-Marie Musy)進入委員會,使該黨獲得了第二個席次。而BGB的 魯道夫·明格 英? Rudolf Minger (Rudolf Minger)也在1929年加入了委員會。社民黨的 恩斯特·?布斯 (Ernst Nobs)則在1943年成?該黨的第一位委員會成員。

神奇公式 [ ?? ]

在1959年的一場選?中,聯邦委員會建立了一個延續許久的 大聯合政府 [5] ,其中的政黨比例多年不變,也稱?「魔力?合」(德語: Zauberformel [6] 。這個政黨比例大致對應於當時聯邦國會裡各政黨的勢力:

不過自民黨與基民黨的支持度仍然持續下滑,同時人民黨與社民黨的支持度則上升。1990年代之後,後兩黨逐漸超越了前兩黨。到了2003年大選,右翼的人民黨成?第一大黨,要求第四大黨基民黨交出一個席次給人民黨領導人 克里斯托夫·布洛赫 (Christoph Blocher),?以退出政府作?要脅。基民黨同意了這項要求,?且讓屬於基民黨的 露特·梅茨勒-阿??德 (Ruth Metzler-Arnold)退出了委員會。

女性成員 [ ?? ]

瑞士的女性直到 1971年 才獲得聯邦層級選?的 參政權 ,且直到1983年與1993年,才分別有 莉莉安·烏赫?哈根 (Lilian Uchtenhagen)與 克麗斯?安娜·布龍納 (Christiane Brunner)參加選?,兩人皆屬於社民黨成員,且?未成功進入委員會。歷史上?生的109位聯邦委員中,截至目前?止只有10位是女性,分別是:

地域平衡措施 [ ?? ]

直到 1999年 ?止,憲法仍明定任何一州不可在聯邦委員會中擁有超過一個代表權。在1987年之前,聯邦委員所屬州?,是根據其出身地區而定;到了1987年之後,則是以其居住地、在聯邦議會中所代表的地區,或是曾擔任過立法及行政機關成員的州?來定義 [7] 。不過?沒有防止候選人?了政治利益而遷居的措施。

從1999年開始,憲法規定了各州與各語區之間,在席次上的平衡分佈措施,?廢除了原本席次固定不變的制度。當一位委員辭職之後,替補者通常?同黨黨員,?來自相同語區。然而在2006年,來自 德語 區的委員多麗絲·洛伊特哈爾德取代了?一位 法語 區委員 ?瑟夫·戴斯 (Joseph Deiss)。

歷史上,至少有兩個席次一直以來是由法語或 義大利語 地區的人士所擔任。且到2003年以前,從來沒有任何州?在委員會中擁有超過一個代表。直到2003年12月,委員會中才同時出現兩位屬於 蘇黎世州 的成員,分別是 莫里茨·洛伊恩?格? (Moritz Leuenberger)與克里斯多福·布勞赫。目前的委員會成員包括四位德語區人士、兩位法語區人士,2017年秋當選的 伊尼???·?西斯 成?自1999年以來首位當選聯邦委員的義大利語區人士。

運作 [ ?? ]

總統職位 [ ?? ]

2009年的瑞士聯邦委員與秘書長。

每年度的 瑞士聯邦總統 與副總統,是由聯邦委員會的七位成員中選出。根據慣例,聯邦總統與副總統是以每年輪流方式由每一位成員輪替,只要仍在委員會中,就有機會擔任總統與副總統。聯邦總統本身?非瑞士 國家元首 (全體委員會才是),?使近年來總統在外國進行官方訪問時,逐漸有被視?國家元首的態勢。不過一般來說,官方訪問實際上是由 聯邦外交事務部 (德文:Eidgenossisches Departement fur auswartige Angelegenheiten)所執行,訪問代表人是經由全體委員會成員認可?生。

在瑞士的指揮層級排行中,聯邦總統是最高等級的政府官員。總統必須主持委員會會議,當前往其他國家時,必須擔任瑞士的國家代表。若委員會面臨緊急狀況,無法及時作出決定時,總統有權代表整個委員會作出行動。但除了以上情況之外,瑞士總統只是「 同僚中的第一人 」( 拉丁語 Primus inter pares ),沒有超出或低於其他委員的權力。

委員會會議 [ ?? ]

聯邦委員會在每個星期三會召開一次常態性的會議,地點位在 伯恩 聯邦大廈 (德文:Bundeshaus),也就是 瑞士聯邦政府 所在。除了七位委員之外,參與會議的人還包括:

  • 聯邦秘書長 (德文:Bundeskanzler,又譯聯邦總理):?政府幕僚首長,參與委員會的討論,但不具有投票權。由於其影響力,秘書長有時稱作「第八位聯邦委員」。現任秘書長是 瓦?特·?恩赫? (Walter Thurnherr),其前任? 科麗娜·?薩諾瓦 (Corina Casanova)。
  • 副秘書長(德文:Vizekanzler):現任副秘書長是Thomas Helbling,同時也是聯邦委員會的發言人,每週會議結束之後會召開例行報告。

會議結束後,委員們總是會共進午餐。除了每週會議之外,委員會也會定期召開秘會,詳細地討論重要議題。此外每年都有一次單日的旅行,前往總統家?所在州?參訪。

決策與職責 [ ?? ]

每一位聯邦委員都掌管一個政府部門,職位相當於 部長 。而在口語上,他們也確實常被稱作部長。例如 聯邦防衛、公民保護與體育部 (德文:Eidgenossisches Departement fur Verteidigung, Bevolkerungsschutz und Sport)首長,就可稱作「國防部長」,?使實際上?沒有國防部的存在。且各部門的事務?非只由單一首長來處理,而是由全體委員會進行管理。

委員會的決策總是由相關部門預先準備。?例而言,有關聯邦政府雇員薪資的政策,是由管理人事的 聯邦財政部 來提議。表決開始以前,所有的提議內容必須經過所有委員的傳閱;而委員們則必須將他們的評論與建議反映給聯邦財政部首長。這種達成 共識 的方式稱作「共同報告程序」(德文:Mitberichtsverfahren)。形式上,委員會的決策是以會議中在場的多數委員以 口頭表決 方式決定,不過多數的決策實際上是依據共識所作。

有時?了某些重大決策,會召開額外的公共會議,?邀請各州、各黨派,以及其他有關團體參與。假如某個送入聯邦國會的提議是?了要改變聯邦條例,那?此類會議將根據法律的規定而自動召開,此時法案可能會進一步的轉入 全民公決 程序。

保密措施 [ ?? ]

委員會的會議與表決結果?不對外公佈,而且這些紀錄將會持續封存50年。不過近年來這項規定逐漸引起爭議,尤其是一些政治立場較極端的政黨認?,此保密措施違反了 透明化 的原則。不過委員會表示,保密可使委員會在達成共識,?且在維持 聯合領導 的同時,依然保持各委員的政治獨立性。?使具有保密措施,有時表決與討論的詳細狀況也會遭到洩漏,此時相關單位將會展開調?。

憲政慣例 [ ?? ]

由於聯邦委員會是由各個相互敵對的政黨自願組成的一個 大聯合政府 ,因此在運作上依賴許多 憲政慣例 ,其中以聯合領導原則最?重要,在此原則下,各委員不應該相互批評,?使他們通常?屬於敵對政黨。同時所有委員皆應該支持委員會的任何決議,?使此決議與其個人或政黨立場有所出入。

選入與退出 [ ?? ]

聯邦委員是由 聯邦議會 中的兩個議院合成的聯合聯邦議會(United Federal Assembly)共同選出,每一任期?四年。選?採用 秘密投票 方式進行,每位委員以 ?對多數 選出。雖然任何一位瑞士公民皆有入選委員會的資格,不過實際上的被提名人大多是國會議員,?有少數?州政府的官員。投票可分?數個回合,在最初的兩個回合中,任何人皆可登記他們的名字;而之後的回合,選?名單中票數最少的候選人將逐一出局。候選人在當選之後可以保留黨籍,不過由於聯合領導的傳統,這些委員與所屬 政黨 的運作將保持一定的距離。

委員在任期之內,不會因? 不信任動議 彈劾 而被迫離任。委員可以連續擔任其職位直到自己決定退休或離職。偶爾委員資格會因?重新選?而受到改變,其中歷史上只有三位委員面臨重選,分別是1854年的 烏爾里希·奧克辛本 、1872年的 ?-雅克·沙?-??? (Jean-Jacques Challet-Venel),以及2003年的 露特·梅茨勒-阿??德

委員的待遇與權利 [ ?? ]

2008年的瑞士聯邦委員與秘書長。

聯邦委員每年的薪資?40萬 瑞士法? [8] 。在完整的任期結束之後,他們每年將有一筆20萬瑞士法?的退休金可領。法律?不允許任期中的委員擁有其他的職位;許多委員在離開政府單位之後獲得了新的工作,例如企業主管。委員?沒有政府提供的 官邸 可住,而是必須住在首都 伯恩 的住宅或旅館,或是從外地通勤。不過委員有權使用屬於委員會的 莊園

聯邦委員可以徵用 瑞士軍隊 組成的安全小組,以保護自身安全。不過人們通常可以在伯?尼街頭、餐廳或電車上遇到沒有任何護衛在身旁的委員。此外每位委員有一名身著制服的管家(瑞士德語:Weibel)?隨,此傳統是直接源於古代瑞士各州的共和政府,可追溯至 羅馬共和國 侍從執法吏 。而委員的配偶,除了官方接待場合之外,?不參與官方事務。

豁免權 [ ?? ]

聯邦委員與國會議員同樣擁有在職位相關事務上的豁免權,與政府事務無關的犯罪行?,只有在聯邦委員會的同意下可以 起訴 。而 原告者 可向聯邦國會進行上訴,尋求聯邦國會的同意 [9] 。?外與政府事務有關的犯罪,需要聯邦國會的同意,而國會可以選擇對某些案例暫緩執行 [10] 。有時委員面對自身犯罪行?時,會選擇放棄豁免權或是辭職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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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

引用 [ ?? ]

  1. ^ Cst. art. 174 . [ 2007-11-14 ] . (原始?容 存? 于2010-12-08).  
  2. ^ 參見:Directorate在線上《 瑞士歷史辭典 》中的 德文 法文 義大利文 版詞條。
  3. ^ Departments: Development on the Federal Level在線上《 瑞士歷史辭典 》中的 德文 法文 義大利文 版詞條。 Collegial System在線上《 瑞士歷史辭典 》中的 德文 法文 義大利文 版詞條。
  4. ^ Adrian Vatter. Der Schweizer Bundesrat ? ein Schonwetter-Konstrukt [瑞士的?邦委??-?不得?雨?] . Der Bundesrat. NZZ Libro. 2020 [ 2022-03-12 ] . ISBN  978-3-907291-06-1 . (原始?容 存? 于2022-08-18) (德?) .  
  5. ^ Zauberformel在線上《 瑞士歷史辭典 》中的 德文 法文 義大利文 版詞條。
  6. ^ 瑞士?邦政府的魔力?合 . SWI swissinfo.ch. 2016-04-26 [ 2023-12-02 ] . (原始?容 存? 于2023-12-02) (中文) .  
  7. ^ See Federal Council在線上《 瑞士歷史辭典 》中的 德文 法文 義大利文 版詞條。
  8. ^ Art. 1 ?面存??? ,存于 互???案? ) of the Parliamentary Ordinance on the Salary and Pension of Magistrates
  9. ^ Art. 61a ?面存??? ,存于 互???案? ) of the Government and Administration Organisation Law
  10. ^ Art. 14 ?面存??? ,存于 互???案? ) of the Federal Law on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Confederation and its Members of Authorities and Functionaries

?源 [ ?? ]

外部連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