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條目介紹的是有關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詞語。?于其他用法,??「
政?
」。
政治實體
(英語:
Political entity
),又譯
政治?實
(
political reality
),?“政?”的?念相近,
《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第一條:「作?一個國際法所承認之國家應具備以下資格:⑴ 常住人口;⑵ 界定的領土;⑶ 政府;⑷ 與其他國家建立關係的能力。」,「政權」是國家基本屬性,是具有實質力量、治理能力,反之沒有這些能力的政權,??有作?一??正意?上的?家的?格
[1]
。所以可以看出,“政治??”就是一??家的本?。
如果完全依???考量,“政治??”的?念比“?家”更加??,因?“?家”???有一?外交肯定的色彩:?一???一?不予外交承??,常常?以“某政?”或“某?局”?行?呼,例如
中?人民共和?
?
中?民?
的普遍?呼?“
台??局
”
[2]
,不?呼?家?是一?外交?度的表?,而不代表某??不存在;反之,有些被普遍承?的?家反不具?成??家的?件,如
波?流亡政府
。因此,政治??和
???系?
的?系?少,?“?家”?是有不同之?的。
?論
[
??
]
政治實體,其意義近於
國家
(
State
),?在一個特定
領土
中運作的
政府
(Government)、
政?
(regime)。政治實體也約略相當於是在一群有政治認同,有政治組織的人民群?,在法律上如同一個單一實體運作的人民群體(political entity)。政治實體在其領土範圍內擁有
事實
上的
治權
(State power)與
主權
,如同一個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在運作
[1]
,而其主?是否被承??其本身?性无?,而是?其他?家政府的?度相?。
?考?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