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兵役制 或? 志願役 ,又稱? 募兵制 [1] [註 1] ,是指符合條件之人民志願投入 軍隊 ,以 軍人 作? 職業 之授薪軍人。人民自願加入軍隊的原因?多,可以是基於 愛國 、 宗? 意識、興趣或家庭因素等等,如義勇兵;或是純粹?報酬而參軍,例如 傭兵 。
完全實施志願役的國家,一般人民沒有接受 軍訓 ,但在 戰爭 時期希望加入軍隊,以期保家衛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