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
(英語:
bribery
)包括
行賄
和
收賄
,是指個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他人謀取利益的行?。而這些利益?不能從正常的合法途徑中得到。此?
貪?
犯罪
之一。
定義
[
??
]
賄賂行?涉及一種決定權的不法交易,可能發生在公領域與私領域。一般人經常將賄賂聯想?公領域的賄賂,惟近年來私領域的賄賂類型逐漸受到重視,各國皆有逐步將私領域賄賂入罪化的趨勢。
類型
[
??
]
公領域的賄賂是指涉及公權力的賄賂行?,如公務員以其職務上之特定行??對價,?自己或第三人要求、期約、收受不法利益之行?,?屬典型的公務員受賄罪;私領域的賄賂則是公領域以外的賄賂行?,包含商業賄賂、醫療事業賄賂與競技運動的賄賂。?外,民意代表的賄賂、斡旋賄賂(影響力交易)與公職人員的賄選由於各國法制的不同,在分類上可算是介於公、私領域之間的特殊類型。
公務員賄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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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的賄賂行?是由行賄與受賄雙方構成。在公務員賄賂的類型中,公務員作?受賄者,而由他方作?行賄者。
斡旋賄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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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斡旋賄賂行賄者提供利益予中間人,再由中間人向公務員?特定職務上之請託,使公務員?特定職務行?的一種特殊的賄賂類型。由於與公務員賄賂罪的構成要件?不相同,斡旋賄賂的行賄與受賄雙方?非就公務員的特定職務形成不法約定,而是以中間人對實際上具有職務權限的公務員的影響力作?交易客體。也就是說,斡旋賄賂是指行賄者藉由交付利益給特定人士作?中間人(斡旋者),再由中間人作?說客去向公務員?遊說或關說,使公務員做成特定的職務行?。在斡旋賄賂的情形中,與利益形成對價關係的是中間人對公務員基於身分地位所具有的影響力,因此又常被稱?影響力交易,但是兩者在各國法制的界定上仍有細微的不同。
商???
[
??
]
商???是指??者在市?交易活?中,??取交易机?特?是??取相?于???手的市???,通?秘密?付
?物
或者其???等不正?手段,收?
客?
的?任人、雇?、合?人、代理人和政府有?部?工作人?等能影?市?交易的相?人?的行?。
1996年11月15日
中?人民共和??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布施行《?于禁止商???行?的?行?定》,商???指??者???或者??商品而采用?物或者其他手段???方?位或者?人的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03條賭博罪條文的第七款還明定一種假賭博?行賄的方式,以
賭博
?幌子實質故意輸錢給國家公務員達成賄賂目的,依照刑法關於賄賂犯罪處分。
[1]
賄選
[
??
]
賄選
或俗稱
買票
指利用給予利益給投票人賄絡以換取選票的行?。賄選是一種?隨著
選?
出現的現象,對於一般對政治沒有熱情或?究的大?施以小利就能得到支持。在小範圍的選?(如台灣的??長或村里長),只要買了幾百人就能篤定當選,因此像較少人口的??長或縣市議員選?都有嚴重的賄選情形。在有些地方,賄選?象?常出?而且?以根除。??重破?了?地??的公平公正性。但是還是可以透過多種技術性手段來增加買票難度。
以
台灣
?例,?然對賄選加以打??提供檢??金,但在
黑道
威脅及
??
買票技術不??步的情?下、?難?到具體罪證及保護?發人(例如
走路工
、
透過親戚買票
、
透過黑道買票
、
招待免費或廉價旅遊
、僅向部分搖擺選民買票、以
高薪聘請選民?臨時工
變相買票、
操作地下賭盤改變投票意向
,大幅減少告發可能)。因此,在台灣雖然賄選的數量非常多,不過實際上?獲及?正起訴的數量??少。
多位
泛綠
政治人物
[??]
都認?買票文化讓泛綠更難與泛藍競爭,亦表示合辦選?可以讓多位候選人一起買票,降低買票成本(三合一選?代表本來需要買票三次變成買一次票就好)
[來源請求]
;
台灣團結聯盟
政治人物
劉一德
則指出,台灣各選?每個投開票所選民人數過少,讓地方勢力容易?計當地民?的投票傾向(破壞
秘密投票
原則),方便威脅利誘選民,應該在選?後將選票集中至少數地點、將選票混合後開票,以增加選民投票的隱密性。
在法律上,也有相當的漏洞:中華民國的
公民投票法
有嚴重漏洞(若某政黨或候選人主張拒領公投票,且公投票與選票?分開甚至不同?色,且是否領票有許多雙眼睛在看,變相洩漏其政黨偏好),根本不是
秘密投票
,若實施公投,會對買票行?提供?大的便利。
台灣的投票方法也有漏洞:選民投票時必須把官方提供的卜字印章印在選票圈選區上,但是有些選民會印在其他地方(例如候選人的照片或名字上)。買票者可以透過「指定蓋章區域」來判定特定投票人的投票行?,破解方法是將這些非正規選票認定?廢票,但這樣會剝奪部分選民的投票權(這類選票?非全?買票或威脅造成的),此論點是由2004總統選?的驗票中得知;改用投票機投票,是釜底抽薪之道。
候選人可以在對手的優勢選區收集身?證、或威脅利誘選民不投票,這也是一種變相的賄選。
近來法律的更改也讓買票更難被檢?,現在的法令規定收買票錢就是違法,自首只能減刑;這樣等於說被買票者去檢?買票的行?,有擔負刑責的風險。
例子
[
??
]
- 政界人物在選?宣傳時向團體提供特殊利益,以取得其支持(賄選)。這是一種
政治腐敗
的行?。
- 唱片公司向電台的DJ賄賂,以換取旗下歌手的歌曲能播出更多。
美國
在1960年立法將此視?刑事罪行,稱?
Payola
(
?面存???
,存于
互???案?
)。美國著名的搖滾愛好者、DJ Alan Freed(1921-1965)便因多次受賄而變得聲名狼藉,沒重要的電台肯聘用他,最後因?酒帶來的疾病而死。
- 印度在早期「許可證」經濟政策時期,也有民?以賄賂的方式買到「許可證」以期可以買到需要「許可證」才可買到的商品。
- 政治獻金
可以不是賄賂,而且是維繫民主的必然現象,?廉的政治人物也必須直接或間接利用政治獻金來選?;許多國家有法令來判斷政治獻金是否?賄賂(大體而言,沒有附加條件叫政治獻金、有附加條件叫賄賂),尤其是財團給的政治獻金更需公平且明確的規範。不肖司法人員會把敵對政黨收受的金錢盡量解釋成賄賂,甚至會要脅商人做?證以利賄賂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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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
??中的案件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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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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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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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5日,
??西?
前首相
?哈迪·莫哈末
在其部落格撰文指出,在?去的??中,有?多?民?于接受??,才?行?者在??中取得?利。他?,?多?民接受了金?、白米和?器的??,而?民一定知道他???,行?者也知道他?在法律或所信仰的宗?上已?犯?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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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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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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