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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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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評論 公允評論 (Fair Comment)是在 誹謗 案中被告人常用的辯護理由,?被告人的問題說話是被告人?心相信是建基於事實,亦符合公?知情權;比方說,有報刊發佈消息,說某城中名人到處留情,其後遭名人訴諸 法庭 ,告以誹謗罪名,報刊可以辯稱?說的是公正評論,因?名人曾對外宣稱他在內地和台灣都有女朋友,而身?名人,他的行?公?有知情權。

香港 ,最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是 謝偉俊訴鄭經瀚 一案, 香港終審法院 非常任法官 李?新 勳爵(Lord Nicholls)說公正的評論應稱?誠實的評論,如果被告人能?給法院證明他的言論是建基於誠實的信念,根據他當時所知道的發表, 他就不應該承擔責任 [來源請求] 。在 ?一個 [?個/?些?] 香港終審法院案例中, 烈顯倫 常任法官也說過,如果評論是?了公?利益,而誠實地說出一個社會人士普遍關心的問題,?使帶有誇張,亦可以接受。

案例 [ ?? ]

鄭經翰、林旭華對謝偉俊 」(Albert Cheng and Another v. Tse Wai Chun Paul)

2000年, 謝偉俊 控告 鄭經翰 林旭華 案,終審法院?公允評論下了定義,其中一項重點是,評論是否關乎公?利益;是否基於事實。 [1]

來源 [ ?? ]

  1. ^ 律師:公允評論不構成誹謗 ?面存??? ,存于 互???案? ),?果日報,2010-11-02。
  • 牛津法律字典

外部連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