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間
(又譯
公?場所
、
公?地方
、
公共場所
;
英文
:
public space
或
public place
)是一個不限於
經濟
或
社會
條件(縱然實際情況未必如此),任何人都有權進入的地方;譬如,人們不用?費或購票進入,或進入者不會因背景受到
?視
。共享空間是公共空間最早的例子。而類似「公共空間」的私營
購物中心
,就是「
私人空間
」(私人場所)的例子。
?外,從
哲學
、(
城市
)
地理
、
視覺藝術
、
文化
?究及
社會
?究等範疇來看,公共空間是關鍵性理論的某些標準。公共空間的定位似乎漸見迫切,因?
資?
涉及愈來愈多所謂「共享空間」。「公共空間」一詞往往被人們誤解,譬如與「
集會場所
」(gathering place)混淆,但這是一個較大?念的組成部分。
定義:供使用的場地
[
??
]
大多數街道,包括
人行道
,像城?
廣場
和
公園
那樣視?公共空間。政府建築,如
公共圖書館
及不少類似的建築都是公共空間。然而,?非所有公有建築納入這定義。
一些公園、購物中心、等候室等會在?間關閉。但是,這情況沒有把特定群體排除在外,一般不視?公?使用上的限制。
相關權利
[
??
]
一般而言,公共空間沒有
隱私期待
(expectation of privacy)。
在
美國
,人們在公共空間享有?定以外的權利。在名?公共
論壇
的公共空間,政府通常不可在合理情況之外限制人們的演說(?是說,政府可阻止演說者對過路人辱罵,但不可改變他們的信念)。相對而言,在私人(?非公共)論壇,政府較容易管制人們的演說;例如,人們是不容許在
五角大廈
內抗議他人反對醫療保險改革的。這?非意味著政府可管制人們家中的言論,或對他人所的言論;政府只可在政府財?實施管制。有時候,私人?業也可視?公共論壇。
英國
亦然,傳統上,公共空間(如
演說者之角
)准許公?演說。
在
北歐
國家,如
?威
、
瑞典
及
芬蘭
,根據一項名?「
漫遊自由
」(
瑞典語
:
Allemansratten
,所有人的權利)的法規,所有自然區視?公共空間。
伊斯蘭國家
的
齋戒月
內,人們在外面的公共空間?食往往是不?接受的。
公共空間是不少廉價
旅遊
遊客和流浪者的熱點,尤其是一些環境舒適的地方,譬如有瓦遮頭,因應天氣而提供冷暖氣服務的購物中心。
爭議
[
??
]
正當社會普遍認?,所有人有權進入及使用公共空間,而私人空間會有所限制,學術界開始關注公共空間如何設法排斥某些群體,特別是流浪者
[1]
和?少年
[2]
。
公共空間的一些措施會針對流浪者,減少他們對公共空間的依賴,例如?除長椅,或改變其設計,阻止他們在長椅上睡覺和休息、限制他們在特定時間進入公共空間、封鎖室內範圍等等。有時候,警察還會要求「不受歡迎」的人離開公共空間。
此外,一些公共空間沒有設立適當的通道,傷殘人士因而受到排斥。
當公共空間交給管理者後, 原有的公共空間意義便會下降。?音管制, 開放時間, 張貼標語, 言論內容等都會被管理者控制, 令公共空間原有的意義褪色。香港的星光大道便是其中一個明顯例子, 遊覽人士需要遵從管理者的要求, 否則可能會被管理人員驅?。
「半公共」空間
[
??
]
南非
開普敦
美食街
屬「半公共」空間
廣義上的公共空間亦包括所有人均可付款進入的地方,例如
??廳
、
鐵路
和
電影院
。商店的例子介乎兩個意義之間:所有人可進入,四處張望而不購物,但是,與商店的意?不相關的活動?非完全不受約束的。
購物中心
內的走廊和通道(包括
行人天橋
)未必會宣告?公共空間,在商店關閉後亦未必會開放。類似走廊的還有
鐵路
月台
和
公共交通
等候室
;有時候,人們須購買車票。
公共圖書館
或多或少是公共空間。
高速公路
旁的休息站或?車加油站連餐廳是公共空間。
這些半公共空間會實施比外面較嚴?的規定,譬如針對衣著、
交易
、
行乞
、
廣告
、
宣傳
、操控
溜?鞋
、
滑板
及
攝位車
等。
例子
[
??
]
公共空間與私人空間的典型差異,可藉坐在一張公?長椅,與坐在一家街頭
??廳
的座位的比較分辨出來:
- 前者人們不用花費使用?椅;後者人們涉及購買行?。
- 前者時間是不受限制的(縱然或會觸犯
流浪罪
或
街頭滯留罪
法例);後者人們須在一定時間間隔內花費。
- 前者人們准許自?食品和?品(或會受到
?酒
法例限制)進食;後者這種行?通常是禁止的。
- 前者只有一般法管制衣著;後者??廳可以制定?于衣著的要求(譬如禁止穿拖鞋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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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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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Illegal to be Homeless
. National Coalition for the Homeless. 2004
[
2007-12-09
]
. (原始?容
存?
于2020-08-06).
- ^
Malone, K.
Children, Youth and Sustainable Cities
(PDF)
. Local Environment.
[
2007-12-09
]
. (原始?容
存?
(PDF)
于2019-04-11).
- Illegal to be Homeless. National Coalition for the Homeless (2004).
- Malone, K. "Children, Youth and Sustainable Cities". Local Environment 6 (1).
- "Conclus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Seminar on the Planning of Collectively-Used Spaces in Towns", in:
Monumentum
(Louvain), Vol. 18-19, 1979, pp. 129-135.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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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