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戰協定

?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

停戰協定 (英語: Armistice ),亦稱 休戰協定 ,是指 交戰團體 英? Belligerent 之間?了暫時停止敵對行?而締結的協定。 [1] :68

停??定必?由作?各方締結,?禁止任何作?方?行?攻 [1] :71 。?定停??定的 ??法 是1907年的 海牙公? [1] :68

停戰協定不可與 和約 同日而語,也不應稱?暫時和約,因?在交戰國之間以及在交戰國與中立國之間,戰爭狀態在各方面仍然繼續存在,只是敵對行?停止而已。 [1] :68

其他 [ ?? ]

戰爭狀態的終止有三種方式:一、交戰國雙方不再進行戰爭行?,也不特別締結條約以明白表示講和,而不知不覺進入和平狀態;二、交戰國雙方正式締結和平條約以正式建立和平狀態;三、交戰國一方滅亡。後兩種是正常的方式。 [1] :105

參考文獻 [ ?? ]

  1. ^ 1.0 1.1 1.2 1.3 1.4 勞特派特 修訂; 王鐵崖 、陳體?譯. 奧本海國際法. 下卷 第二分冊. 北京市 : 商務印書館 . 1989年. ISBN  7-100-006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