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三世
(英語:
George III
,1738年6月4日?1820年1月29日),全名
?治·威廉·弗雷德里克
(英語:
George William Frederick
),1760年10月25日登基?
大不列?國王
和
愛爾蘭國王
,至1801年1月1日成?首位
聯合王國國王
,直到1820年逝世?止。喬治三世于1760年至1807年?
??威?帝侯
,1814年至1820年逝世前在位?
??威?王
。他是
??威王朝
的第三位英?君主,以及首位以
英?
?母語的漢諾威王朝君主
[1]
,而事實上,喬治三世從未到訪
德意志
。
喬治三世漫長的統治,見證了其王國與大片
歐洲大陸
進行的一連串軍事衝突。在其統治初期,大不列?在
七年??
中擊敗
法?
,之後壓倒歐洲各國、成功支配
北美洲
及
印度
地區。隨著大不列?在
美國獨立戰爭
的戰敗,喬治三世在美洲失去了大量殖民地,最終促成
美國
建國。此後,喬治三世參與一連串反法戰爭,反抗
拿破崙
及
革命
後的法國,這些
戰爭
最後以
拿破崙在1815年被澈底擊敗
作結。
喬治三世?年倍受
精神問題
困擾,最初僅反覆出現,但後來演變成永久性失常。他的病情曾令當時
醫界
大惑不解,現今學者一般相信他是罹患
紫質症
(Porphyria),這是一種血液病,可被
三?化二?
(
砒霜
)引發,近世?究的確發現喬治三世留存的頭髮樣本中有高含量砒霜。喬治三世在1810年最後一次病發後,時任威爾斯親王的
喬治四世
以
攝政
身?代行君權,1820年喬治三世駕崩。歷史學界對喬治三世的生平評價如「萬花筒般多變」(kaleidoscope of changing views),?大程度是受到歷來作者個人偏見所局限、亦受有限的史料之影響
[2]
。
生平
[
??
]
早年生涯
[
??
]
1738年6月4日,喬治出生於
倫敦
聖詹姆士廣場
的
諾福克宮
,父親是
威爾斯親王?特烈
,母親是
哥達的奧古絲?
,祖父是國王
喬治二世
。
喬治王子比預?期提早兩個月出生,因此他最初被認?不能活得長久,他在出生同一天獲聖詹姆士的?區牧師進行施洗
[3]
。在公曆1738年7月4日,
牛津主?
托馬斯·塞克
復在諾福克府?他進行公開施洗。他的?父母?
瑞典國王
弗雷德里克一世
(由
巴爾的摩勳爵
任代理人)、
薩克森-哥達公爵
(由
?那封勳爵
任代理人)、以及他的祖姑母
普魯士王后
索菲亞·桃樂西?
(由已故
第四代漢彌爾頓公爵
之女兒夏洛特·埃德溫女爵任代理人)
[4]
。
喬治不但沒有早夭,童年的他反而擁有健康的體魄。然而,由於喬治二世與威爾斯親王一直不和,所以喬治二世也沒有多理會過他的孫兒。直到1751年,威爾斯親王因一次肺部受傷而突然身故,喬治王子遂成?了王位的
法定繼承人
,?從亡父繼承了其中一個頭銜,是?
愛丁堡公爵
。喬治二世自此也開始多關注孫兒的情況。
登基
[
??
]
1751年,喬治王子成?王位繼承人的三個星期後,喬治二世就冊封了他?
威爾斯親王
[5]
。到1756年春天,適?喬治的18歲生日將至,喬治二世賞賜他入住規模宏大的
聖詹姆士宮
,不過在母親及?的知己
布特勳爵
(後來曾任
首相
)勸說下,喬治王子拒?了國王的賞賜
[6]
。喬治王子的母親(當時已?威爾斯太妃)這樣做,是因??對其家翁?不信任,故此著意要年輕的喬治留在自己身邊。
1760年10月25日,祖父
喬治二世
突然
駕崩
,享壽 76 歲。22歲的喬治遂繼承祖父的王位,是?喬治三世。
婚姻
[
??
]
早在1759年,喬治曾經與
里士?公爵
之女兒
莎拉·倫諾克斯女?爵
發展出親密關係
[7]
,但兩人的戀情?快就在布特勳爵的勸阻下而無疾而終。喬治自己曾寫到:「我自己是?一個偉大國家的快樂與苦難而生……因此我常要違背感情做事」,話雖如此,喬治二世曾授意要喬治迎娶
不倫瑞克-沃爾芬比特爾的索菲?·?羅琳公主
,可是有關婚事?受到喬治及其母親的?烈反對而告吹
[8]
[9]
。
同時間,?喬治覓得合適的妻子亦變成一件愈益迫切的首要任務。在1761年9月8日,新君在
聖詹姆士宮
內的
王家禮拜堂
迎娶了
梅克?堡-施特雷利茨的夏洛特
?妻,夫婦兩人在婚禮上才平生第一次見面,兩星期後,兩人就一同在1761年9月22日於
西敏寺
加冕。?得留意的是,雖然夏洛特王后常被認?相貌平凡,但喬治從沒有情婦(這和他的前兩任漢諾威裔君主和他兩名繼位的兒子有?大分別),而夫婦兩人也享受了?正快樂的婚姻生活
[1]
[7]
。喬治與妻子共育有十五名子女,當中包括九名兒子及六名女兒。在1762年,喬治三世購入
白金??
作?家庭成員靜養之用。
統治
[
??
]
早年統治
[
??
]
?管喬治三世在登基時獲得了政壇各黨派的歡迎
[10]
,但他早年的統治?受到政局不穩的陰影所籠?,而這?大程度上是因?國內就
七年戰爭
的議題上出現重大分?所致的
[11]
。喬治日益寵信及托賴於
托利黨
官員,使得一直在政界?主導地位的
輝格黨
十分不滿,甚至於譴責喬治的行徑無異於獨裁者,與
?理一世
如出一轍
[1]
。在1762年5月,
紐?斯爾公爵
的輝格黨政府遭喬治以
蘇格蘭
托利黨貴族
布特勳爵
所取代
[12]
,此?一再引起輝格黨的不滿,而布特勳爵的反對者甚至散佈流言,指他與王太后過從甚密,從而慢慢在
英格蘭
激起反蘇格蘭的偏見情?
[13]
。在1763年,七年戰爭告終,布特勳爵?在《
巴黎條約
》簽訂後辭職,輝格黨遂在
喬治·格倫維爾
的帶領下重新執掌政府。同年後期,大不列?政府發出了《
1763年皇家公告
》,製定邊界線,限制大不列?在北美的
殖民地
不斷向西擴展的情況。有關公佈的原意旨在迫使北美殖民者能?與美洲原居民談判,減少因土地爭端而引發的前線戰事,從而減省浩大的軍事開支。?管這條所謂的「公告線」沒有對早已安頓的大多數殖民者造成多大影響,但此「公告線」?引起了邊區殖民者的?烈不滿,繼而成?北美殖民地與大不列?政府出現紛爭的導火線之一,也是後來
美國獨立戰爭
的遠因之一
[14]
。?一方面,一般美洲殖民者向來只需向大不列?政府?納甚低的
稅捐
,但大不列??同時要在美洲佈置大批軍隊,?壓當地原居民的起義,以及防範法國對美洲殖民地侵略的野心,使得大不列?在美洲的軍費開支十分?重
[15]
。?了平衡開支,格倫維爾政府在1765年引入了《
印花法案
》,向大不列?北美殖民地的每?文件開徵
印花稅
,由於當時連報紙也徵收印花稅,使得反對徵稅的宣傳得以在北美廣泛流傳
[16]
。與此同時,格倫維爾因試圖削弱君主特權而漸失喬治的支持,喬治曾試過遊說
老皮特
出閣任相,但?不成功
[17]
,其後喬治曾一度患病抱恙(有意見認?此病乃他日後精神失常的先兆),病愈後成功以
羅金漢勳爵
組織內閣,再行將格倫維爾罷免
[18]
。
在得到皮特的?助下,羅金漢勳爵成功撤回格倫維爾那?極度不受歡迎的《印花法案》,不過羅金漢的政府?不?勢,這使他不久就在1766年被皮特取代,而喬治更向皮特冊封?貴族,是?
?塔姆伯爵
。?塔姆勳爵與喬治三世撤回法案的行動,使他們在美洲殖民地的民望急升,
紐約市
的民??表道謝,更在市內雙雙?立起他們的銅像來
[19]
。?塔姆勳爵在1767年因病而讓
格拉夫頓公爵
管治政府,但格拉夫頓公爵一直遲至1768年才正式成?首相。他的政府未幾就在1770年?台,?使得
托利黨
重新上台。
新任托利黨首相
諾斯勳爵
及其政府對美洲日益不滿大不列?的情?十分關注,?了安撫美洲殖民者,他撤銷了向美洲殖民地所徵收的?大部?稅項,但?獨留茶稅一項。茶稅對大不列?十分重要,喬治三世甚至嘗言茶稅是大不列?「保持(向美國殖民地徵稅)權利的一種稅」
[20]
,可是在1773年,
波士頓
的暴動者「
茶葉黨
」?了反對茶稅而登上停泊於波士頓港的運茶貨船,?將茶葉傾倒入海,以作示威,史稱
波士頓茶葉事件
。有關事件在大不列?引起了?大的反嚮,輿論對北美殖民者也出現不滿,而本身同情北美殖民者的?塔姆也支持諾斯勳爵,將有關事件定性?「無疑具刑事性質」
[21]
。諾斯勳爵在茶葉事件發生後引入多項措施以作報復,當中包括關閉波士頓港、修改
麻省
憲法,使當地立法機關的上院由君主委任?生,而不再由下院互選?生。這些措施進一步激起殖民者的不滿,他們甚而稱這些措施?「
不可容忍法案
」。有學者認?,直到這個時候,喬治三世仍傾向於「以政治手段解決問題,?管有時他對內閣所作的建議成效存有懷疑,他仍然十分聽任於內閣的建議,而僅從1763年至1775年所發生的事來看,喬治三世亦不應就引發
美國革命
一事負起直接責任
[22]
」。
美國獨立戰爭
[
??
]
美國獨立戰爭
因大不列?常規軍隊與殖民地民兵在1775年4月於
新英格蘭
發生武裝衝突而爆發。經過一年的戰?,大不列?在北美的殖民地在1776年7月宣佈從大不列?國王獨立,?建立「
美利堅合?國
」。而殖民地的
獨立宣言
也對大不列?國王、立法機關及全體國民提出多項控訴,當中包括指責喬治「?棄此地之政務……掠奪我海域,踐踏沿岸,焚燒城?,殘民以逞」等等,這些評價傳到喬治後,皆使他感到憤慨不平。在戰事中,大不列?軍隊曾在1776年成功攻陷
紐約市
,但後來英方
陸軍中將
約翰·伯戈因
在
薩拉托加戰役
中率兵投降,??大程度導致英方從
加拿大
反攻的大計以失敗告終。到1778年,
法國
(大不列?的主要競爭對手)與新生的美國簽訂一?友好條約,使英方形勢更?嚴峻,此時
諾斯勳爵
提出由
?塔姆勳爵
接任首相,但被喬治三世加以拒?,?提出反建議要?塔姆勳爵入閣供職,與諾斯勳爵合作。?塔姆最終拒?合作,不久以後在同年逝世
[23]
,其時大不列?與法國正處於戰爭狀態,到1779年更與
西班牙
宣戰。
?管他的大臣?不贊同,但喬治三世仍固執地要大不列?與美國的革命軍戰?到底,而部?大臣如
古爾勳爵
和
韋茅斯勳爵
等等都不願?這場戰爭有傷尊嚴而紛紛辭職。首相諾斯勳爵與他的同僚也有同樣的意見,?曾將這些意見告知喬治,但他最後沒有?隨辭職。喬治到後來打消了繼續增兵?壓美國的念頭,?表示「想留住
賓夕凡尼亞
是開玩笑」,又指已經沒有希望重奪新英格蘭,然而,他仍然下決心「永不承認美國獨立,又承諾永?地以永無休止的持久戰爭懲罰他們的堅不服從」
[24]
。喬治的計劃是要留住駐防於
紐約
、
羅德島
、
加拿大
及
佛羅里達
的30,000名士兵,其餘部隊則負責攻擊活躍於
西印度
的法國及西班牙軍隊。?了懲罰美國人,他又計劃要破壞他們的沿海商港、炸?他們的碼頭、劫掠與焚燒他們的沿海城?(如
康乃狄克
的
新倫敦
)、以及解除對
印第安人
的管制,讓他們襲擊殖民地邊區的平民。喬治還相信這些行動可有效地鼓動當地的
保王?
、分裂
大陸會議
、和「持續地使造反者感到煩擾、不安和困乏,終有一日,更將不滿和失望自然及無可避免地轉化?懺悔和自責」,從而乞求由他重新作出管治
[25]
。可是,喬治三世這些計劃?對保王黨及忠心的印第安人造成破壞,而一場持久的戰爭更讓法、西兩國隨時有機可乘,組織聯合艦隊,進擊
不列?群島
,從而置
倫敦
於險境。
在1781年,英方主將
康沃利斯勳爵
在
約克?之圍
兵敗投降的消息傳到倫敦後,諾斯勳爵在議會的支持度急降,結果在翌年辭任首相。經諾斯勳爵勸服後,喬治三世打消了退位的念頭
[26]
[27]
,而且還接受了大不列?在
北美洲
落敗的事實,決定授權?行和談。《
巴黎條約
》及《
凡爾賽條約
》兩和約在1783年獲得確認,標誌著美國獨立戰爭的正式結束,這兩條條約,前者要大不列?承認美國,而後者則要大不列?放棄佛羅里達與西班牙,以及容許法國人通過
紐芬蘭
對開的航道。在1785年,美國的
約翰·亞當斯
成?首任
美國駐不列?公使
,這時的喬治三世已順從於世界格局,?接受了英、美兩國的新關係,他對亞當斯說到:「我是最後一位同意(英、美)分開的,但我將是第一位去迎接美國作?獨立政權的友誼?」。
憲制?爭
[
??
]
諾斯勳爵內閣在1782年?台後,輝格黨的羅金漢勳爵第二次上台組閣,但在任僅數月而病故,結果喬治以
謝爾本勳爵
?新首相。不過,輝格黨政要
?爾斯·詹姆士·福克斯
?拒?在謝爾本勳爵的內閣供職,?要求英王委以
波特蘭公爵
?首相。到1783年,
下議院
成功迫使謝爾本下野,其政府遂由
福克斯-諾斯聯盟
所取代。這個政府由波特蘭公爵任首相;福克斯任
外相
;諾斯勳爵任內務大臣,但波特蘭公爵僅是政府有名無實的首腦,實權則握於福克斯及諾斯勳爵二人手上。
喬治三世對於任命一些他不願意的人士到內閣供職感到苦惱,但波特蘭的內閣?快就在下院建立起優勢,使他不易撤換內閣。此外,喬治對於政府引入《印度草案》,計劃將印度政府的管治權力由
東印度公司
轉移到一批國會專員,也表現得非常不滿
[28]
。下院通過有關草案後不久,喬治就授權
坦普爾勳爵
,著他通知
上議院
貴族,表示誰投票通過草案,誰就是他的敵人,結果草案在他的恐?下被上院否決。三日後,波特蘭內閣?台,由
小威廉·皮特
接任首相,而坦普爾勳爵也一同到內閣供職。在1783年12月17日,國會通過一項動議,譴責皇室在國會投票背後施加影響,形同「重大罪行」,坦普爾勳爵亦被迫辭職。坦普爾辭職後對政府造成動?,三個月後,政府失去國會的多數優勢而解散,可是在其後的
大選
中,皮特?成功增加在國會的優勢而留任
[7]
。
威廉·皮特
[
??
]
對喬治三世而言,任命皮特?首相是一個勝利,因?這證明他可以透過自己對公?輿論與民意的詮釋來選擇首相,無須依從
下議院
的多數派來選定首相人選。而皮特在任首相期間,喬治支持他不少的政治目標,更史無前例地冊封不少新貴族,好讓他在上院能?取得足?的支持
[29]
。皮特在任首相以及之後的一段時間,喬治三世在英倫的聲望甚高
[30]
,公?普遍支持他認可的
太平洋
探險,這使得大不列?在1788年於
澳洲
建立
新南威?斯
殖民地;到1793年,喬治三世遣往
中國
的特使
???尼勳爵
和副使
斯當東爵士
??使?到?
中國
的
北京
,???了
?朝
的
乾隆帝
,他???加了在
承德避暑山庄
??的
乾隆帝
八十大??典。?一方面,喬治又樂於動用自己的私人資金,大力資助
皇家藝術學院
等學術機構,而英倫的
科學
及
工業
也在當時得到?大的發展。英倫大?大多都仰慕他們的國王能?對其王后忠心不二,這亦與他前兩任的漢諾威裔君主構成?大對比。
然而,喬治三世在這時的身體?開始每況愈下,而且還出現了精神問題。從現代的醫學角度出發,根據他的病情記錄,一般相信他患的是
??症
[31]
。在2005年的一項?究中,?究人員更在喬治三世遺留後世的頭髮樣本中驗出高含量的
砒霜
,從而?計他的??症有可能由此引發。?究人員無法追?砒霜的來源,但相信這些砒霜可能是某些藥物或
化?品
的成?
[32]
。喬治的??症可能曾於1765年短暫病發,到1788年夏天更發生了一次時間持久的病發。喬治在1788年的那次病發初期,他?可以神志正常地在9月25日宣佈國會
休會
,可是此後他的病情?急轉直下,到同年11月的時候,他的精神已經嚴重錯亂,有時甚至連續數小時不停自言自語。當時喬治的診治醫生都無法解釋他的病情,而坊間更漸漸流傳有關他精神失常的流言蜚語,有人更訛稱喬治三世把大樹誤認?
普魯士國王
,而且還與大樹握手如儀
[33]
。當國會在11月復會時,喬治未能如常在
國會開幕大典
發表
御座致辭
。按照慣例,君主未先致辭,國會就不可復會辯論,惟當年國會在喬治未有致辭的情況下,就逕自復會,?就是否需要攝政王一事展開辯論。
喬治失常以後,
?爾斯·詹姆士·福克斯
與皮特立?就政府的管治問題展開爭?。雖然兩黨都同意由喬治三世的長子兼
法定繼承人
威爾斯親王
擔任攝政最?合理,但兩黨?就攝政的法理基礎出現重大分?。福克斯認?威爾斯親王?對有權利?其有病的父王代行權力,但皮特?反駁攝政人選需先由國會提名
[34]
。除此以外,由於國會未有經御座致辭就逕自復會,以致國會的認受性也成?一大疑問,使有關攝政的辯論遭到一再拖延。根據過往慣例,國王一旦未能出席國會開幕大典,他可以透過《
制誥
》委任上議院專員代行,而有關《制誥》必需要有
國璽
加蓋,才具有法律效力。?解決國會認受性的問題,皮特透過
法律上的假設
,建議負責託管國璽的
大法官
無需請示喬治三世,而自行將國璽蓋於《制誥》。?管大法官的行動可能屬於不法行?,但《制誥》只要被蓋上國璽,就必定具有法律效力。喬治三世的次子
約克公爵?特烈
曾就此責難皮特的建議?「違憲及非法」,但上議院專員仍照舊按建議被委任,國會也在1789年2月正式復會。國會復會後,政府立?引入《攝政草案》,當中授權以威爾斯親王?攝政王,但同時又對攝政王的權力加以諸多限制。《攝政草案》在同月獲下議院通過,但草案在提交上議院表決前夕,喬治三世的主診醫生
法蘭西斯·韋利斯
及時把他治癒,從而使《攝政草案》作罷。喬治病愈後,他確認了
國璽
的動用與
上議院
專員的委任屬合法有效的行動,?重新投入管控國家。
拿破崙戰爭
[
??
]
喬治三世病愈後,他與首相皮特的支持度不斷上升,相反,福克斯與威爾斯親王的支持度?隨之下降
[35]
。在1789年,法國爆發了
大革命
,?使
法國王室
被推?,使不少不列?的地主士紳都感到非常憂心。到1793年,
法國
更對大不列?宣戰,喬治遂容許皮特提高稅率、擴充軍隊,以及臨時在戰時終止「
人身保護令
」的權利。大不列?最初與
奧地利
、
普魯士
及
西班牙
組成了
第一次反法同盟
,但同盟?快就因?普魯士與西班牙私下與法國?和而在1795年破裂
[36]
。大不列?、奧地利、
俄國
及
鄂圖曼帝國
在1799年又組成了
第二次反法同盟
,但同盟在1800年被擊潰後,就只剩下大不列?繼續與
法蘭西第一共和
的第一執政
拿破侖
作戰。
在1800年5月15日,喬治在
特魯里劇院
遭一名患上
宗?
妄想症
的男子
詹姆士·哈德菲德
意圖行?,但?不成功。在此以前,他亦曾在1786年及1790年先後兩次被精神失常的人士行刺
[37]
,但都以事敗告終。喬治常對這些精神失常的刺客予以諒解,對其支持度有正面的影響
[38]
。
在拿破崙戰爭期間也曾有較?平靜的時候,這好讓首相皮特能?花精力專注於
愛爾蘭
問題。愛爾蘭曾在1798年發生起義,起義被?壓後,不列?與愛爾蘭議會通過了《
1800年聯合法案
》,在1801年1月1日聯結大不列?及愛爾蘭?單一國家,?將國號訂?「大不列?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喬治三世遂借此機會,放棄自
愛德華三世
以來,歷任英國君主所聲稱繼承的「
法國國王
」頭銜
[39]
。在大不列?及愛爾蘭合?之時,有人建議喬治之頭銜應改?「不列?及漢諾威領地皇帝」,但喬治支持保留英國歷代君主使用「國王」頭銜的傳統,而沒有改稱「皇帝」。
作?其愛爾蘭政策的一部?,皮特計劃在大不列?及愛爾蘭合?後,解除一些對國內
羅馬天主?
?徒在法律上的限制,不過喬治三世?指稱,解放天主?將違反他在加冕時立下?衛
新?
的誓言
[1]
。喬治三世曾就此表示:
世間何處有權力能使我免於遵守那誓言上的每一句話,尤其是要我?衛新?的一句?……不、不,我寧可在歐洲?家?戶的乞要麵包,也不可以批准這些(解放天主?的)措施。我可以放棄我的王位和權力;我可以從我的宮殿搬到農舍住;我可以把我的頭送到砧板,了結我的生命;但我不可以違反我的誓言。
面對來自國王與不列?民?對宗?改革政策的反對,皮特曾要脅以辭職相迫
[40]
。而差不多在同一時間,喬治三世一度短暫病發,病愈後更責備這病是天主?問題迫出來的
[41]
。最終在1801年3月14日,皮特不再任首相,?由
下議院議長
亨利·阿丁頓
接任。阿丁頓任內反對天主?解放、創立周年帳目制度、廢除入息稅以及開始裁軍。在1801年10月,他與法國和解,?在1802年簽訂《
亞眠和約
》。
喬治本人?不相信與單憑《亞眠和約》就可與法國擁有「?正」的和平,他僅僅視和平?「實驗」而已。未幾在1803年,兩國再度互相宣戰,但公?輿論?普遍不信任由首相阿丁頓帶領國家作戰,相反,公?的目光重新投到了皮特身上。在1804年,喬治又一次受舊病影響,病愈以後,阿丁頓宣佈辭職,?再度由皮特出任首相。皮特曾尋求委任福克斯到內閣供職,然而喬治三世因不滿福克斯鼓勵威爾斯親王過著揮?奢侈的生活而對他大表不滿,?且反對他加入內閣。福克斯未能入閣,使?一輝格黨領導人物
格倫維爾勳爵
心感不公而拒?加入內閣
[7]
。皮特上任後?專注於與奧地利、俄國及
瑞典
組成?一個反法同盟,但與以往的反法同盟一樣,這個
第三次反法同盟
隨?在1805年被瓦解。此後拿破崙更乘勝追擊,試圖率軍入侵英格蘭,不過這個計劃?快隨著法國在史上著名的
特拉法加海戰
中,敗於英國海軍將領
納爾遜勳爵
而告吹。
在歐洲戰事的失利對皮特的健康狀況構成?大打擊,最後更在1806年於任內病故。皮特死後,誰人出掌內閣再次成?問題,而這次則由格倫維爾勳爵奪得首相一位。格倫維爾勳爵上任後籌組了所謂的「
賢能內閣
」,當中以起用
?爾斯·詹姆士·福克斯
任
外相
最受關注。受時局所困,喬治這次任命福克斯實屬迫不得以,對福克斯的態度也較之以前友善。可是福克斯在1806年9月逝世後,喬治與內閣陷入了公開的衝突。?了提高徵募新兵的效率,內閣建議准許羅馬天主?徒在軍隊可出任所有軍職,但喬治?下令內閣撤回建議,而且要承諾日後不要再提出這樣的建議。當時內閣同意撤回建議,但反對承諾日後不作同類建議,結果內閣在1807年被罷免,?由波特蘭公爵第二度出任首相。與第一次任相一樣,波特蘭公爵的首相之位僅屬有名無實,大權則落在
財政大臣
斯賓塞·珀西瓦爾
手上。隨後國會被解散,??行
大選
,成功?新政府在
下議院
帶來穩固的多數優勢。自此以後,喬治三世在位期間沒有再作重大的政治決定,?使後來珀西瓦爾在1809年取代波特蘭公爵任相一事上,也僅起了?少的影響。
?年
[
??
]
1810年,喬治的聲望達到前所未有的頂峰
[42]
,但當時他已因
白內障
而近乎失明,同時備受
風濕病
困擾,病情嚴重。他?年的病是因?最疼愛的幼女
阿米莉亞公主
於1810年病故而誘發
[43]
。據阿米莉亞公主的護士記述,喬治探望女兒時,「每天都是悲痛與?哭的場面……令人沮喪得難以形容」
[44]
。
喬治後來認同有通過《
1811年攝政法案
》的需要
[45]
,讓長子時任威爾斯親王的
喬治四世
自1811年起擔任
攝政王
,攝理君職,直到喬治三世1820年駕崩?止。1811年年尾,喬治三世陷入永久精神失常狀態,被安排到
溫莎堡
過著與世隔?的孤僻生活直到駕崩
[46]
。
喬治三世失常後,首相
斯賓塞·珀西瓦爾
在1812年被
刺殺
身亡,由
利物浦勳爵
接任。利物浦任內見證英國在拿破崙戰爭中取得最後勝利,緊隨的
維也納會議
也使漢諾威的領土得以擴充,?由選侯國升級?王國。
與此同時,喬治的健康?不斷惡化,除了完全失明,
失聰
情況也愈益明顯。喬治從不知道自己在1814年被宣告成?漢諾威國王,也不知道妻子在1818年過世。在1819年
聖誕節
前後,他曾持續自言自語達58小時,在去世前數星期喪失步行能力。
逝世
[
??
]
1820年1月29日,喬治三世在
溫莎堡
內走到人生盡頭,享壽81歲,結束長達59年又96天的統治。
臨終時,他最喜愛的兒子
約克公爵?特烈
與他一起
[47]
。在喬治三世駕崩前六日,他的第四子
肯特公爵愛德華·奧古斯塔
在1月23日因病去世。
喬治三世的遺體在2月15日被安葬於
溫莎堡聖喬治禮拜堂
內。
喬治三世身後,王位先後由兩名兒子,?
喬治四世
及
威廉四世
繼承。兩人故後都沒有在世的合法子女,王位由他們的姪女
維多利亞
繼承。維多利亞是根德公爵唯一合法子女,成?英國漢諾威王朝最後一位君主。
影響
[
??
]
喬治三世終年81歲又239天,在位59年又96天,這兩個紀錄超越了在他以前的歷任英格蘭或不列?君主。現今這個紀錄只曾被他的孫女
維多利亞
和後人
伊?莎白二世
超越。而比較喬治三世之前三任君主,?
安?女王
、
喬治一世
及
喬治二世
而言,他們三人加起來的在位時間也要比喬治三世一人短。
?管在統治初年的聲望?高,但踏入1770年代中期以後,喬治?因革命浪潮而失去
北美
十三州殖民地人民的支持
[48]
(相當於英國在北美殖民地的三分一人口)。從
美國獨立宣言
中的指控所見,喬治被指「重覆地破壞和侵奪」,以及在美洲殖民地試圖建立起「?對暴政」,這使得美國大?一般留下喬治三世是暴君的印象。至於在愛爾蘭,喬治也因?大不列?暴力?壓
1798年叛亂
等原因而名聲不佳。當代的學者一般對喬治三世的生平評價分成了兩大陣營,一方將「意見集中於其統治後期,?是他成?全國抵抗法國計劃及力量的崇敬象徵」的那段時期;而?一方則從他們「在喬治在位頭20年所經歷的痛苦黨派?爭中,建立起他們對喬治三世的看法,因此他們在作品中反映的,往往就是反對派的意見」
[49]
。從上述後者的觀點發展,使得一些19及20世紀初的英國
歷史學家
如
脫利衛連爵士
及
厄爾斯金·梅
等等,都對喬治三世的生平加諸以懷有敵意的評價。但到了20世紀中期,?一些歷史學家如
劉易斯·伯恩斯坦·納米爾爵士
?認?過往對喬治的評論「過於中傷」,?專注重新對喬治與其統治作出評?
[50]
。踏入20世紀後期,學者諸如
巴特菲爾德
、裴瑞斯、麥考潘及亨特等,都傾向以同情的角度看待喬治,?把他視作命運與疾病的受害者。而時至今日,喬治三世漫長的統治,一般被視?君主政治權力萎縮的一個延續,以及君主慢慢轉形化身?國家道德形象的時代
[7]
。
?紀念喬治三世及其子
喬治四世
,不少前英國殖民地的城?都被命名?
喬治?
。在英國不少地方也?立了喬治三世的雕像,當中以倫敦森麻實府外庭院,以及位於
多塞特
韋茅斯
的雕像最有名
[51]
。此外,
紐約市
亦曾?立過一個喬治三世的鍍金騎馬雕像,但雕像後於1776年
美國獨立戰爭
爆發期間被搗?
[52]
。
喬治三世曾被諷刺作家?稱?「農夫喬治」,以嘲笑他喜愛處理單調平凡的?事多於政治。但久而久之,這個稱號漸被用來形容他樸實無華與節儉的性格,融?了大?的一?子,使他與其浮誇的長子構成明顯對比
[53]
。喬治三世本人十分喜愛
農業
[54]
,在他的鼓勵下,使
英國農業革命
在其治下步入高潮,也令?間人口史無前例地上升,?日後緊接著的
工業革命
提供了充足的勞動力
[55]
。
頭銜與稱號
[
??
]
- 1738年6月4日-1751年3月31日:喬治王子
殿下
[56]
- 1751年3月31日-1751年4月20日
:愛丁堡公爵
殿下
- 1751年4月20日-1760年10月25日
:威爾斯親王
殿下
- 1760年10月25日-1820年1月29日
:布倫瑞克-呂訥堡公爵、神聖羅馬帝國的大財政部長和選帝侯、 國王
陛下
- 1814年10月12日 ? 1820年1月29日
:布倫瑞克-呂訥堡公爵、 國王
陛下
在大不列?,喬治三世的官式稱號?「喬治三世;託上帝的鴻福;
大不列?
、
法國
及
愛爾蘭
國王;
信仰的?衛者
等」。在1801年,
大不列?
與
愛爾蘭
合?,他?機會放棄了歷任英格蘭君主所聲稱擁有的「法國國王」稱號,同時省去自
伊?莎白一世
在位以來,就在「信仰的?衛者」字眼後面所加的「等」字
[39]
。因此,自1801年起,其稱號改成?「喬治三世;託上帝的鴻福;大不列?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國王;信仰的?衛者」
[57]
。
在德意志,喬治三世的官式稱號?「格奧爾格三世;託上帝的鴻福;
布倫瑞克-呂訥堡-?倫貝格公爵
、
薩克森-勞恩堡公爵
和
漢諾威國王
陛下」
[58]
[57]
。
紋章
[
??
]
在1749年7月27日,喬治獲准使用王國紋章,?以一條有五間的蔚藍色橫條作區分,此外,橫條的中間一間亦加上了一個
鳶尾花
圖案。喬治的父親死後,他除了繼承愛丁堡公爵及王位法定繼承人的紋章樣式外,其紋章亦以一條共三間的純銀白色橫條作區分
[59]
。
自喬治加冕到1800年期間,喬治的紋章可以縱橫地分成四部分(如下圖左所示)。位於左上的第一部?被等分?左、右兩?,左邊繪上代表
英格蘭
,面向其左,向前直走的三隻獅子,右邊則繪上飾有鳶尾形花紋之雙邊帶,?代表
蘇格蘭
的一隻躍立中的獅子;位於右上的第二部?繪上代表
法國
的三個鳶尾花圖案;位於左下第三部?繪上代表
愛爾蘭
的
?琴
;至於位於右下的第四部?代表
漢諾威
,這部?再被細分成四部?,當中位於其左上的第一??上兩隻代表
不倫瑞克
,面向其左,向前直走的獅子;位於其右上的第二?繪上以心形圖案?背景,?代表
呂訥堡
的一隻躍立中的獅子;位於其下部的第三部?則繪上一隻代表
威斯特法倫
的銀白色駿馬;最後位於中部的第四部?呈紅色的小盾狀,上面繪有
?理曼
之冠冕,代表著
神聖羅馬帝國
大司庫一職。
《
1800年聯合法案
》通過後,喬治的紋章有所改變,原本代表法國的第二?不再繪上鳶尾花,改而繪上原本代表蘇格蘭的圖案;至於原本的第一部?及第四部?則繪上原本代表英格蘭的圖案,代表愛爾蘭的第三部?則維持原狀。至於原本的第四部?,現在則被移到紋章的正中,?且呈小盾狀
[60]
。這個小盾狀的正上方原本繪有一頂選帝侯無邊?帽,但到1816年,?漢諾威晉級成王國的兩年之後,這個無邊?帽正式被皇冠圖案取代(如下圖右所示)
[61]
。
-
?丁堡公爵?期
-
威?士?王?期
-
?王?期(1760-1801)
-
?王?期(1801-1816)
-
?王?期(1816-1820)
子女
[
??
]
王子
[
??
]
公主
[
??
]
祖先
[
??
]
參見
[
??
]
注?
[
??
]
- ^
1.0
1.1
1.2
1.3
The Royal Household.
George III
. Official website of the British Monarchy.
[
2007-05-25
]
. (原始?容
存?
于2020-12-20).
- ^
Butterfield, p.9
- ^
Hibbert, p.8
- ^
Yvonne's Royalty Home Page: Royal Christenings
.
[
2008-05-23
]
. (
原始?容
存?于2011-08-27).
- ^
Hibbert, pp.3?15
- ^
Hibbert, pp.24?25
- ^
7.0
7.1
7.2
7.3
7.4
Cannon, John (Sept 2004; online edn, Jan 2007), "
George III (1738?1820)
(
?面存???
,存于
互???案?
)",
Oxford 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Retrieved on 25 May 2007
- ^
Hibbert, p.31
- ^
坊間曾有謠傳指喬治在迎娶夏洛特前,早就在1759年4月17日迎娶
貴格會
女?徒
漢納·萊特富特
?妻,兩人還至少生有一名孩子。但事實上,這位漢納·萊特富特其實已在1753年嫁給
艾薩克·阿克斯福德
,而且已確定在1759年或以前去世,因此喬治與萊特富特根本沒有可能存在合法婚姻,而萊特富特?使與任何人生有任何孩子,也不會被考慮?王位繼承人。多年以後,在1866年,一名女子在法庭上展示了一張屬於喬治和萊特富特的結婚證書,該女子更聲稱其母親
奧利夫·威爾莫特
的?正身?是「奧利夫公主」,然而,法庭?快就發現有關的結婚證書純屬?造,該女子所聲稱的也不?確。經過
檢察總長
的驗證後,那??造的結婚證書獲送到
皇家?案館
保存。
- ^
以
賀拉斯·沃波爾
?例,在喬治三世在登基之時,賀拉斯曾在信件對他加以維護,但賀拉斯?年的回憶錄?對他愈益懷有敵意。(Butterfield, pp.22, 115?117 and 129?130)。
- ^
Hibbert, p.86 and Watson, pp.67?79
- ^
布特勳爵身?蘇格蘭貴族,本身沒有資格自動成?上院議員,他是在1761年被蘇格蘭貴族選出成?上院的代表議員的,這距他出任首相僅一年時間,缺乏經驗。
- ^
Watson, p.93 and Caretta, pp.59 and 64 ff.
- ^
Watson, pp.182?184
- ^
當時一名美國殖民地的納稅人每年最多只要?付6
便士
的稅金,但是在
英格蘭
,平均納稅人每人每年要?稅25
先令
,是北美殖民地的50倍。(Hibbert, p.122)
- ^
Watson, pp.184?185
- ^
Hibbert, pp.107?109 and Watson, pp.106?111
- ^
Hibbert, pp.111?113
- ^
Hibbert, p.124
- ^
Hibbert, p.141
- ^
Hibbert, p.143
- ^
Thomas, Peter D. G., George III and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History, 1985,
70
(228): 31
- ^
Hibbert, pp.156?157
- ^
Trevelyan, vol.1 p.4
- ^
Trevelyan, vol.1 p.5
- ^
Cannon and Griffiths, pp. 510?511.
- ^
Brooke, p. 221.
- ^
Hibbert, p.243 and Pares, p.120
- ^
Watson, pp.272?279
- ^
Carretta, pp.262 and 297
- ^
Rohl, John C. G.; Warren, Martin; Hunt, David. Purple Secret: Genes, "Madness" and the Royal Houses of Europe. London: Bantam Press. 1998.
ISBN 978-0-593-04148-2
.
- ^
Cox, Timothy M.; Jack, N.; Lofthouse, S.; Watling, J.; Haines, J.; Warren, M.J. (2005). "King George III: and porphyria: an elemental hypothesis and investigation".
The Lancet
(Elsevier)
366
: 332?335.
- ^
Hibbert, pp.262?267
- ^
Hibbert, p.273
- ^
Carretta, p.285; Hibbert, pp.301?302 and Watson, p.323
- ^
Watson, pp.360?377
- ^
1786年的刺客名瑪格麗特·尼考爾生;而1790年的刺客名約翰·弗里思。
- ^
Carretta, p.275
- ^
39.0
39.1
Weir, p. 286.
- ^
Hibbert, p.313
- ^
Hibbert, p.315
- ^
Carretta, p.340
- ^
Hibbert, p.396
- ^
Hibbert, p.394
- ^
Hibbert, pp.397?398
- ^
Hibbert, pp.399?402
- ^
Hibbert, p.408
- ^
Carretta, pp.99?101 and 123?126
- ^
Reitan, E. A. Introduction. Reitan, E. A. (?).
George III, Tyrant Or Constitutional Monarch?
. Boston: D. C. Heath and Company. 1964: p.viii.
- ^
Reitan, pp.xii?xiii
- ^
喬治三世曾於韋茅斯建立夏天臨海行宮,使當地漸成?夏季消暑勝地。
- ^
Carretta, pp.97, 98 and 367
- ^
Carretta, pp.92?93, 267?273, 302?305 and 317
- ^
'
Farmer' George and his 'ferme ornee
'
. Royal Botanic Gardens, Kew.
[
2008-02-21
]
. (
原始?容
存?于2006-09-11).
- ^
Watson, pp.10?11
- ^
The London Gazette
consistently refers to the young prince as "His Royal Highness Prince George"
第8734號憲報
.
倫敦憲報
. 5 April 1748.
第8735號憲報
.
倫敦憲報
. 9 April 1748.
第8860號憲報
.
倫敦憲報
. 20 June 1749.
第8898號憲報
.
倫敦憲報
. 31 October 1749.
第8902號憲報
.
倫敦憲報
. 17 November 1749.
第8963號憲報
.
倫敦憲報
. 16 June 1750.
第8971號憲報
.
倫敦憲報
. 14 July 1750.
- ^
57.0
57.1
Brooke, p. 390.
- ^
Marquardt, Bernd.
Universalgeschichte des Staates: von der vorstaatlichen Gesellschaft zum Staat der Industriegesellschaft
. LIT Verlag Munster. 2018.
ISBN
978-3643900043
–通?Google Books.
- ^
Marks of Cadency in the British Royal Family
.
[
2008-06-27
]
. (原始?容
存?
于2018-03-17).
- ^
第15324號憲報
.
倫敦憲報
. 30 December 1800.
- ^
第17149號憲報
.
倫敦憲報
. 29 June 1816.
- ^
62.0
62.1
Weir, pp.286?299
參考資料
[
??
]
- Butterfield, Herbert.
George III and the Historians
. London: Collins. 1957.
online edition
(
?面存???
,存于
互???案?
)
- Cannon, John (Sept 2004; online edn, Jan 2007), “
George III (1738?1820)
(
?面存???
,存于
互???案?
)”,
Oxford 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Retrieved on 25 May 2007
- Hibbert, Christopher. George III: A Personal History. London: Penguin Books. 1999.
ISBN
0140257373
.
- Pares, Richard.
King George III and the Politicians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3.
online edition
(
?面存???
,存于
互???案?
)
- Reitan, E. A. (editor).
George III, Tyrant Or Constitutional Monarch?
. Boston: D. C. Heath and Company. 1964.
A compilation of different essays encompassing the major assessments of George III up to 1964.
- Rohl, John C. G.; Warren, Martin; Hunt, David. Purple Secret: Genes, "Madness" and the Royal Houses of Europe. London: Bantam Press. 1998.
ISBN
0-593-04148-8
.
- Thomas, Peter D. G., George III and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History, 1985,
70
(228): 16?31
- Trevelyan, George.
George the Third and Charles Fox: The Concluding Part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 1912.
- Watson, J. Steven.
The Reign of George III, 1760?1815
.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0.
online edition
(
?面存???
,存于
互???案?
)
- Weir, Alison.
Britain's Royal Families: The Complete Genealogy, Revised edition
. Random House. 1996.
ISBN
0712674489
.
延伸閱讀
[
??
]
- Black, Jeremy.
George III: America's Last King
.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6.
ISBN
0-300-11732-9
.
- Ditchfield, G. M. George III: An Essay in Monarchy. Basingstoke: Palgrave. 2002.
ISBN
0-333-91962-9
.
- See also:
Conway, Stephen.
Book Review
. Institute of Historical Research. February 2003
[
2008-02-25
]
. (
原始?容
存?于2007-09-27).
- Macalpine, Ida; Hunter, Richard, The 'insanity' of King George III: a classic case of porphyria, Brit. Med. J., 1966,
1
: 65?71
- May, Thomas Erskine. The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England Since the Accession of George the Third, 1760?1860 11th ed. London: Longmans, Green and Co. 1896.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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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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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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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治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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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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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
?治一世
正式使用“王子”及“公主”?呼英?王室成?,故英?王子??治一世之子(?治二世)那一代?始算起。
| | 第1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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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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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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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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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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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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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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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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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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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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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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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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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出生?非英?王子, 后被封?
王夫
。
2
出生?非英?王子, 后被封?英??王。
3
存在??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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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德華
(1301年-1307年)
- 愛德華
(1343年-1376年)
- 理?
(1376年-1377年)
- 亨利
(1399年-1413年)
- 愛德華
(1454年-1471年)
- 愛德華
(1471年-1483年)
- 愛德華
(1483年-1484年)
- 亞瑟
(1489年-1502年)
- 亨利
(1504年-1509年)
- 愛德華
(1537年-1547年)
- 亨利
(1610年-16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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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6年-1625年)
- ?理斯
(1641年-16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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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8年)
- 佐治
(1714年-1727年)
- ?特烈
(1728年-1751年)
- 佐治
(1751年-1760年)
- 佐治
(1762年-1820年)
- 亞厘畢·愛德華
(1841年-1901年)
- 佐治
(1901年-1910年)
- 愛德華
(1910年-1936年)
- ??斯
(1958年-2022年)
- 威廉
(2022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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