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駐越軍事顧問團
(英語:
Republic of China Military Advisory Group, Vietnam
,
駐越美軍司令部
文件中簡稱?「ROCMAGV」)係指
中華民國
[1]
於1960年-1975年間,因應
越南戰爭
派駐在
越南共和國
(南越)的軍事支援團,屬於中華民國援越單位
[2]
其中之一。
中華民國政府
軍事援助越南可?分?四階段:「奎山軍官團」、「軍事顧問團」、「駐越軍援團」及「建設顧問團」;對越軍事援助之內容,可?分?
政治作戰
布建與訓練、武裝配備與製造、海軍勤務支援、空軍勤務援助,以及特戰部隊。
與當時其他援越國家相比,中華民國對於援越的態度可說是最?「積極」,但是受到美方的抑制也最大,因?當時中華民國提出的各項派兵軍事支援行動方案,都引起美方的戒心,高度提防時任
中華民國總統
蔣中正
想利用
越戰
達到其借道
東南亞
以
反攻大陸
的願望,故而
中華民國國軍
在越戰中的影響是有限的。
緣起
[
??
]
早在越南共和國成立之前的
越南國
時期,美國曾思考以當時
蔣介石
所控制的
中華民國國軍
牽制越共的可能性。1952年7月,
美軍太平洋艦隊
司令
亞瑟·雷福德
海軍上將提出助蔣介石反攻
海南島
,以鞏固越南之主張。
1953年9月,時任
美國國務卿
杜勒斯
在第二次紐澳美會議(見
太平洋安全保障條約
)中謂:「中共?若進入越南,蔣介石的軍隊將扮演更重要角色。」同年11月,中華民國政府擬定了『
南圖計?
』,打算進攻海南島作?
反攻大陸
之基地,?以此轉道介入
法越戰爭
,實施方法以裝備訓練
留越國軍
(此時已整編進入
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
)?要。
隨著法越戰爭情勢變化,1954年1月16日,時任
美國總統
艾森豪
批准了美國在東南亞之目標與行動方針所做出之決議要點:一旦美、法以及各聯合邦
[3]
認定中共軍隊(包括志願軍)公然介入印支爭端以致危害
紅河三角洲
之維持,則美國應採取措施以協助法國,?恢復印支安寧。其附加措施?言明,在可圖及合理之情況下,動用
中華民國
軍隊於
東南亞
、
韓國
及中國執行軍事任務。
[4]
1954年5月,中華民國政府在南圖計?後,再向美方提出登陸
雷州半島
以便援助越方的作戰計?,但因情勢有變,因而未有下文。
奠邊府戰役
後,
法國
在
日內瓦談判
中承認
法屬印度支那
獨立,
越南
以
北緯
十七度分割?兩部,其後?分?
北越
與
南越
兩國。7月,蔣介石與
符立德
將軍會談時,蔣表示雷州半島計?已不可用,但中華民國國軍「必有戰勝越盟叛軍之把握」,惟美方?未接受。
1955年12月17日,中華民國與越南共和國建交,初期兩方關係?不融洽。主要在於越方大力推行
華僑
越化
[5]
,與
南越海軍
軍艦
侵入
南沙群島
;至1958年時,
寮國
與
柬?寨
漸漸親近中共
[6]
,加以
八二三?戰
爆發,
吳廷琰
對於蔣是否會自
金門
、
馬祖
撤軍十分關注,因蔣一旦順從
華府
要求,將使越共可充分獲得中共軍隊之掩護,故越方派專使至美國運作,表明越方支持自由中國堅守金馬之立場,敦促美方協助蔣防衛,此後兩方關係才因
反共
轉而親密。
奎山軍官團
[
??
]
1959年9-10月間,越方派員至臺灣考察軍中康樂制度與心理作戰業務;1960年吳廷琰訪問臺灣,與蔣介石會談時,當面邀請國軍將級軍官至越南協助越方整建軍隊;但此時美方對當時
蔣經國
手創之政工制度存有疑問,因此在越方請求下,中華民國軍官著便服,?以化名與文職人員身分前往越南。
1961年1月2日,以
王昇
?團長,國軍派出7人顧問的奎山軍官團;
1963年南越政變
,政戰訓練計?暫時中止,至1964年3月時,越方新政府副總理兼
國防部長
陳善謙
奉新政府之命訪台,同行的
駐越美軍
顧問對當時的
中華民國政戰
制度頗有好評,因而使得此一赴越軍援團?面化;8月,
美國駐越軍援司令部
司令
魏摩蘭
陸軍上將與越方就此事簽署協議,同意中華民國以軍事顧問團名義赴越,但不能直接參與戰?任務。雖有別於他國,但在越南已能穿上國軍制服;31日,美方再與中華民國簽署第三國援越協定,同意中華民國在越建立政戰部隊。
軍事顧問團
[
??
]
1964年9月1日,越方與中華民國簽訂正式協議,邀請中華民國派遣15人軍事顧問團赴越一年,以
鄧定遠
[7]
?團長。惟因中華民國軍事顧問團,乃協助越方建立政戰,與他國有別,所以住所與他國不同,由越方?覓辦公所與住處,於台灣內部稱之?『陸軍訪問團』。
軍事顧問團之主要任務?:
- 協助
越南共和軍
建立政戰制度
- 協助訓練政戰幹部
- 協助越南共和軍推動全般政戰業務
- 協助越南共和軍編訂各項政戰法規與書籍
- ?越部隊提供戰略諮詢
- 協助越方改造
政治犯
- 督導駐越各軍援單位工作
- 蒐集有關越戰實戰資料,作?國府反攻大陸作戰參考
但越方提出之其他事項,該團亦有可能給予協助,因而有陷於越南內部政爭之虞。
1965年,越方之政戰制度大致成型,越方改邀請顧問團在該國
政戰總局
與其屬局、
大?
政戰大學
、各戰術區,以及海、空軍之政戰部門擔任顧問;1966年10月,雙方協議到期,換訂新約《中越軍事協議書》;1967年3月,該團人員乃由最初之15名增?31名。
駐越軍援團
[
??
]
1967年2月15日,顧問團更名?「中華民國駐越軍援團」;1968年12月19日,MACV再與駐越軍援團簽定軍事工作協定,自此駐越軍援團?受「自由世界軍事援助政策委員會」(Free World Military Assistance Policy Council)所節制。1969年10月,軍援團將團長、副團長等職稱改?司令及副司令。
建設顧問團
[
??
]
1973年1月23日,
越戰
相關各國於
巴黎和平協約
達成停火協議,根據該協議,包括駐越軍援團在內之自由世界各國之軍隊與軍事人員,皆須於3月底前撤出越南。經與越方商議後,中華民國政府決以「駐越建設顧問團」之名義,繼續提供越方精神與技術之援助,團長?少將劉戈崙。實際上,該團自5月初赴越以降,?1975年4月18日末批人員撤出(距
西貢淪陷
僅12日之前)?止,仍在協助南越軍推動政治作戰之業務。
建設顧問團在巴黎和談期間,曾暗中?越方對共?黨之慣用談判手法製作備忘錄,進而被引?
阮文紹
政治聲明之主要內容。
根據
王昇
自己的評價,他認?
中華民國政戰
制度在越十分成功,可由越戰結束前幾年越方軍隊叛變投降者極少,而力戰殉節者居多可以看出。
軍援武器
[
??
]
1961年3月2日,
國防部聯合勤務總司令部
生?署副署長
陳哲生
少將等三人乃奉命赴越「辦理」輕兵器、彈藥及其他兵工業務。12月,國防部贈庫存國造40式
手榴彈
2萬枚與越方,其彈藥箱中之詳載性能的「諸元?」均譯成越文,?抹去中華民國相關字樣,以免北京有藉口指責。
1962年,
中華民國國防部
訂定「南海計?」,派出空軍少將一名、上校中校各兩名,於9月著便服赴越,協助越方建立防砲部隊。
海軍勤務支援
[
??
]
1965年3月23日,越方因越共破壞交通,接濟難民與糧食運輸工作漸感困難,商請中華民國派出
坦克登陸艦
(LST)
登陸艇
支援;27日,
美國駐華大使館
[8]
接到消息後,立刻要求中華民國不可派出海軍登陸艇,僅可派出商船,以免給予中共口實。4月,越方只好轉向
韓國
請求支援。至7月時,
大韓民國國軍
已有LST與
LCM
共3?赴越支援。此期間,
美國海軍
與美行政部門一度?了中華民國應派遣無武裝船隻或武裝小隊而形成對峙,後在中華民國決定捐助越方4?無武裝的自製LCM登陸艇,且願?越方代訓人員後打破?局,最終在11月10日,由中平輪搭載登陸艇與
中華民國海軍
官兵於
高雄港
出發。
1966年,換成美方主動請求中華民國提供4?LST赴越支援,美方提案?船隻懸掛
美國國旗
,中華民國?派出人員穿便服同行,由美方支付中方人員薪資與船艦維持費,協商結果?同年4月時,中華民國派出2?。
空軍勤務援助
[
??
]
飛龍計?
[
??
]
1962年1月12日,美國
中情局
駐台北代表
克萊恩
向蔣經國表示,將裝有電子反制設備之
C-123運輸機
予臺灣,便於反攻大陸時特種作戰空投之用,此?中華民國國防部所稱之「飛龍計?」
[9]
之始。9月時,國軍已有30名飛行員赴
北?羅萊納州
接受C-123機飛行訓練;1963年2月,美方5架C-123運抵台灣;7月2日,國軍結訓飛行員駕?C-123機,在南越執行了首次任務,?在
榮市
以西之山區空投了代號?「巨人」(Giant)之特戰部隊。
[10]
1964年2月,美方再與蔣經國商議。美方決議加?對越北之敵後作戰情報工作,商請中華民國同意美國徵求選用駕?該型飛機共9個組的空勤人員,?要求中華民國現役空軍飛行員以退役身分轉任
中華航空公司
,受當時美國支持的
越南航空公司
雇用,由駐越美軍司令部特戰組節制指揮,協助空投南越情報員至越北。
[11]
此任務一直持續到1968年間結束。
C-46運輸機
[
??
]
越方亦請求中華民國提供
C-46運輸機
,主要用於救援
難民
。
特戰部隊
[
??
]
34A計?
[
??
]
1960年1月,南越總統
吳廷琰
訪問臺灣。其中提出要求,由
中華民國
協訓
蛙人
部隊
[12]
[13]
與破譯中共密電人員。根據美國國務院解密文件顯示,當時吳廷琰與蔣介石商議由台灣派遣一個約200人的
特遣隊
,年齡介於30-45歲間,以退役軍人身分至南越,?裝成
堤岸
越人,向農村自衛隊?授使用武器、巡邏、
偵察
等技能。
而吳廷琰亦曾向美國提議,由中華民國軍人以
歸化
?越籍方式,派駐至
湄公河三角洲
地帶,以對抗
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
,或由國軍派遣3,000-5,000人規模的
特種部隊
,以代訓其
民防
部隊,但吳向美方的提議,均因美方擔心將導致
中國人民解放軍
有藉口公開進入越南而作罷。
然而,於1964年1月時,
河內
宣布將對去(1963)年捕獲的『美蔣突擊隊員』進行審判。聲明中稱,該突擊隊共26人,是南越國防部長赴台向中華民國邀請而來。隊員向法院說,1963年1月,蔣介石創設了名?Pan Shang-ming的營區,專職間諜任務,該突擊隊屬於第三總隊轄下第41分隊。於當年的7月18日,從
淡水河
口乘?裝成
漁船
的快艇出發,5天後抵達南越,由當地情報人員接應,後於7月29日,在
廣寧省
海岸登陸,原預定由中越邊界進入
中國大陸
,進行諜報與破壞工作。
而河內當局此一聲明,亦間接證實了中華民國軍隊曾以受雇於
CIA
的狀態下,參與了34A計?,?該計?中含糊稱呼的外籍
傭兵
。
海燕特區
[
??
]
海燕特區位於當時越南共和國所轄之
金?半島
,面積約700
平方公里
,屬
沼澤
地,生存條件極?惡劣,且週遭均是越共。當時有數百名於1949年後自
廣東省
逃難至此的
華人
在此生存,多以
潮汕人
?主,由
阮樂化
神父
[14]
帶領,建立了「平興村」。由於該村華人持反共立場,越方特許擁有
公民權
。
1961年1月3日,越共?襲該地,?被該村
民兵
以寡擊?擊退。消息一出,轟動當時反共陣營,連駐越美軍也特地至此地參訪。其後,越方准許該村合法擁有武裝軍事力量以對抗越共,?以阮神父意見命名其?海燕特區,其部隊自稱?海燕反共游擊部隊,編屬越軍參謀總部及第四戰術區保安隊,?受美軍顧問指導與軍事援助。
因此,越南當地華人與
?族
聞風而來,極盛期達到2,000餘人兵力(戰時全村民皆兵)。中情局?鑒於此村九成約華人,故允許中華民國軍人進入此村協助訓練部隊。1964年9月,中情局批准100人國軍特戰幹部至此,同月,
阮慶
再邀請112人國軍特戰人員協助阮神父,但因國軍幹部在交談時說到「這是我們回去中國大陸的開始」,引起美方疑慮;故至1965年9月時,剩下約30名以受雇於中情局之國軍顧問在此,中情局的報告稱「他們現在已十分安分」。
在海豹部隊創始者馬辛科自傳中,亦提到越戰有中國傭兵(中華民國部隊)的出現,與美軍一同作戰。
?任指?官
[
??
]
奎山軍官團團長
王昇
1961.01-1963.11
中華民國駐越軍事顧問團團長
第一任
鄧定遠
1964.09 - 1966.10
第二任
柯遠芬
1966.10 - 1968.10
第三任 徐汝楫 1968.10 - 1969.10
中華民國駐越軍援團司令
第一任 徐汝楫 1969.10 - 1971
第二任 姜獻祥1971 - 1973.01
駐越建設顧問團團長
第一任 劉戈侖 1973. 01-1975.04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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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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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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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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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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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專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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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等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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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科訓練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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