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事件
|
---|
中葡關係
史的一部分
|
|
日期
| 1966年11月18日-1967年1月28日
|
---|
地點
| |
---|
目標
| 向受害者認罪道?,簽具認罪書
|
---|
方法
| 談判
、
示威
、
杯葛
、
罷工
、
暴動
、禁運糧食和水等
|
---|
結果
|
|
---|
衝突方
|
---|
|
傷亡
|
---|
死亡
| 8或11人
|
---|
受傷
| 252人
|
---|
逮捕
| 40人
|
---|
一二·三事件
(葡萄牙語:
Motim 1-2-3
,又稱
一二·三騷亂
[1]
,
中華民國
方面稱
澳門暴動
、
澳門暴亂
[2]
[3]
),是
澳門歷史
上一場大規模反對
澳葡政府
的
動亂
,名稱取自1966年12月3日發生的嚴重
警民衝突
,衝突中至少8人死亡,200多人受傷。事件的起因源於澳葡當局在管治澳門上多年來無所作?,行政混亂、效率低且貪?盛行,加上日積月累的族群矛盾,導致事件隨著1966年11月15日
?仔事件
警民衝突後爆發。
事後澳葡政府在澳門的管治威信喪失,?徹底影響了澳門的政治格局:
共?黨
勢力在事實上控制了澳門,左派勢力得以在社會各個階層紮根,親共華商權貴及社團?頭,導致現時澳門社會普遍傾向親共;
國民黨
在澳門的勢力則被完全肅?。左派在澳門的成功經驗助長其擴張勢力的計劃,間接促成?近
香港
的
六七暴動
。
背景
[
??
]
從1553年(
明朝
嘉靖
32年)
葡萄牙王國
進入和賃居
澳門
至1887年(
?朝
光?
13年)的334年間,
中國
明?兩朝政府一直在澳門設置各種管理機構,委派守澳官、
縣丞
、
同知
、
參將
等文武官員管理澳門的行政、軍事、司法和關?等事務,葡萄牙人亦一直向中國政府納租金,以及和地方官吏納賄,方能繼續居留在澳門。直到
鴉片戰?
後,葡萄牙人不斷侵奪澳門的領土主權,推行殖民統治。到了1889年,葡萄牙人?領了相當於今天整個澳門地區的面積
[4]
。1887年12月1日,
葡萄牙王國
和大?國簽訂《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規定「葡國永駐管理澳門及屬澳之地……定準由葡國堅允,若未經中國首肯,則葡國永不得將澳地讓與他國」
[5]
。
國共兩黨之爭
[
??
]
第二次世界大戰
及
中?抗日??
勝利後,
中華民國外交部
於1945年9月電飭駐
葡萄牙第二共和國
公使,向葡萄牙政府表達中國收回澳門的意願,但因
第二次國共內戰
爆?,收回澳門的要求被?置。194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
成立,大量
中國大陸
人移往澳門,最初北京政府?未急於解決香港和澳門問題,後來時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周恩來
考慮利用港澳兩個
殖民地
,作?當時在國際社會上被孤立的政權的?口,提出對港澳兩地要「長期利用,充分打算」
[6]
[7]
:57
。
一二·三事件發生前,
中國國民黨
和
中國共?黨
兩黨一直在澳門民間保持活動,透過組建和支持不同社團以掌握話語權。中?共??在中國大陸建立政權後順利控制
華南地區
,澳葡政府面對著資源供給影響及軍事威脅,逐漸傾向中?共??政權,而中國大陸也致力於讓澳門的重要社團及其領袖加入己方。在1949至1961年間,
十一國慶
越來越隆重,
雙十國慶
則越來越蕭條,中國國民黨在澳門民間的影響力逐漸消減,而中?共??則進一步穩固其勢力,取得了越來越大的話語權
[8]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事件發生前多次要求澳葡政府禁止中華民國政府在澳門設立官方機構,而當時在國共?爭中保持中立的澳葡政府?未答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要求
[9]
。
澳葡政府的管治
[
??
]
一二·三事件發生前,澳葡政府在澳門的建設及發展上停滯不前,
官僚主義
高漲,民生建設落後,政治打壓升級,行政隨便而混亂,政府部門辦事效率低且貪?盛行,葡萄牙
國家安全警備總署
在事件發生後撰寫的報告中,形容澳葡政府「道德極?淪喪,警察和公共部門腐敗,軍隊得過且過,無所事事」
[10]
[11]
:118-125
。
葡華族群矛盾
[
??
]
當時澳門的公務員幾乎都是作?殖民者的本土葡萄牙人和世居澳門的
土生葡人
,後者沒有升遷機會且被前者?視,而部分土生葡人又以?張的態度和暴力對待作?受殖民者的華人,以顯示自身的特權和優勢,引起當地華人對殖民統治的反感;此外,澳葡與其他殖民地相比的獨特之處,是作?殖民者的意識形態難以在當地推行,華人甚少有機會接觸
葡萄牙文化
,雙方的日常生活甚少有交集
[11]
:118-125
。
事件起因
[
??
]
1966年11月,澳門離島
?仔
的基層工人因小孩貧窮無法讀書上學,故向當時的工務局申請擴建校舍,然而經過24次交涉和申請後無果,故民?按照慣例先行搭棚動工
[註 1]
。時
海島市
行政局代局長晏德地(葡萄牙語:
Rui de Andrade
)在11月15日上班途中發現學校門前搭起棚架,大吃一驚,於是派出警察前往勸止,工人不聽勸告,更發生警民衝突,造成24人受傷,傷者中有一名菜農工會成員及一名爆竹工會成員被打傷頭?,他們後來因後遺症去世,警方又拘捕在場採訪的一名《
澳門日報
》
記者
,是?一二·三事件的導火線「?仔事件」,又稱「一一·一五事件」
[13]
[14]
[15]
。
同日中午1時,
澳門中華總商會
派人與海島市行政局聯絡,建校代表亦派人前往該局交涉,他們當中4人在未與局長會面?被拘留一?,後來在商會副會長
崔德祺
的協助下保釋。事情發生後,當時被譽?澳門華人社群領袖的
何賢
曾拜會護理總督施維納(葡萄牙語:
Mota Cerveira
),請求他謹?處理事件,施維納以?硬的態度回?對方的勸導
[16]
。
事件經過
[
??
]
1966年11月18日,?仔居民提出「懲兇、不要阻撓辦學、傷者獲得賠償、撤銷入獄20天之判案?保證以後不再有同樣事情發生」共五項要求。同月22日,澳門親北京社團代表?行座談會譴責事件,?威脅要進行?爭。11月25日,新任總督
嘉樂庇
抵澳履新,他於29日下午接見工商界代表,表示在建校一事上動用警察屬於處理失當,他承諾將成立一個由官方和民間中立人士組成的調?委員會徹?事件,然而澳門中華總商會?未應總督的邀請派出民間代表參與調?委員會,調?委員會結果無法如預期地運作,而親北京社團代表的抗議行動繼續升級,每天都有抗議的人群聚集在
澳門總督府
(現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
)外
[16]
。
衝突惡化
[
??
]
12月3日中午12時許,總督府門前發生衝突,事件開始演變成大規模騷動,一些左派人士闖進澳督府,高唱
紅歌
、朗讀
毛語錄
,又推?警車,警察先使用警棍,後出動防暴水車試圖驅散示威者。消息傳出後,前來示威的群?愈來愈多,下午3時後,群???位於
議事亭前地
、在
關閘事件
中帶領葡萄牙士兵?領
關閘
的
美士基打
的紀念雕像?將之掉入內港,又破壞葡萄牙早期航海探險家
歐?士
的石像,
市政廳
和位於
仁慈堂
大樓地下的公證署也遭衝擊。4時半左右,群?沿龍嵩街前往警廳,警廳立刻關上欖閘,因群?衝擊警廳,警廳內防暴警察在閘門縫隙向外施放
催淚彈
,?開槍射擊,造成2人死亡。警方又出動防暴車?往市政廳前掃射水喉,驅?示威者。總督隨後在傍?6時頒令
戒嚴
?實行
宵禁
。由於
戒嚴
緊急,許多居民?無心理準備,其後幾天又有數人在街上遭亂槍射殺,一名居民甚至因伸首?外觀望被流彈擊中。據官方統計,有8人被打死(坊間則指死者有11人),212人受傷,62人被逮捕
[16]
[17]
。
中葡談判
[
??
]
葡萄牙政府和澳葡政府在事件發生後隨?實施新聞封鎖,澳門葡文報刊被禁,葡萄牙本土和海外省的報章也被下令禁止報道事件。此外,中國政府在澳門周圍加?軍事佈防,部分澳門葡人?進
加思欄兵營
,部分前往
英屬香港
避難。在經濟方面,
澳門元
開始貶?,銀行出現?提,市面一片蕭條
[16]
。
1966年12月10日,廣東省人民委員會外事處與澳門親北京社團向澳督
嘉樂庇
提出包括「立?向澳門同胞當面認罪和簽具認罪書」在內的六項要求,親北京社團也向嘉樂庇致抗議書提出類似要求
[16]
。會面後翌日,嘉樂庇向葡萄牙殖民地部發出
電報
?「他(何賢)還告訴我已經有一萬個
紅衛兵
集結在澳門附近,而陸軍總司令就通知,有持械的解放軍集結在關閘附近。海軍方面則通知,有4?中國軍艦進入了澳門水域。」
[14]
[18]
12月12日,正當施維納不顧主和派干涉?意圖動武之時,他忽然被擁有最後決定權的葡萄牙本土政府發出的密令制止
[6]
。?管葡萄牙政府不接受澳門總督公開道?一項,澳門政府秘書處仍於當天?上11點半發出通告,表示將「全部接受」廣東省人民委員會外事處以及親北京社團提出的要求,?邀請親北京社團代表同月15日到
澳督府
會面,予以正式答覆。然而親北京社團代表以澳葡當局沒有具體列出對有關要求的答覆?由,未允約前往
[註 2]
[16]
。
12月21日起,澳葡政府被迫每天派出代表到
拱北
與廣東省外事處就認罪書內容展開談判。根據當時
港英政府
的報告,澳葡方面期間曾向他們發信詢問如果要撤走的話需時多久,以及香港能否給他們暫駐
[15]
。同年
聖誕節
前夕,總督收到「認罪書」的文本,經過一周的談判後中國政府和澳葡政府基本達成共識,然而葡萄牙政府?未接受該「認罪書」的內容,於是雙方繼續就認罪書文本磋商,經4次修改仍未達成協議
[16]
。
1967年1月2日,澳葡政府發出公告,禁止在澳門進行「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
敵對的活動,禁止懸掛被視?敵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國旗幟、徽章、標誌等」。
中華民國政府
和
中國國民黨
在澳門設置或支持的機構和團體如「澳門工團總會」、「澳門自由?師聯合會」和「流亡澳門難胞總會」被?封,
?天白日旗
被禁止懸掛,中國國民黨在澳勢力被全面?除
[16]
。
1月20日,親北京社團?行大會,決定成立「?究制裁澳葡小組」,?且在1月24日確定制裁方案,包括執行「三不」政策:「不向澳門政府?納一切稅項」、「不?賣物品給澳門政府及其官員」、「一律不?葡萄牙官兵提供服務」。廣東當局亦關閉與澳門接壤的關閘,禁止中國大陸的糧食及水輸往澳門,迫使澳葡政府屈服
[14]
[16]
[18]
。
在中國政府和澳葡政府的談判過程中,葡萄牙政府派遣一個由外交部、海外部的代表和前總督
白覺理
組成的代表團到澳門瞭解情況,?提出進行談判的要求,但遭到
廣東省
當局拒?。代表團返回葡萄牙後,葡萄牙內閣改變以往的立場,不反對總督簽署認罪書,但仍然堅持「認罪書」的內容不能對外發表,該項要求仍被中國政府拒?。1月24日,澳門上下正式執行「三不」制裁運動,以圖進一步迫使澳葡政府屈服
[14]
[16]
[19]
。
1月27日,澳門政府發表聲明:「此次事件的死難者遺屬、受傷者、被捕者和遭受各種損失的受害者,以及全體澳門中國居民認罪、賠禮,?表示深切的?意」,又全部接受澳門中國居民代表所提的6項要求,以及承擔死難者的全部喪葬費和撫恤費以及其他受害者的一切損失,合共澳門幣2,058,424元。1月28日,澳葡政府簽署《澳門政府對華人各界代表所提出的抗議書的答覆》,翌日由澳葡政府代表送到廣東省人民委員會外事處,在梁培、
何賢
、
馬萬祺
與譚立明等13個當中斡旋的華人代表見證下,一二·三事件方告一段落。涉及?仔事件的護督、行政官員及?壓師生的官員亦先後離開澳門
[14]
[16]
[18]
。
談判過後
[
??
]
事件過後,澳門在部分來自台灣的政治觀點及部分
香港人
眼中成?「半個
解放區
」,澳葡政府在大權旁落後迅速失去統治意志,除內部事務外在政治上一切都要以
中國共?黨
的意志?依歸,例如配合中?共??根除在澳門的
中?國民黨
勢力,
何賢
成?事實上的「影子澳督」,澳門社會自此被左派控制
[14]
[18]
[19]
。
後續
[
??
]
1975年,新成立的葡萄牙文人政府向中國政府提出歸還澳門的要求,但由於當時仍然處於
文革
的中國大陸一片混亂,沒有心思去考慮收回澳門的問題,且中國政府亦打算維持對澳門的「長期打算、充分利用」政策,故沒有接受葡方的要求
[14]
。1987年4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葡萄牙共和國簽署《
中葡聯合聲明
》,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於1999年恢復行使澳門主權。1999年12月20日
澳門回歸
,葡萄牙人在澳門100多年的統治正式結束
[註 3]
[4]
。
在對外貿易總?方面,澳門在1952年至1956年持續衰退,1957年至1966年處於成長階段,一二·三事件後翌年(1967年)出現衰退,至1968年起除1974年及1985年外年年上揚
[6]
。
本地學者及傳媒人論述
[
??
]
1996年,有澳門傳媒及學者如
歷史學家
吳志良
及傳媒人
林玉鳳
和白嘉度(Ricardo Pinto)籍事件及
文化大革命
三十周年對事件作出回顧及論述,吳志良在《
澳門日報
》連載專欄「三言兩語」中論述該事件,林玉鳳和白嘉度則在其任職的當地公共廣播公司
澳廣視
製作一二·三事件
紀錄片
特輯,希望透過?尋及訪談見證事件的華人及涉事葡人官員、??在澳門未曝光的葡萄牙的秘密?案,以及引述本土歷史學者的分析來還原事件經過,節目也引證了當時?仔學校的工程不獲批准是因?沒有向相關官員交賄賂金,而?案也直指時海島市行政局代局長晏德地和工務局存在問題
[11]
:234-236
[19]
。
一二·三事件發生30年來,官方一直都沒有作正式紀錄,事件發生後至1999年回歸前,「一二·三」仍然是一種不成文的禁忌,經歷事件的華人及葡人多忌諱昔日往事,不願重提。在事件中取得「重大勝利」的部分華人明白當年有過激的行?,因而不太願意重提事件,亦有人對當年過激的行?作出反省,而部分葡人官員則認?事件不光彩,不願作出回顧
[11]
:234-236
[19]
。
影響
[
??
]
事件爆發後兩周,
民族主義
論述開始介入
[21]
,雖然事件不因中國
文化大革命
而起,事件亦非北京政府蓄意安排,然而北京政府及澳門左派藉着中國大陸文革的影響,引入文革式?爭手段,通過「反殖愛國」?爭企圖奪取殖民地政府的權力,亦借澳葡之手將國民黨勢力從澳門根除
[14]
[15]
[22]
。事件過後的一兩年內,統治威信盡失的澳葡政府無心治澳,市面處於混亂狀態,期間由左派維持秩序,而左派機構中也出現了派系?爭。
毛澤東
去世後,
文化大革命
的黑暗面逐漸被揭破,左派在暴動後逐漸回復理性,加上葡萄牙本土經過1974年
四·二五革命
(又稱康乃馨革命)後在澳門推行改革,澳門市面得以逐漸回復正常。事件過後,華人的權益有所改善,而左派也進入了澳門的領導系統之內
[11]
:218, 279
。
康乃馨革命後的澳葡政府在經濟和民生等事務上逐步釋放權力,而這些權力的?空地帶逐步被左派和親近左派的商界勢力?透。在1999年澳門治權移交前,澳門的建制派已經掌管了除政府高層外的政治和經濟等多方面的權力。治權移交、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後,昔日的建制陣營與政府不再是監督及在野關係,而是變成了一個「攻守同盟」
[23]
。
政治意識形態
[
??
]
1949年,澳門境內左右兩派勢力大致均衡
[24]
;一二·三事件後,國民黨勢力被肅?,而左派勢力則迫使澳葡政府屈服?得以在社會各個階層紮根,亦因此被部?
港臺
人士諷刺澳門?「半個
解放區
」。現時澳門社會的主流民意基本傾向
中國政府
,而
澳門華人
在堅持守護本土特色之外,亦對
中國大陸
及
中國文化
保有?烈的興趣以及高度的身?認同感。在中國政府眼中,澳門在
一國兩制
的試驗上比香港成功
[25]
。澳門的
反共
意識不如香港般?烈,加上
香港娛樂圈
以及
流行文化
的長久影響,許多澳門
年輕人
在本土身?的建構方面也比香港相對較弱
[26]
。
「三不制裁」的後遺症
[
??
]
澳門華人在一二·三事件中向葡人實施「三不制裁」,迫使葡人低頭道?。?管葡人和土生葡人最終接受了中國和澳門華人提出的所有條件,然而當中有?多人心中?不服氣,在他們依然掌握政權之時便無聲無息地向華人作出報復,相關報復行?反映在三方面,包括
[27]
:
一二·三事件發生前,澳葡政府本來計劃在台山坊、關閘馬路之間的菜地興建多棟平民大廈,事件過後則不了了之,菜地後來亦逐幅批給建築商來興建高層商住樓宇。其他的一些惠民設施如興建
街市
、
公?
、
馬路
等多年沒有動工,直到1974年葡萄牙
康乃馨革命
後才有所改善。
事件發生前,澳門離島?仔和
路環
已有一些村民憑
紗紙契
、水電費單、社團證明等,申請由澳葡政府發出的地契(俗稱「西契」)。事件過後,雖然政策、法例沒有改變,但葡人官員一直不肯再向持有相關文件的村民批給西契。在當局不承認村民物業權的狀況下,許多村民無法將自身擁有的物業?建和出?,也導致商人可以相當容易地獲得當局批給路?村民原本擁有的土地和房?,造成嚴重的貪?現象。
事件發生後,澳葡官衙審訊馬虎粗率的現象更甚,更促使
黑社會
坐大,在1990年代,有數十宗街頭仇殺案沒有一宗被破案,甚至傳聞沒有一宗案件是切實調?過的,亦有
大律師
被黑?報復,導致社會上基本上沒有律師敢與慣常代表黑?的律師在庭上認?抗辯。
親共華商權貴及社團?頭
[
??
]
一二·三事件後,除了涉及葡人的利益事項外,澳葡當局對大部分社會事務採取放任態度,導致華人社會上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等活動皆由親共派控制,見證澳葡政府簽署提交「認罪書」的親共華人商賈馬萬祺、何賢和崔德祺成?了當地政經界無人匹敵的政治權貴,是?「澳門三大家族」,澳門至今政商難分的局面亦由此起。三大家族中的
何厚?
(何賢之子)和
崔世安
(崔德祺姪子)也先後在
澳門回歸
後擔任
特首
[19]
[28]
。
1966年,左派社團如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學聯)、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婦聯)、
澳門工會聯合總會
(工聯)和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
(街總)開始非正式地被分享權力。1974年,葡萄牙發生
康乃馨革命
,間接促成澳門的政制改革,無心治澳的澳葡政府亦開始在經濟和民生等事務上逐步釋放權力,而各個領域的權力?空地帶也被左派和與左派友好的商界勢力逐步?透。1976年,具有增?澳門自治能力作用的《澳門組織章程》頒佈,當中列明「澳門地區的本身管理機關?
總督
及
立法會
,會同總督運作的?有諮詢會」,而該諮詢會則以委任左派社團人士?主,讓左派社團正式地成?了澳門政治版圖中的重要的一塊至今
[19]
[23]
[29]
。
對香港的影響
[
??
]
一二·三事件是1967年香港
六七暴動
爆發的起因之一
[註 4]
,香港左派受澳門左派在事件中大獲全勝的鼓舞
[30]
,到澳門學習「?爭經驗」,
新華社
香港分社社長
梁威林
、副社長
祁烽
兩人在內部會議總結澳門的「勝利」時,聲言要在香港「大幹一場」
[31]
,此後新華社香港分社及左派陣營積極尋?發動?爭的機會
[18]
。?一方面,一二·三事件中的關鍵角色何賢在左派團體包圍
港督府
和每天輪流示威時到訪香港,希望拉?
港英政府
和左派高層和談,但無功而返
[33]
。
香港左派在發動各種罷工及罷市行動以失效告終後,開始以警務人員和公共交通事業工作人員?襲擊目標,以圖
??公共交通
及擾亂社會經濟
[34]
,又隨處佈放炸彈傷害無辜
[35]
。此外,在港國民黨勢力吸取了在澳門挫敗的?訓,他們暗中協助港英政府對付左派,避免左派借殖民地政府之手讓國民黨勢力被驅逐的歷史重演
[6]
。
國共官方媒體報導
[
??
]
一二·三事件發生後,位於
臺灣
的
中華民國政府
官方媒體《
中央日報
》稱事件?「澳門暴動」、「澳門暴亂」,多次撰文催促澳葡當局?壓擾亂秩序的「親匪?子」
[2]
[3]
[36]
;後來中華民國方面勢力在澳門漸居劣勢後,國民黨人及支持中華民國政府之僑胞不是被送往中國大陸處置,就是被迫撤往臺灣,中華民國政府亦於1975年與葡萄牙斷?外交關係
[37]
[38]
;?一方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官方媒體《
人民日報
》則相對較?低調地報導事件。前者後來對事件的論述變得逐漸?默,後者則主導了對事件的論述,?且讓事件在中國大陸成?了國族歷史的一部?
[11]
:222-223
。
與香港六七暴動比較
[
??
]
澳葡政府對一二·三事件和港英政府對六七暴動的應對方法不同,前者認罪道?,後者則?不妥協?且一直堅持平亂,直到中?人民共和?政府?行下令香港左派終止暴動?止。兩種不同的應對手段直接導致澳門和香港兩個
殖民地
在暴亂後的20年走上各異的發展軌跡。澳葡政府失去統治意志後,澳門一度陷於
政治
、
經濟
、
社會
、
文化
各方面全面停頓甚至沒落的狀態,親共勢力亦隨之興起,在澳門回歸前,當地居民大多不表示反對,?希望藉「回歸」來改變澳葡政府不作?的局面;?一方面,港英政府在挫敗左派的暴動後,統治意志越加堅定且民望高企,港英政府經過對六七暴動深層次原因的檢討,進行大規模政治、經濟、社會領域上的深刻改革,香港在1970到80年代的黃金20年間發展成?「
亞洲四小龍
」之一
[14]
。
在對事件的論述上,澳門「一二·三事件」與香港「六七暴動」存在定性上的差異,前者普遍稱之?「事件」,後者則普遍稱之?「暴動」
[39]
,在歷史論述上,「六七暴動」多讓人聯想到暴徒、「土製?蘿(
土製炸彈
)」和「
左仔
」
[註 5]
[40]
等,香港左派當年所用的「反英抗暴」一稱,在現時左派之間也甚少出現,左派也一般對此避而不談
[11]
:222-223
。
註釋
[
??
]
參考來源
[
??
]
- 書籍
參見
[
??
]
外部?接
[
??
]
20世紀
澳門
三大史事
|
捷成事件
(1922年)
|
關閘事件
(1952年)
|
一二·三事件
(196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