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
(
英文
:
I
ndependent
C
ommission
A
gainst
C
orruption
,簡稱:
ICAC
),俗稱「老廉」,係
香港
一個專門打擊
貪?
?獨立執法機構,響1974年2月14號成立,
香港主權移交
前全名叫做
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
。直至到公署成立,香港政府部門貪?問題好嚴重,尤其係負責執法?
警隊
至嚴重,根本無部門可以對抗貪風,因此當時
香港總督
麥理浩
先至會建立廉政公署。直接用港督個名同權來打擊貪?。
未有公署之前,警隊都曾經有一個反貪?小組,但係鑑於警隊貪?嚴重,如果對某人作出調?,有機會連調?員自己亦會被?出?,因此??效力實際上只係好細。而事實上,?少警員亦因?各種原因而被逼對貪?妥協,加入
行賄
同
受賄
?行列。
廉政公署成立初時,民?本來對廉署?任何期望,事關過去政府有關反貪??行動都係以失敗告終。但係?次成立廉政公署,由於係直接向港督負責,因此?行動上得到?少方便,以致好快就?民間建立聲譽同埋威信。但初期對於警隊?調?,由於牽連甚廣,令到警隊內人心惶惶,最終引起警員?不滿,因此當時廉署人員成日同警員發生衝突。及後宣佈?1977年以前貪?較輕?可以獲得特赦,衝突先至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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