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 : 講在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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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 維基百科頁?入 在生?人?傳記內容 ?時,編者要特別謹?。編者需要對??資料保持高度敏感,?且 嚴格 遵循美國?所有適用法律以及我?所有?內容政策,尤其係:

我?一定要確保文章? 正確性 [1] 緊記堅持使用高質素? 參考 。所有受挑戰或者可能受挑戰?引文同埋材料一定要得到可?而且已經發行??參考以內文引用方式支持。有關在生?人(或某?情況下,??死??人)?無來源或少來源?爭議內容,無論係負面、正面或者係好有疑問?, ?使討論都應該?刻刪走 [2] 。持續或者極嚴重違反?個政策?用戶可以被 封鎖

生人傳記(BLP)一定要寫得保守而又要照顧有關人士?私隱。維基百科係百科全書,?係 小報新聞 。作出編輯判斷?時一定要時刻照顧對相關在生?人可能受到?傷害。?個政策?只適用於生人傳記文章,亦都適用於?其他頁,包括討論頁入面出現?生人傳記內容。?入同埋復原材料?人要承擔提證責任。

如果?對在生?人?傳記有任何投訴,或者想聯絡 維基媒體基金會 ,請 聯絡我?

寫作風格 [ 編輯 ]

語氣 [ 編輯 ]

生人傳記應該以負責任、謹?同埋不偏不倚?語氣編寫,避免輕描淡寫同埋誇大其詞。文章應該以不分派別?方式記錄同主題有關而可??二手資料發表?內容,以及?某?情況下由主題人物發表?關於??自己?內容。文章應該?括以可?來源?述?行?同埋成就,?好過度重視最近發生?事件。除非?可?來源普遍以?種方式描述,否則?好用有爭議?標籤、冗長?語言或缺乏精確度?術語去標籤一個人。應該利用??、直接?語言,直接講事實出來。

平衡 [ 編輯 ]

可以經可??二手來源?證到?批評同表揚,只要?材料係以負責任、保守同埋無私?語氣表示,都應該包含。?好?特定?觀點太多篇幅;少數群體?觀點甚至完全?應該包含。必須注意文章結構,以確保整體描述同埋章節標題大致上係中性?。要提防依? 罪惡關聯 ?主張,以及帶有偏見、惡意或過度宣傳?內容。

最終主義中表達??念??每篇維基百科?文章都係一部發展緊?作品,因此一篇文暫時?平衡係可以?,因??最終會成形????適用於傳記。鑑於?對傳記對像生活?潛在影響,傳記幾時都必須對??對象公平。

攻擊頁 [ 編輯 ]

如果?符合政策?版本可以揀,無來源而且語氣負面?頁,尤其係??似乎主要係開?貶低主題?,就應該?刻刪除;請?下面? #一?刪除、預防開頁同埋禮貌?空 。非管理員應該用{{ db-attack }}或{{ db-negublp }}標籤??。開?類?頁,尤其係重複或者惡意?做,會成??刻封鎖?理由。

可?來源 [ 編輯 ]

受到挑戰或可能受到挑戰 [ 編輯 ]

維基百科?來源政策?求證得到?規定,所有引文同埋任何受到質疑或可能受到質疑?材料,都必須有可?而已經發布?來源以內文引用方式佐證;達?到?個標準?材料可能會被刪除。?個政策擴展??個原則,?補充?來源或者來源不良?在生?人?爭議性材料,應該?經討論,?刻刪除。政策對任何負面、正面、中立,或者只係有疑問?材料,同埋?出現?傳記定係其他文章都適用。如果材料?來源淨係得小報新聞,就?應該加落文章。當材料係?證得到而又?得留意?時,?就會出現?更可??來源之中。

避免濫用第一手來源 [ 編輯 ]

使用第一手來源時要格外小心。?好用審判記錄同埋其他法庭記錄或其他公共文件,來支持關於在生?人?斷言。?好用包含個人資料,例如出生日期、房屋價?、交通引用、車輛登記以及家庭或公司地址?公共記錄。如果一手資料已由可??二手來源討論過,或者可以接受依??來增補二手來源,但要遵守本政策、無原創?究同埋其他來源政策?限制。 [註 2]

自行發布?資源 [ 編輯 ]

避免自行發布資源 [ 編輯 ]

?好以自行出版?資源(包括但不限於書籍、雜誌、網站、網誌同埋推文)作?在生?人?資料來源,除非文章主題係由?撰寫或出版。「自行發布?網誌」?語境係指個人同埋團體網誌。有?新聞機構擁有??稱之?網誌?網上專欄,只要作者係專業人士?且網誌受報紙?完全編輯控制,??都算係可接受來源。讀者留低?帖文永遠?會被接受?來源。請?下面? #圖片 ,了解我?關於自行發布圖片?政策。

使用當事人自行發布??做來源 [ 編輯 ]

有?在生?人會出版關於??自己?資料,例如通過新聞稿或個人網站。只有以下情況先可以將?類材料用作來源:

  1. ??過分自我宣傳;
  2. ??涉及對第三方?主張;
  3. ??涉及同主題?直接關係?事件?主張;
  4. 對???實性?合理懷疑;同埋
  5. ?篇文章?係主要基於??來源。

避免八卦同埋反饋循環 [ 編輯 ]

避免重複八卦。問下自己來源係?係可?;個材料係?係?實;以及?使係??,?同關於該主題?無私文章相?相關。?防依賴用??鼠字同埋將材料歸因於匿名來源?來源。重要注意 循環報導 ??維基百科文章?材料?來源??,之後個來源?維基百科文章中引用以支持原始編輯。

刪除來源不明或者來源不良?有爭議材料 [ 編輯 ]

立?刪除關於在生?人?任何有爭議材料:

  1. 來源不明或來源?好;
  2. 係對來源?原創解釋或分析,或來源?綜合(?埋 Wikipedia:非原創?究 );
  3. 依賴自行發布?資源,除非由生人傳記所述?人編寫(?上面 #使用當事人自行發布??做來源 );或者
  4. 依?滿足?到求證要求?來源。

請注意, 三次打回頭 規則??類刪除?適用,但?生人傳記下??算係豁免可能會有爭議。有參與關於在生?人?誹謗性材料?編輯戰?編輯者,應該考慮? 管理員留言板 上提出,而?係依賴豁免。

管理員就算係編輯過文章或?其他方式有關聯,都可以通過保護頁面或封鎖違規者,?制刪除明顯?生人傳記違規。??太明確?情況下,??應該? 管理員留言板 上?未參與?管理員去留意。請?下面 #管理員角色

?多?、出面網頁同埋?埋 [ 編輯 ]

關於在生?人?外連結,無論係?生人傳記定係?其他地方,都要比其他主題?有更高標準。可疑或自行發布?來源?應該收錄?生人傳記?「?多?」或「出面網頁」部分;?其他文章加入?類連結時,請確保連結到?材料?違反本政策。由生人傳記所講?人編寫或發布?自行發布資源可以謹??包含?個生人傳記?「?多?」或「出面網頁」部分(腸上面 #使用當事人自行發布?來源 )。一般?講,?好連去同本政策精神相抵觸或違反外連結指引?網站。如果個指引同本政策或任何其他政策?一致,就以政策?準。

?「?埋」入面?連結,無論係放??自己?部分定係?註釋之中,都?應該用?暗示任何有爭議?標籤、關聯或關於在生?人?主張,?且必須遵守維基百科? 非原創?究 政策。

有利於私隱?推定 [ 編輯 ]

避免受害化 [ 編輯 ]

寫緊只因一兩件事而?得注意?人?時,寫?每一個細節會構成問題???使材料來源幾好都好。如有疑問,應該將傳記縮減?有?來源佐證、中立而切合主題?版本。?樣?描述主要或完全因他人行?受害而受到關注?在生?人尤其重要。無論有意定無意,維基百科編輯者?應該參與或延長?種傷害。

公?人物 [ 編輯 ]

關於公?人物??,會有大量可??已出版來源,生人傳記應該淨係記錄??來源提及?內容。如果一項指控或事件?得注意、相關而且有?記錄,就可以收錄?文章裏面???使?係負面而且當事人?鍾意被提及。如果???到多個記錄指控或事件而又可??第三方來源,就?好寫。

  • 例子:「John Doe 同 Jane Doe ?離婚好混亂。」離婚對文章重?重要,係?係由第三方可?來源發表?如果?,就?好寫。如果係重要,請避免用「混亂」?堅持事實:「John Doe 同 Jane Doe 離?婚。」
  • 例子:一名政治人被指有外遇。當事人否認,但多?主要報紙發表??指控,?且存在公開醜聞。該指控屬於傳記,應該引用??消息來源。不過淨係應該寫該政治人被指有外遇,而?係外遇確實發生?。

如果當事人有否認?類指控,就要寫埋??有否認,同時堅持對涵蓋該主題?所有來源作適當比重,避免錯誤?平衡。

??出名?人 [ 編輯 ]

?使一???出名?人能?獨立成文,好多維基百科文章都包含???材料。??種情況下,請保持克制,淨係採用同?知名度相關?材料,?專注於高質量?二手來料。當事人發布?材料係可以用,但要謹?(?上面 #使用當事人自行發布??做來源 )。可能損害個人聲譽?材料應特別小心處理;?好多司法管轄區,重複一個誹謗指控係可以被起訴,同埋對非公?人物?人士會給予更多保護。

個人資料?私隱同埋使用第一手來源 [ 編輯 ]

由於 盜用身? 係一個嚴重?持續關注議題,好多人視???全名同埋出生日期?私隱。維基百科包含由可?來源廣泛發佈,或者係同當事人有聯繫而又有合理推斷相信當事人?反對公開?全名同埋出生日期。如果當事人投訴我?列出???出生日期,或者?個人只係???知名,?就謹?地只列出???出生年?,但前提係要有可?來源。同樣,文章?應該包含郵政地址、電郵地址、電話號碼或其他在生?人?聯絡方法,不過連結去當事人經營?網站一般都係可以。關於濫用第一手來源獲取有關當事人?個人資料請? #避免濫用第一手來源

共識顯示,收錄在生?人個人資料?標準要高過只存在驗證得到?可?來源。 [3]

如果有多個獨立可?來源聲明列出??同?出生年?或日期,共識係列出?所有??出生日期/年?,?明確指出差異。??種情況下,編輯者?應該淨係列出??覺得「最有可能」?一個日子/年?,或淨係寫一個至幾個可?來源列出?單一日期。?可以用原創?究推斷出生日期。 [4]

如果??生人傳記或者維基百科?任何地方發現電話號碼、地址、帳號等個人資料,請將??走?聯絡監督團隊,等??評?使?使刪除編輯史。?減少觸發 Streisand效應 ?機會,請使用平淡/通用?編輯摘要,?且?好提及?會請求監督。

一個驗證?係屬於當事人?社交媒體帳戶?文章自稱「今日係我50歲生日」可能屬於自我發布?來源,以報告完整?出生日期。如果?理由去懷疑,?可能係用得?。 [5]

只係因?一單?而受注意?人 [ 編輯 ]

維基百科?係新聞,亦?係??料都收一餐 。?新聞出現??代表適宜??個人開獨立?維基百科文章。如果以下三個情況中?是旦一樣,就?應該開文:

  1. 如果可?來源只係覆蓋?個人?單一事件?背景。
  2. 如果?個人維持,而預期會繼續保持低調。??話,傳記?調事件會令?比重太大?且同中立觀點有衝突。??種情況下,合?內容去事件篇文再將人名跳轉過去會好?。
  3. 如果事件?重要或者個人?角色?算重要或者記錄?多。例如John Hinckley Jr.有一篇獨立文章,係因?同?相關?單一事件,?企圖暗殺列根係大件事,而且??角色重要得?又有據可依。

事件或個人角色?重要性係以可?來源?報導持續性來表明。編輯者必須了解本政策(WP:BLP1E)同埋僅以單一事件知名?人指引(WP:BIO1E)之間?明顯區別:WP:BLP1E只適用於生人傳記、??死??人,以及低調人士?傳記。

此外,一?特定主題?知名度指引,例如 Wikipedia:知名度 (運動) ,列出?支持某?主要因某一事件而聞名?個人?知名度?條件。

被指控犯罪?人 [ 編輯 ]

?被法庭定罪之前,被指控犯罪?在生?人都應該假定無罪。指控、調?同埋逮捕?構成定罪。對於非公?人物?個人;亦?係話,公?人物未涵蓋?個人,編輯必須認?考慮?好?任何文章包含表明?個人已犯下或被指控犯下罪行?材料,除非?已被定罪。

如果?同?司法程序導致?落有矛盾而又?會相互推??結果,就要包含足??解釋資訊。

人名私隱 [ 編輯 ]

?識別主要因單一事件而被討論?個人?時應該謹?。當非公?人物個名係被刻意隱藏或者?被廣泛傳播,例如係某?法庭案件,最好都係省略??,尤其係?樣做?會導致內容嚴重?失?話。決定寫?寫個名落去?時,??新聞媒體以外?二手來源(例如學術期刊或知名專家?著作)?發佈,應該比新聞報導中簡簡單單開個名得到更大重視。加入同文章主題?直接關聯?在生?人個名之前,要考慮?做係?係有重要價?。

對於文章當事人?家庭成員同埋其他有關聯但係低調?人,一定要作有利私隱?推定。如果來源可??話,生人傳記當事人?任何直系親屬、前任或重要家庭成員個名或任何重要關聯人士個名可以成?文章?一部分,但要??楚??資料係?係可以?到讀者更加理解到?個人。但係,如果?恰當來源,?屬於知名公?人物?家庭成員個名就要???。

用生人傳記繼續爭議 [ 編輯 ]

維基百科關於在生?人?文章可能包含同當事人相關?爭議或爭論?材料(相關、比重適當而且來源可?)。維基百科?係?維基外爭議?各方提供繼續爭??論壇。經驗證明,濫用維基百科來延續法律、政治、社會、文學、學術或其他爭議對傳記文章描述?當事人、爭議?各方同埋維基百科本身都有害。

由於潛在?利益衝突,如果編輯者係同?一個人發生重大爭議或爭論??無論係?維基內外??或者係?個人?公開競爭對手,就?應該編輯?個人?傳記或關於?個人?其他材料。更一般地,如果編輯者對生人傳記講?個人持有?烈負面或正面?法,而又選擇編輯?話,??應該特別小心?以中立角度去編輯。

政策?可應用性 [ 編輯 ]

本政策適用於維基百科上有關在生?人?所有材料,包括討論頁、編輯摘要、用戶頁、圖像、分類、一覽表、文章標題同埋草稿。

非文章空間 [ 編輯 ]

有關?來源或來源不良,而且同內容選擇無關?在生?人?爭議性材料應該被?走或刪除。?就發?發布有關在生?人?資料尋求建議時,要小心?好?討論頁上發布太多資料,以免詢問變得毫無意義。例如,?可以以?一句開始討論:「 ?條? 對?個人有嚴重指控;我?應?應該?文章某個地方總結下? 」同樣原則亦適用於有問題?圖像。已經討論過?有問題指控,可以?刪除之後提供之前?討論做參考。

生人傳記政策一樣適用於用戶同埋用戶討論頁。唯一例外係用戶可以???自己?用戶頁提出??希望擺出??自己?,只要???冒充人?,?且受維基百科?係?限制,不過未成年人就?鼓勵????用戶頁上面披露識別個人資料。雖然本政策適用於維基友?主題空間?帖文,不過都有一定餘地?社群處理行政問題,但如果?類材料已達到誹謗程度,或者違反 ?好人身攻擊 政策,管理員都係可以刪除。

用戶名 [ 編輯 ]

具有破壞性同冒犯性?用戶名(例如,包含關於在生?人?有爭議材料?名,或明顯辱罵任何種族、宗?或社會團體?名)應立?從日誌中?蔽同壓制。從日誌中刪除攻擊用戶名?請求,應報告?監督團隊進行評?。

圖片 [ 編輯 ]

?應該斷章取義地使用在生?人?圖像來以虛假或貶低?方式呈現一個人。?對於警察記錄相片(面部相片)或當事人?希望被影相?情況尤其重要。因?警察記錄相片可能暗示所描繪?人被指控或被判犯?特定罪行,所以必須引用一個,?事實?核同準確性方面享有廣泛公認聲譽,而又可以將相片同相關?特定事件或罪行聯繫起來?高質量可?來源。

由維基友或其他人影?在生?人?圖像,只有?同 Wikipedia:圖像使用政策 兼容?版權許可下發佈時,至可以用。

分類、一覽同埋導航模 [ 編輯 ]

分類名?免責聲明或修飾符,因此每個內容分類?情況都必須通過文章文本同埋附帶?可?來源核實。除非當事人公開自認有相關信仰(或缺乏宗?信仰)或取向,同埋已發表?可?來源已證明當事人?信仰或性取向係同?公?生活或知名度相關,否則?應該用有關宗?信仰(或缺乏宗?信仰)或性取向?分類。

對暗示某人聲譽?好?內容分類應謹?使用。例如 Category:罪犯 同埋?子分類別應該淨係針對同當事人知名度相關?事件而加;事件係要由可??第三方來源發布;當事人被定罪;同埋上訴被駁回。?好將生人傳記以種族主義、性別?視、極端主義等有爭議話題分類,因??會標籤一個人?種族主義者、性別?視者或極端主義者。(可以?埋 Wikipedia:過度分類#主觀納入標準 同埋 Wikipedia:過度分類§關於問題或議題?意見 。)

??原則同樣適用於建基於宗?信仰(或缺乏宗?信仰)或性取向或暗示任何在生?人有?好聲譽? 一覽、導航模同埋{{ Infobox }}字句(指任何維基百科面入面?在生?人) 基於。本政策?限制對維基專題、文章?理或其他正常編輯活動?管理分類?使用。

已故?人、公司或團體 [ 編輯 ]

最近死或可能死? [ 編輯 ]

任何?近?115年(1909年6月4號或之後 [ 更新 ] )出世?人都受?個政策覆蓋,除非有可?來源確認??已經死?。一般?講,本政策?適用於有可?來源確認死亡?人士有關?材料。唯一例外係最近死?人,??種情況下,政策可以根據編輯共識延長至死亡日期之後?不確定時期??六個月、一年、兩年。?類擴展只適用於當事人有爭議或有問題?材料而又會對??重在生?親戚同朋友有影響?情況,例如可能?自殺或特別可??犯罪。?使未確認死亡,就本政策而言,任何出?世 115 年以上?人都被推定?死亡,除非有可?來源確認??過去兩年內重生存。如果出生日期未知,編輯應使用合理判斷來推斷??從文章中提到?事件日期???個人係?係?過去 115 年內出世?因此受到本政策保護。

法人同團體 [ 編輯 ]

本政策通常?適用於有關公司或其他被視?法人?實體?材料,但任何?類材料必需根據其他內容政策編寫。生人傳記政策對於編輯團體文章?適用程度好複雜,必需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關於一個小團體或組織?有害陳述,比關於一個更大團體?類似陳述更接近一個生人傳記問題;當一個團體係好細,就可能分?出團體同埋組成團體?個人。如有疑問,請確保?用?係高質量?資源。

生人傳記維修 [ 編輯 ]

維修?重要性 [ 編輯 ]

維基百科有過百萬篇關於在生?人?文章。從法律同埋道德角度?,必須下定決心由??文章中消除誹謗同埋其他不當材料,但必須平衡??擔憂同埋其他擔憂,例如允許文章顯示有利於主題?偏見僅僅因?主題反對而刪除適當?材料,或允許保留有關非知名宣傳者?文章。當對生人傳記中?材料係?係合適有疑問,應將文章縮減?符合政策?版本。有時利用頁面保護同埋刪除等管理工具係執行本政策所需要?,?極端情況下需要維基媒體基金會工作人員採取行動。

[ 編輯 ]

{{ BLP }}可以加入生人傳記?討論頁同埋其他關注在生?人?文章,提醒讀者注意本政策。{{ Blpo }}適用於包含在生?人?材料?故人傳記。

對於文章,{{ BLP dispute }}可以?需要注意?生人傳記用;{{ BLP sources }}適用於需要更佳來源?生人傳記(或者用{{ BLP primary sources }});同埋{{ BLP unsourced }}適用於?來源?生人傳記。

對於違反本政策?編輯,可以加以下?模落???討論頁度警告??:

{{ BLP removal }}模可以?文章?討論頁用,以解釋點解根據?個政策刪走?材料,以及???情況下可以替換材料。

當事人、文章同維基百科之間?關係 [ 編輯 ]

處理當事人對文章?編輯 [ 編輯 ]

當事人有時會直接或通過代表參與編輯關於??自己?材料。 仲裁委員會 已裁定會對生人傳記當事人試圖修正??認?錯誤或?公平材料?行?會寬大處理。 當傳記材料?當事人?到表達關切,編輯者應盡一切努力善待??當事人

?管維基百科?鼓勵人寫關於自己?文章,但刪除無來源或來源不良?材料就係可以接受。當匿名編輯將生人傳記?全部或部分內容?空,有可能係試圖刪除當事人?有問題材料。當事人??類編輯?應該被視???震;相反,應該邀請當事人解釋???擔憂。仲裁委員會?2005年12月確立以下原則:

Wikipedia:?咬新人 政策,建議維基百科用戶考慮一個明顯?事實,?係維基百科?新用戶不時會做錯。對於??擁有或可能擁有關於??自己文章?人來說,有一種誘惑??尤其係如果?類文章包含明顯錯誤或?烈負面資訊?時??會?手關於??自己文章?問題。?可能會?新用戶打開相當不成熟行?同埋喪失尊嚴?大門。?烈批評跌落?個陷??用戶,而?將?種現象視?新手錯誤,係違反?咬新手?行?。 [6]

處理關於?自己?文章 [ 編輯 ]

維基百科?編輯政策通常會??解決擔憂,重有好多願意提供?助?用戶同埋有廣泛?遞進流程等更多人知道。非常明顯?錯誤可以快速修正,連?都做得到。但除此之外,?文章討論頁上發佈建議(請? Help:討論頁 ),或者擺{{ help me }}落??用戶討論頁。?亦可以?文章討論頁發布解釋??擔憂,?要求未參與?編輯者評?文章,以確保其書寫合理且來源正確。

如果?係文章當事人,?且?發現有關??文章包含??個人資料或潛在?誹謗性陳述,請聯絡監督團隊,以便??評?問題?可能將?由 頁面歷史記錄中刪除

請記住,維基百科幾乎完全由志願者營運;?禮貌?行?,?使完全可以理解,通常都?係幾有效。

法律問題 [ 編輯 ]

對?維基百科頁(無論係?生人傳記定係其他地方)發現?有關自己?材料有法律或其他嚴重問題?人士,可以聯絡維基媒體基金會? 志願者響應團隊 (VRT)。有關點樣更正錯誤?更多信息,請? ?度 。通常最好?人?手,而?係嘗試自己更改材料。

正如前述,?烈?鼓勵同傳記文章當事人捲入重大法律或其他非維基爭議?個人編輯?篇文。

點聯絡維基媒體基金會 [ 編輯 ]

聯絡我?

如果?對編輯者同管理員對有關生人傳記材料?關注?回應有不滿,?可以直接聯絡維基媒體基金會。有關詳細信息,請? 聯絡我?

維基媒體基金會決議 [ 編輯 ]

2009年4月9號,維基媒體基金會董事會通過?一項關於維基媒體處理有關在生?人材料?決議。?指出,一?生人傳記存在問題,包括?語氣上過度宣傳、遭到破壞以及包含錯誤同埋??。基金會敦促特別注意關於在生?人?中立性同埋可驗證性;考慮到人?尊嚴同埋個人私隱,特別係?短暫或細小利益?文章;?且任何對項目網站上?描述有投訴?人都會將得到帶耐心、善意同尊重?看待。

管理員角色 [ 編輯 ]

保護頁面、封鎖 [ 編輯 ]

管理員如果發現懷疑惡意或有偏見?編輯,或相信有人可能添加或恢復?適當材料,可以保護或半保護?頁。管理員就算自己有編輯過文章或以其他方式參與過,都可以通過頁面保護或封鎖違規者來阻止明顯?生人傳記違規。如果情況?明顯,??應該去Wikipedia:Administrators Noticeboard/Incidents請求未參與?管理員注意。

有關用?警告或封鎖生人傳記違規用戶?模,請? #模

刪除生人傳記 [ 編輯 ]

一?刪除、預防開頁同埋禮貌?空 [ 編輯 ]

?符合?項政策?生人傳記材料應予以改進同埋糾正;如果?可能做到,就應該?走?。如果成頁質量好差,主要包含無來源或者來源不良?有爭議材料,?可能有需要先刪除?頁,然後再作討論。

頁面刪除通常係最後手段。如果爭議只係圍繞一頁包?包含某?內容(例如,因?知名度有疑問或者係當事人要求刪除),?就要通過刪除討論而?係一?刪除來處理。當一頁包含?來源?負面材料或者係以?中立方式編寫,而又?能?輕易地重寫或恢復?可接受標準?早期版本?話,?一?刪除係適當?。刪除管理員應準備好向他人解釋?項操作,如果材料敏感,就要經電郵解釋。反對刪除?人應該記住,執行刪除?管理員可能知道其他人未察覺?問題。爭議可能會被帶到存廢覆核請求,但對涉及在生?人?敏感個人材料?刪除進行長時間?公開討論就應該避免,尤其如果???係負面?。??辯論結束之後可能會被禮貌?空。刪除後,任何管理員都可以選擇保護????開。就算篇文?做開頁保護,都?應該開返?,除非係已經有共識支持開返。

刪除相對未知人士?生人傳記 [ 編輯 ]

如果傳記文章記述?在生?人提出刪除文章要求,刪除政策規定:「對於相對?知名、非公?人物?傳記文章?當事人提出刪除要求,而最終未能達成大致共識,?篇文會被刪除。」?亦規定:「來源差??知名、非公?人物?傳記文章,如果?討論中?編輯反對刪除,?可能會?討論完成後刪除。」

恢復刪除??內容 [ 編輯 ]

?確保有關在生?人材料係以高標準同埋中立地編寫,?建基於高質量?可?來源,?證責任要由希望保留、恢復或取消刪除有爭議材料?人承擔。當關於在生?人?材料因善意?生人傳記異議而被刪除,任何希望添加、恢復或取消刪除材料?編輯者都必須確保?符合維基百科?內容政策。如果要??重大變化?情況下恢復,一定要先取得共識。對經過修改以解決問題?材料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

?管理員刪除?整篇文章?情況下,有可能?話,?類有爭議?刪除應首先同刪除文章?管理員討論。

?埋 [ 編輯 ]

Template:Wikipedia glossary

基金會政策同決議 [ 編輯 ]

政策 [ 編輯 ]

指引 [ 編輯 ]

[ 編輯 ]

  1. 除非係有理由?相信,否則應該當一個人重在生。?個政策?適用於法律上死亡?人。
  2. 請注意,特殊聲明需要特殊來源。
  1. Jimmy Wales. Keynote speech , Wikimania, August 2006.
  2. Jimmy Wales. "WikiEN-l Zero information is preferred to misleading or false information" , May 16, 2006 and May 19, 2006
  3. en:Wikipedia talk:Biographies of living persons/Archive 45#Removal of WP:DOB
  4. en:Wikipedia:Village pump (policy)/Archive 165#People's birthdate, conflicting (reliable) sources, and WP:SYNTHESIS
  5. June 2021, talk page discussion
  6. en:Wikipedia:Requests for arbitration/Rangerdude#Mer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