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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芳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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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芳公司
通稱:蘭芳大統制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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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地 (實轄)
首都 坤甸 東萬律
國民

官方語言 客家話 馬來語

政制
政制 公司共和國

經濟
資訊

蘭芳共和國 客語白話字 :Lan-fong Khiung-fo-koet,1777年?1884年),抑或 蘭芳大統制共和國 ,係?現代學者對 海外華人 ? 婆羅洲 創立?一個社群或者政權?稱呼,之自稱? 蘭芳 公司 。1770年, 廣東 嘉應州 (而今 梅州市 梅縣區 客家人 羅芳伯 ? 東南亞 西婆羅洲(而今 西加里曼丹 坤甸 成立?「 蘭芳公司 」,1777年羅芳伯捉「公司」片面改成「共和國」 [未記出處或?根據] ,? 公司共和國 ,之不過向?朝稱臣?陣照舊使「蘭芳公司」。

蘭芳共和國建立陣時,第一任總制係陳蘭伯,第二任係羅芳伯,所以又叫做「蘭芳大統制共和國」;亦有人因第二任總制羅芳伯而叫?做「芳伯共和國」。 [1]

1884年,蘭芳公司? 荷蘭東印度公司 擊敗而滅亡?,?殘餘勢力逃至 蘇門答臘 。蘭芳共和國由立國到滅亡,總共歷經一百零七年。由於顧忌?朝?干涉,荷蘭??公開?領?,之係?立一個傀儡政權 [邊個? ] ?進行統治。直至1912年 ?朝滅亡 至後,荷蘭先正式宣佈?領。 [未記出處或?根據]

學者廖敏淑認?蘭芳公司只是一個開?的移民社群組織,無異於會館、公所,且協助當地荷蘭殖民政府執行著課稅等職責。據廖敏淑所言,荷蘭人「認?蘭芳公司的制度源自於中國村社,而中國村社是民主又獨立的『小共和國』」,所以荷蘭人稱蘭芳公司?「共和國」。廖敏淑認?:「把蘭芳公司視?『共和國』、將其領袖『客長』等同?大總統,或許是學者過於溢美了。」

歷史 [ 編輯 ]

18世紀,西 婆羅洲 的各蘇丹國進口大量 華人 苦力到南洋?掘金?與錫?,由於有荷蘭殖民者進行騷擾,所以當地有華人社團從廣東招請團練,來到南洋擔當類似保?或 傭兵 的角色,逐漸形成所謂「公司」的組織。又以 客家人 族群由於習武風氣盛又相當團結有嚴格紀律,故頗受歡迎影響力甚大,當中勢力最大的是蘭芳公司。

?朝乾隆年間中后期,廣東嘉應州(今梅州市梅縣區)人吳元盛因?????起?事泄,因而逃亡到婆?洲島,在當地創建了?有影響力的聚勝公司,成?該公司首領。後來其下屬羅芳伯的聲望逐漸超過吳元盛,反而成?吳元盛的上司,羅芳伯遂成立 蘭芳公司 [2] :64-65

羅芳伯於1777年在 坤甸 成立 蘭芳大統制共和國 [未記出處或?根據] ,?被推?爲擔任第一任大總長。羅芳伯知道荷蘭人對 ?朝 仍然顧忌,所以在立國之初就立?向大?稱臣,?派員前往北京 朝貢 。但?心?政府可能?有所不?,羅芳伯向?朝稱臣時決定仍使用「蘭芳公司」之名,而非「蘭芳大統制共和國」 [未記出處或?根據]

1783年,由於坤甸河北部的戴燕王國(Tayau)國王?殘暴,人民都怨恨他。吳元盛前往殺死原戴燕王國國王,被當地民?擁立?戴燕王國國王,被派駐在在坤甸河北部的戴燕王國領地,王位世襲,傳四位(?元盛、?元盛之妻、?元盛之子、?元盛之孫),共70餘年。

1795年,羅芳伯病故後,由江戊伯繼任其位。後來由於?政府在外交上多次失利,中法戰爭爆發,荷蘭人認爲此時?朝無力再顧及境外的事,於是 荷蘭東印度公司 開始部署征服行動。

  1. 西婆羅洲遠征 英文 Expedition to the West Coast of Borneo (1822?1824年)
  2. Montrado遠征 英文 Expedition against the Chinese in Montrado (1850?1854年)
  3. 婆羅洲東万律華人起義 英文 Chinese uprising in Mandor, Borneo (1884?1885年) [3]

1884年,荷蘭征服蘭芳共和國,蘭芳共和國雖進行了抵抗,但因武器技術遠落後於歐洲殖民者而失敗,其殘餘勢力逃至 蘇門答臘 。荷蘭?未公開宣稱已?領蘭芳地區,而是?立了一個傀儡政權 [邊個? ] 以便進行統治。

直到1912年?朝滅亡、中華民國成立後,荷蘭才正式宣佈對蘭芳國的?領。 [未記出處或?根據] 蘭芳共和國自立國至滅亡,共經歷一百零七年。逃往蘇門答臘的部分華人隨後往東北邊遷徙,?於 馬來半島 定居。

制度 [ 編輯 ]

蘭芳共和國組織類似中國的?密會社,譬如 天地會 和??。蘭芳大統制共和國以 坤甸 東万律 印尼文 Mandor, Landak ?首都,?將立國之時,1777年當年定?「蘭芳元年」。 國家元首 稱「大唐總長」或是「大唐客長」 [4] ,意思是華人作客海外的首長,且「國之大事皆?議而行」,以類似於 民主 選? 禪讓 的形式傳承。 [5] 前後歷任十二位總長。

歷任總長 [ 編輯 ]

  • 蘭芳元年(乾隆四十二年,西元1777年),羅芳伯稱大唐總長。
  • 蘭芳十九年(西元1795年),江戊伯繼任。
  • 蘭芳二十三年(西元1799年),闕四伯繼任。
  • 蘭芳二十八年(西元1804年),江戊伯復任。
  • 蘭芳三十五年(西元1811年),宋?伯繼任。
  • 蘭芳四十七年(西元1823年),劉台二繼任。
  • 蘭芳六十二年(西元1838年),古六伯繼任。
  • 蘭芳六十六年(西元1842年),謝桂芳繼任。
  • 蘭芳六十七年(西元1843年),葉騰輝繼任。
  • 蘭芳六十九年(西元1845年),劉乾興繼任。
  • 蘭芳七十二年(西元1848年),劉阿生繼任。
  • 蘭芳一百年(西元1876年),劉亮官繼任。
  • 蘭芳一百零四年(西元1880年),劉阿生復任。
  • 蘭芳一百零八年(西元1884年)滅亡。 [6]

早期學者對蘭芳的介紹 [ 編輯 ]

  • 羅芳伯同? 梅縣 余瀾馨著有《羅芳伯傳》。
  • 最早使蘭芳在中國?生較大影響的是 梁?超 的《中國殖民八大偉人傳》,「八大偉人」之一??「陳蘭芳」(疑?陳蘭伯和羅芳伯之誤)。其中?未稱蘭芳政權?「 共和國 」,只說「自立國家,擇其長老者稱?公司」,稱「陳蘭芳」?「昆甸國王」、「族?頭目,如土酋」。
  • 羅香林 提出蘭芳公司是一個「共和國」,其首領由公?選??生,類似於「大統制」、「大統領」, [7] 使「蘭芳共和國」的?念廣?人知。

附註 [ 編輯 ]

  1. 柏楊 . 三十一章 第十八世紀 . 遠流出版. ISBN   9789573247531 . 原先內容 歸? ?2015-09-24 . ? 2015-01-25 ?到 .
  2. Mary F. Somers Heidhues (2003年). Golddiggers, Farmers, and Traders in the "Chinese Districts" of West Kalimantan, Indonesia . SEAP Publications. ISBN   978-0-87727-733-0 . {{ cite book }} : Cite has empty unknown parameter: |1= ( help ) (英文)
  3. Books, LLC (September 2010). Chinese Diaspor: Batavia Massacre, Chinese Uprising in Mandor, Borneo . General Books LLC. ISBN   978-1-157-79797-5 . (英文)
  4. . . 原先內容 歸? ?2016-03-04 . ? 2014-09-21 ?到 .
  5. . 星洲日報 . 原先內容 歸? ?2014-04-12 . ? 2014-09-21 ?到 .
  6. Anthony Reid; Kristine Alilunas-Rodgers (1996年). Sojourners and Settlers: Histories of Southeast China and the Chinese .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p. 169. ISBN   978-0-8248-2446-4 . (英文)
  7. 廖敏淑《?代商工群體中的客長》( http://nccur.lib.nccu.edu.tw/bitstream/140.119/73389/1/1-34.pdf):「或許是受到當時荷蘭人認?蘭芳公司是『共和國』想法的影響,某些學者認?蘭芳公司成員以公推方式選出『客長』的慣例,具有『民主』的性質,而該團體也被視?是具有自治精神的組織,例如羅香林(1906-1978)主張蘭芳公司就是一個「共和國」,甚至認?蘭芳公司的歷代『大唐客長』(或稱「大唐總長」)均由公?選?方式?生,這樣的選?制度相當於『共和國』大統領(大總統)制度的『大總制』。」 互聯網?案館 ? 歸? ,歸?日期2020年8月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