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簡稱
立法會
,
英文
:
Legislative Council,LegCo
)係
香港
?
立法
機構。
立法會而家有90個議席,每屆任期 4 年(
香港主權移交
後第一屆立法會?任期係兩年)。?政權移交前叫做
立法局
。響
香港基本法
草擬期間,亦有指?做立法機關。
立法會大樓
以前立法會大樓
香港立法會標誌
立法會大樓會議廳
會議廳
香港由1841年1月26號起一直到1997年6月30號都係
英國
?殖民地,第一?憲法係由維多利亞女皇以《
英皇制誥
》形式頒布,叫做《
香港殖民地憲章
》,1843年6月26號?總督府公布。??憲章訂定成立立法局,授權「在任?總督……?取得立法局?意見後……制定同埋通過?維持香港?和平、秩序同良好管治……而不時需要?所有法律及條例。」。?1917年頒布取代?1843年憲章?
英皇制誥
,??文本入面?「的意見」之後加入「及同意」?類重要字眼。
立法會最初成立?陣叫做
定例局
,後來改做
立法局
。最初係由三個部?組成,分別係?自政府三司?「當然議員」、由政府官員出任?「官守議員」,同埋由民間人士出任?「非官守議員」。除?當然議員之外,其餘成員都係由
港督
委任。
1843年8月
?甸乍
總督宣布委任官守議員加入立法機關。三位官守議員(?係話擔任緊某種官職?解)分別係
莊士敦
(前護理總督)、
摩理臣
(商務總監中文秘書兼傳譯員)同埋
金尼
(首席裁判司)。
1844年1月11號,立法局?行第一次會議。1844年2月26號,通過?第一條香港法例。1845年3月7號,立法會?據《1843年皇室訓令》第6條,制定同時通過?第一?《香港立法機關會議規則及常規》。
1850年,委任兩位太平紳士代表
大衛·渣甸
同
約瑟·艾德格
成?頭兩位非官方議員。1857年,再委任多兩位官方議員同一位非官方議員。1884年,擴大立法局?成員人數到七位官方議員同五位非官方議員,其中包括一位
華人
伍才
(又叫做
伍廷芳
)。1896年,進一步擴大立法局?成員人數到八位官方議員同六位非官方議員。1929年,立法局總共有10位官方議員同八位非官方議員,其中包括三位華人同一位
葡
籍人士。
1960年代,香港經歷因
文革
而引發?
六七暴動
,政府一方面推出
香港節
?類文化活動?安撫民心,?一方面又籌備
代議政制
,令市民有參與政制?機會。1967年,立法局成員人數增加到26位,官守同非官守議員各?13位,之後1972年加到30人,比例仍然各?一半。1976年,人數增加到41位,同時非官守議員數目第一次超越官守議員。1981年,增加到50位。?1984年政府推出
代議政制綠皮書
,詳細列出立法會
民主
化?過程,重正式就立法局引入民選議席諮詢公?。
1985年立法局搬到位於中環?舊最高法院大樓,重第一次推行
間接選?
。由於立法局?間接選?同埋當時主要由民選議員組成?
市政局
都極?成功,好多泛民主派成員都要求政府?
1988年
引入
直接選?
議席,當時叫做「
八八直選
」。不過政府最後推出?
代議政制白皮書
將第一次直選?時間推遲到1991年,令泛民主派失望。
1985年
,通過《立法局(權力與特權)條例》,令立法局?權力大大提高。1991年,成員人數增加到60位。
1991年立法局第一次直接選??行,香港第一個
政黨
香港民主同盟
(?係今日?
民主黨
前身)成立。由於聯票效應,令泛民主派大獲全勝。立法局入面?非官守議員??對抗泛民主派,以免議會被泛民主派控制,成立?「?聯資源中心」,?係今日?
自由黨
前身。
最後一任
港督
彭定康
?1992年上任後,第一?施政報告就出??政改方案,?1995年,?係最後一屆香港立法局選?入面大幅度增加直選議席,又加多?九個功能組別(?係所謂?「
新九組
」),令中方好不滿,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主任
魯平
重鬧彭定康係「香港歷史上?『千古罪人』」,宣佈放棄「直通車」(?係話原本中英雙方協議最後一屆立法局議員可以全部過渡成?特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重決定「?起爐?」,?
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之下成立
預備工作委員會
,同埋成立
香港臨時立法會
(簡稱
臨立會
),用??第一屆特區立法會成立之前,可以通過?一?特區成立時「必不可少」?法律。但係
臨立會
?1996年成立一直到香港主權移交之前,港府都?承認?個會,結果?個會變?做非法組織,令到參加臨立會會議等如
非法集會
,所以?回歸之前臨立會要走到上
深?
開會,?到好多議員都要深港兩頭走。
戰後立法局議員數目
年?
|
官守
|
非官守委任
|
選?團
|
功能組別
|
民選
|
總共人數
|
1946-1947年
|
8-10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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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
|
1948-1950年
|
9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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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1951-1964年
|
10
|
8
|
|
|
|
18
|
1964-1970年
|
13
|
13
|
|
|
|
26
|
1970-1972年
|
14
|
14
|
|
|
|
28
|
1972-1976年
|
15
|
15
|
|
|
|
30
|
1976-1977年
|
19
|
22
|
|
|
|
41
|
1977-1979年
|
21
|
24
|
|
|
|
45
|
1979-80年
|
22
|
25
|
|
|
|
47
|
1980-81年
|
23
|
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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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
1981-82年
|
24→23
|
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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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0
|
1982-83年
|
23
|
27
|
|
|
|
50
|
1983-84年
|
19
|
30
|
|
|
|
49
|
1984-85年
|
17
|
30
|
|
|
|
47
|
1985-88年
|
11
|
22
|
12
|
12
|
|
59
|
1988-91年
|
11
|
20
|
12
|
14
|
|
59
|
1991-95年
|
4→3
|
17+1
|
|
21
|
18
|
61→60
|
1995-97年
|
|
|
10
|
30
|
20
|
60
|
1997年7月1號,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立法局改名做立法會。最後一屆殖民地時期立法局議員全部「落車」,中國政府成立
臨時立法會
。
1998年,?行第一屆正式立法會選?,雖然功能組別、地方選區同選?委員會仍然維持「3:2:1」?比例,但係選?委員會?組成由區議員互選變成由選特首?選委互選;原先功能組別入面?「新九組」亦都有大變動,大減選民人數?有,直頭取消?都有,?兩個?動都係透過改動選民資格,大幅縮窄民意基礎,令議席緊緊控制?親中派人士手上。同時,地方選區方面,政府亦都將選?制度由「單議席單票制」改?對親中派比較友善?「比例代表制」,結果民主派由1995年時?到過半?31席,跌到20席,僅僅守住三分之一關鍵少數。
2000年,?行第二屆立法會選?,選?委員會由10席減到6席,4席轉到地方選區。2004年,?行第三屆立法會選?,選?委員會界別取消,地方選區同功能組別各?一半。
2005年,香港?2008年立法會係?要實行全面普選而發生好多爭論,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對
香港基本法
附件一同附件二進行解釋,指出香港如果要改變行政長官同立法會?選?制度,除?要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三?之二立法會議員同意之外,重要得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批准先可以實行,間接否決?2008年普選?可能。
2010年,立法會通過
香港2012年政改方案
,由2012年第五屆立法會開始,議員數目加到70人,
地區直選
有35席,
超級區議會
有5席,其餘30席?傳統
功能界別
。
2021年3月30號,??落實
中共中央總書記
習近平
提出?「愛國者治港」要求
[1]
,
全國人大常委會
通過決議
[2]
,確定立法會議席由70席增加到90席,立法會?90個議席以40、30、20比例分配議席,又叫「四三二方案」。具體係
選?委員會界別
40席;傳統
功能界別
30席;地區直選20席,而且形式由
比例代表制
改?
雙議席單票制
[3]
[4]
。由於直選議席數目大減,參選門檻又大幅提高,重有審?委員會篩走?同政治立場?人,社會普遍認?立法會已經淪?「
橡皮圖章
」
[5]
。
?1998年?
第一屆立法會選?
度,30席由功能組別?生,10席由選?委員會選出,20席由地方分區直選?生。2000年?
第二屆立法會選?
,增加?由地方分區直選?議席,減少由選?委員會選出?議席,其中30席由功能組別?生,6席由選?委員會選出,24席由地方分區直選?生。2004年
第三屆立法會選?
,廢除?由選?委員會選出議席?制度,將6席改?由地方直選?生。其中30席經地方分區直選?生,其餘30位經功能組別選??生。
香港基本法
第68條講明最終目標係全部議席都由普選?生。
立法會主席(President)由立法會議員互選一人出任。第一屆至第三屆主席都係
范徐麗泰
,而第四同第五屆就由
曾鈺成
擔任。至於第六屆,就由
梁君?
擔任。
立法會轄下有3個常設委員會,分別係財務委員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同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外重設有18個事務委員會,定期聽取政府官員?簡報,同埋監察政府執行政策同措施,議員可根據需要加入一個或幾個事務委員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係?立法會提供行政支援及服務,委員會之下設有議會事務部、資料?究同圖書館服務部、?譯同傳譯部、公共資訊部、申訴部、總務部及法律事務部。
根據
香港基本法
第七十三條,立法會主要職責有:
- 制定、修改同廢除
法律
- 控制
公共開支
- 監察政府工作
- 接受香港居民申訴
- 同意
終審法院
法官同
高等法院
首席法官?任免
- 如果立法會全體議員四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
行政長官
有嚴重違法或者瀆職行?時,立法會可以通過進行調?,?委託
終審法院
首席法官組成獨立調?委員會進行調?。如果調?委員會調?之後認?有足?證據構成對行政長官?指控,立法會會對係?提出彈劾案進行表決。如果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話,立法會就可提出彈劾行政長官案,?將結果知會中央人民政府,同埋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中央人民政府接到報告之後會決定係?免去
行政長官
?職務。
選?組別大致可分?地區組別、功能組別同選?委員會。
由1998年
第1屆香港立法會選?
開始,全港分?五個選區,議員由普選?生,頭六屆選?制度係
比例代表制
。登記選民大約有3百多萬。由1998年到2016年,地區直選議席逐漸增加。2021年開始,選?制度改做
雙議席單票制
,地區直選議席減到20席。
2012、2016年?選?有29個功能界別,分別代表香港社會各界別。每一界別有1至5位議員,夾埋有35位議員。各界別係:
23個功能界別採用「領先者當選法」(First Past the Post),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選出代表。
勞工界每人可以投三票;?議局、漁農、保險、運輸就採用「選擇消去法」(preferential elimination system)。
至於俗稱
超級區議會
?區議會(第二)就採用比例代表制。
2021年?選?有28個功能界別,每一界別有1至3位議員,夾埋有30位議員。各界別係:
除?勞工界每人可以投三票之外;其餘27個功能界別採用「領先者當選法」(First Past the Post),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選出代表。
1998年
第1屆香港立法會選?
,800人選委會選出10位立法會議員,2000年
第2屆香港立法會選?
,800人?
選?委員會
選出6位立法會議員,比1998年少?4個議員;2004年
第3屆香港立法會選?
至2016年
第6屆香港立法會選?
,再無立法會議席由選?委員會選出。選?委員會成員?自四個界別(各200人):
- 工業、商業、財經界
- 專業人士
- 勞工、社會服務、宗?及其他界別
- 原政界: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
人大
代表、
政協
委員
大部?委員由本身?界別中選出。委員由800人入面選擇,每人可以選擇?候選人以議席數目?限,得最多票?6個委員當選立法會議員。
2021年
第7屆香港立法會選?
,選委會界別鹹魚?生,1500人選委會選出40位立法會議員,選?委員會成員?自五個界別(各300人):
大部?委員由本身?界別中選出。委員由1500人入面選擇,每人可以選擇?候選人以議席數目?限,得最多票?40個委員當選立法會議員。
- 立法會議員每月都有薪酬,大約係八萬幾
蚊
,用?支持議員?工作。
- 立法會有專用?車牌,以
LC
開頭,係
英文
Legislative Council
?縮寫。立法會主席?專車就用
LC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