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 者,舊云 大? ,殺罪者也,意在震?人心。自古以還,無不慘忍。有 絞 、 斬 之屬,又有 籍沒 之法。甚者, 凌遲 、 車裂 ,死狀奇慘,不寒而慄。?乎近世,方廢殘忍之法,以 銃 、 電 、 毒液 ?殺之。亦有以監禁終身代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