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自治?人社??布消息,《?夏回族自治?工程建??域?民工工?保?金?施?法》6月1日起施行。施工?承包?位??自工程取得施工?可?(?工?告批?)之日起20?工作日?,到?地人社部?核定工?保?金存???,在???行?立工?保?金?用??存?工?保?金或?理保函。
据介?,工?保?金是指工程建??域施工?承包?位(包括直接承包建??位?包工程的??承包企?)在?行?立???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的一定比例存?,??用于支付?所承包工程提供??的?民工被拖欠工?的???金。凡在?夏境??事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及基??施建?的建筑工程、?路管道、??安?、工程???修、城市?林?化等各?新建、?建、改建工程建??目的施工?承包?位均?遵守?施?法。
工?保?金按工程施工合同?的一定比例存?,具??准如下:施工?承包?位按工程施工合同?的2%存?工?保?金;施工?承包?位在同一工?保?金管理地?有2?(含2?)以上在建工程的,每??目可按工程施工合同?的1%存?工?保?金;??工程施工合同?高于2?元(含2?元)的工程,工?保?金按上限400万元存?;??工程施工合同?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工程,且?工程的施工?承包?位在??施工合同前一年?承建的工程未?生工?拖欠的,可免除?工程存?工?保?金。 (?者 裴?)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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